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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本记录编码(查质保手册) 报告编号:(按施工单位质保手册规定编写)电梯施工自检报告电梯施工自检报告使用单位名称:设 备 代 码:设 备 类 别: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设 备 品 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强制驱动载货电梯设 备 型 式: 有机房 无机房施 工 类 别: 安装 改造 重大修理自 检 日 期:*公司公司注意事项1、本自检报告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7001-2009)及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适用于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的自行检查;2、安装按本报告序号 1 到 79 项目进行检验;重大修理或改造按修理或改造涉及的有关项目及本报告有“”的项目及序号 80 到 88 的项目进行检验;3、符号表示:“”表示“符合” ;“”表示“不符合” ; “/”表示“无此项” ;4、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是定性要求的,自检结果栏应该填“”或“” ;是数据要求的,自检结果栏应该填数据,若同时有定性要求的,还要填“”或“” ;无此要求的,自检结果栏应该填“/” ; 结论栏只能填结论栏只能填“合格合格” 、 “不合格不合格” 、 “/” ,定性要求、数据要求均满足要求时,结论栏才能填“合格” ;5、对于允许按照 GB 7588-1995 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6、标有的项目,已经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 1、2 号修改单)进行过监督检验的,定期检验时应当进行检验。第 0 页 共 18 页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施工自检报告制造单位名称制造日期最近一次 改造单位最近一次 改造日期产品编号型 号施工单位许可 证明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安装地点单位内编号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安全管理人员 或联系人联系电话额定载重量kg额定速度m/s层站门数 层 站 门控制方式驱动主机 型号驱动主机编号控制屏型号控制屏编号轿厢限速器型号轿厢限速器编号对重限速器型号对重限速器编号限速器校验日期曳 引 比:曳引绳(带)根数开门方向中分旁开垂直滑动曳引绳直径/钢带尺寸mm开门宽度 mm曳引机曳引轮节径 mm型 号功 率 kW同步转速r/min设备技术参数及设备基本信息轿厢规格深度: mm宽度: mm电动机额定电流A检验仪器1、绝缘电阻测量仪 2、钳形电流表 3、转速表 4、秒表 5、照度计6、卷尺 7、钢直尺 8、塞尺 9、磁力线锤自检 结论该电梯经自检,符合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TSG7001-2009)及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TSG T5002-2017)的相关要求,试运行正常,结论:合合 格格。自检员签字:批准人签字:年 月 日(施工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整机制造单位确认结论:合 格年 月 日(整机制造单位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序 号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结论电梯制造单位提供了以下用中文描述的出厂随机文件(下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 盖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加盖国内代理商公章或检验专用章):(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许可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电梯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 技术参数,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 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如 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 锁装置、层门和玻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号,以及悬挂装置的名称、型 号、主要参数(如直径、数量),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 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 置(如果有)、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层门和玻 璃轿门(如果有)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 证书 (5)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11.1 制造 资料 A(6)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 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下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1)安装许可证明文件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用于安装该电梯的机房 (机器设备间 )、井道的布置图或者土建工程勘测图, 有安装单位确认符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通道、通 道门、井道顶部空间、底坑空间、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 道下方人可以到达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5)施工过程记录和由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 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 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 /21.2 安装 资料 A (7)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明 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 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 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资料(下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 重大修理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 (1)改造或修理许可证明文件和改造或重大修理告知书,许可范围能覆 盖受检电梯的相应参数 (2)改造或者重大修理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 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31 技 术 资 料1.3 改造、重 大修理资 料 A(4)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 卡系统的下 述资料(属于改造时):加装方案(含电气原理图和接线图);产品 质量证明文件,标明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并且有产 品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安装使用维护说 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与应急救援操作方面有关序 号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结论的说明(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6)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 验收手续齐全 (7)改造或者重大修理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合 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电梯使用登记 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修理单位的公章或 者检验专用章以及竣工日期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要求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1.2(3) 和 1.3(5)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 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 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 成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的,1.1、1.2、1.3 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 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 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41 技 术 资 料1.4 使用资料 B(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安全方便地使用通道楼面高: m 梯子高: m 夹 角: 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通往机房(机器设备间)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 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 梯子高度超过 1.50m 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 6575之 间,并且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容易握到的把手(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门宽: m门高: m52.1 通道与通 道门 C(3)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 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 1.80m, 并且门不得向机房内开启。门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并且可以从机房 内不用钥匙打开。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警示标志:“电梯机器 危险 未经允许禁止入内”62.2 机房 (机器 设备间 )专用 C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1)在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 0.70m,宽度为 0.50 m 或者控制柜全宽(两者中的大值),净高度不小于 2m 深: m 宽: m 高: m(2)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 0.50m0.60m 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 2m净空面积:m m高: m72 机 房 ( 机 器 设 备 间) 及 相 关 设 备2.3 安全空间 C(3)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 0.50m 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 并且设置护栏高差: m序 号项目及类别检验内容与要求自检结果结论mm82.4 地面开口 C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 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 50mm(1)机房(机器设备间)设有永久性电气照明;在靠近入口(或者多个 入口)处的适当高度设置一个开关,控制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2)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 2PPE 型电源插座 92.5 照明与 插座 C(3)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 关(1)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 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 装置上; 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够 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 1m 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 要求的停止装置,并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 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3)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 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地防止误操作102.6 主开关 B(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 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1)驱动主机上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编号、技术参数 和型式试验机构的名称或者标志,铭牌和型式试验证书内容相符(2)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 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4)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 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 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 污 (5)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符合以下要求: 对于可拆卸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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