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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版 本A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OP-WI-60101版 次03文件名称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工厂管理规章制度页次:第 1 页共 13 页生效日期2008-1-1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1.0 本规章制度旨在保障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及从业人员之利益,并以促进本厂每一从业人员之工作效益.2.0 本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之有关规定配合本厂实际需要所拟定.本厂不使用强迫的、契约的或抵债的从业人员.本厂严禁歧视从业人员.因现行法令或本厂现行政策之变更随时加以修订,补充,变更或删增.则另行公告通知.3.0 凡规章制度所称从业人员,仅指本厂正式录用之从业人员及试用期间之新进实习人员而言,因业务需要而聘用之特约人员,顾问,定期契约人员依合约另定之.4.0 凡规章制度未尽事宜以公告形式补充,其公告与本规章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第二章 服务守则服务守则1.0 本厂从业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工厂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之指挥不得敷衍责任.各级主管人员对从业人员应亲切诱导,务必使其尽职尽责.2.0 从业人员对内应认真工作,爱护公物,减少损耗,提高品质,增加产量;对外应保守业务或职务上之机密.3.0 从业人员对于职务及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4.0 从业人员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如确有重要事故必须会客,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 10 分钟,并须报主管取得“离岗证”.5.0 从业人员不得私自将客人带入厂.6.0 从业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摄影机、照相机、易燃、易爆及与生产无关之用品进入工作场所.7.0 从业人员未经核准,不得擅自携带公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外,需开出放行单并经保安检查后方可放行.8.0 从业人员除出差之外,均应依照规定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或刷卡,不得委托代人打卡或刷卡,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9.0 从业人员禁止结党营私,如发现以法律法规论处.10.0 利益冲突:本厂全体从业人员皆应保持其职业道德,并避免参加任何与公司利益冲突活动,此项要求包括下列各点,对于有权代表公司从事法律或财务上承诺,协议或影响工厂决策之从业人员,尤需注意:10.1 从业人员不得持有任何其他与工厂利益有冲突之行业之财权利益.10.2 从业人员不得兼任与工厂业务有关竞争之单位之职员,代表或顾问.10.3 从业人员不得接受与工厂业务有关之公司或机构所赠送之礼物及回扣等.第三章第三章 任任 用用1.0 人员需求申请:各部门主管根据部门需要提出人员需求申请表并注明招聘对象及条件,经副总或以上人员核准后交人事统一招聘.2.0 招聘方式:2.1 公开招聘:人才市场招聘、贴公告招聘.2.2 委托代招:职介所推荐.2.3 允许资深员工担保介绍.文件编号版 本A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OP-WI-60101版 次03文件名称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工厂管理规章制度页次:第 2 页共 13 页生效日期2008-1-13.0 面试办法:3.1 口试.3.2 笔试:文化考试,技术考试,现场操作.4.0 面试人员应备证条件:4.1 身份证及复印件(假证或借用他人身份证者作开除处理,并且发生任何事故我厂概不负责).4.2 简历(间接人员).4.3 学历证明(毕业证)及复印件和一寸彩照三张.4.4 其它为本公司认为必要证件(如健康证等).4.5 财务、报关、司机等必须有本地常住担保人,被保证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并明定于保证书.4.5.1 侵占或亏欠公款(物)者.4.5.2 毁损公物者.4.5.3 不依本厂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本厂发生财务损害者.5.0 人员条件5.1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 16 岁的合法公民.5.2(16 岁18 岁)合法公民对其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给予特定之.5.2.1 严禁从事有安全隐患的或有环境因素严重影响的或超体能等工位工作.5.2.2 工作时间依法定之,不得超额延长法定之加班时间.6.0 录用6.1 人事对应聘人员之证件,资格及从业理念进行查验初试.6.2 对初试合格者发放员工履历表 ,通知用人单位主管进行作业技能、专业知识考核.7.0 凡面试人员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7.1 曾在本厂或其关系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7.2 被公安部门通缉及未结案者.7.3 无法胜任工作者.7.4 经镇级或以上认定之医院或指定医师、特约医院体检有传染病者.8.0 新进人员经任用后须接受公司如下之安排:8.1 职前教育训练(试用期间).8.2 安排食宿,办理厂证、工卡、饭卡,厂服(工作满一周后方可领取)等(厂证、工卡、饭卡任何一样遗失补办均需收工本费 25 元,于当月工资中扣除).8.3 配合建立人事档案.8.4 依法签定劳动合同.8.5 服从人事单位其它安排.9.0 试用:9.1 试用期三个月,其中 7 天为试工期.9.2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得以转证,不合格延长试用期或辞退,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文件编号版 本A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OP-WI-60101版 次03文件名称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工厂管理规章制度页次:第 3 页共 13 页生效日期2008-1-110.0 有以下情形, 双方中止合同.10.1 工厂歇业或转让时.10.2 工厂业务紧缩时.10.3 业务性质变更需减少从业人员,且无合适工作可供安置时.10.4 员工对所担负工作不胜任时.10.5 员工提出辞职或自动离厂者.第四章第四章 考核、晋升考核、晋升1.0 考核1.1 考核分试用期满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 A、B、C、D、E 级.A 级: 表现优,工作积极踏实, 能主动配合完成任务者.B 级: 表现较好,工作细心认真,但主动性不强.C 级: 表现一般,但无不良表现者.D 级: 表现较差,未达到公司要求者.E 级: 表现消极、怠工、完全不符合工厂要求者.1.2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时间下季度第一个月 15 日每年元月 110 日试用期满后 5 在内对象工作一月以上员工工作一季度以上员工试用期满员工方式员工以员工考核表 ,干部以干部考核表层层考核.年度考核表 ,员工自我评定,主管审查而定.試用期滿考核表备注有以下情形不得评为优:1.有旷工行为者;2.迟到早退两次以上;3.事假三日以上.有以下情形不得评为优:1.有旷工行为者;有以下情形不得评为优:1.有旷工行为者;2.迟到早退一次以上;3.事假、病假三日以上.处理连续三次评为 A 级调薪或发奖金;连续三次评为 E 级者开除.连续二次评为 A 级者调职晋升;连续二次评为 E 级者辞退.评为 A、B、C 级转为正式工,评为 D 级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评为 E 级者辞退.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不得循私.2.0 晋升有以下情形者,得以晋升:2.1 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对工厂有重大贡献者;2.2 工作能力突出,敢于承担责任,能为工厂管理出谋划策并积极努力者;2.3 连续二次年度考核绩优秀且有良好组织沟通能力者.文件编号版 本A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OP-WI-60101版 次03文件名称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工厂管理规章制度页次:第 4 页共 13 页生效日期2008-1-12.4 能主动担负起督导同事努力工作者.2.5 其他能体现领导才干之优异表现者.3.0 晋升由上一级主管提报推荐,填写人员动态表经经理审核,副总或以上主管核准方为有效.第五章第五章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1.0 本公司从业人员现行作息时间暂定如下:1.1 白班上午:08:0010:00(休息 10 分钟)10:1012:00下午:13:3015:30(休息 10 分钟)15:4017:301.2 加班、夜班(主管可按实际情况调整)18:3021:00(休息 10 分钟)21:1023:30(休息 30 分钟吃夜宵)00:0002:30(休息10 分钟)02:4005:20(休息 10 分钟)05:3008:00(下班提前 5 分钟打扫卫生、整理工具等)1.3 上班打卡或刷卡时间须提前 510 分钟,但不得超过 30 分钟,下班打卡或刷卡时间可延迟 510 分钟,但不得超过 30 分钟.2.0 本厂从业人员以每日 8 小时,每月 22 天为正常出勤,延长工作时间以加班计算. 3.0 考勤方式:3.1 本厂从业人员(经理级或以上干部除外)均应亲自打卡或刷卡; 3.1.1 纸卡不得携出本公司或随身携带.3.1.2 从业人员必须亲自打卡或刷卡,不得委托或替代他人打卡或刷卡,违者代打卡或刷卡双方各记小过一次,打卡后依顺序将卡放于指定位置,乱放卡者每次记警告一次.3.1.3 对个人疏忽而遗忘打卡或刷卡者由经理级以上主管签卡方有效,对签卡有下列规定:一月内第一次签卡不扣钱,第二次扣 5 元,第三次扣 10 元,第四次扣 15 元并依此类推.3.3.4 从业人员有职责保持其卡之清晰,如打卡时发现字迹不明,或卡钟有时间差异时,应及时持卡向单位主管报告,单位主管通知人事查核,不得私自涂改,涂改者更改部分无效,当日以旷工论处,并记小过一次.4.0 迟到、早退或旷工,除特殊情况外或经特许以外,分别以下列方式处理之:4.1 迟到、早退4.1.1 员工于规定之时间后上班者视为迟到.4.1.2 员工于规定时间前下班视为早退;4.1.3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超过 3 次(含)者记小过一次,超过 5 次(含)者记大过一次,超过 10 次(含)者开除.4.2 旷工4.2.1 未经同意而擅自不上班者,均以旷工论处.5.0 补充规定:5.1 员工打刷上班卡后应直接进入工作场所上班,不得在餐厅或宿舍逗留,违者记警告一次.文件编号版 本A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东莞市大岭山众达五金厂OP-WI-60101版 次03文件名称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工厂管理规章制度页次:第 5 页共 13 页生效日期2008-1-15.2 当日加班申请表及夜宵申请应在当日下午 17:30 前交人事,若加班申请表与实际加班时数不符,则加班时数从少计算,如若加班情况变更,须经主管同意经理批准后于第二日上午 10:00 前补写加班申请表交人事.5.3 加班至晚上 11 点厨房提供夜宵.5.4 上夜班者(11:3012:00)厨房提供夜宵同时给予 2 元夜宵补贴,由当月工资中同时发放.5.5 主管(含)以上实行责任制,夜间及节假日加班(因工作未完成)均不计加班工资(法定假日除外).第六章第六章 出出 差差1.0 出差之申请:1.1 公司人员出差必须提前填写,经副总或以上主管核准方可出差.1.2 出差人员离厂前必须确定职务代理人,交待清楚未完成之工作事项,出厂时将交保安处作为出厂凭证,保安填写实际离、回厂时间,出差人回厂后取回复印联作为费用报销依据.1.3 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而确定延长出差时间者必须先用电话或传真等向主管报告.2.0 出差费用2.1 出差费用报销(因物价指数变动随时更改)2.2.1 出差费用报销餐费另行定之.2.1.2 车费报销依实际行车路线和车票报销,经理级以下均须乘坐公交车,无公交车乘三轮车或摩托车,无特殊情况未经核准不得乘坐的士,否则费用自付.2.1.3 其它费用实报实销.2.1.4 各股东有权对费用、采购费用等进行查核,若有虚报、多报者,一律无效.且虚报每次记大过一次.2.2 报销方式:2.2.1 报销人填写并附上及相关凭证,经单位主管审核,副总或以上批示交会计登帐.2.2.2 接通知后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2.3 出差人员出差时预支差旅费,于结束出差报销差旅费时扣还.第七章第七章 薪资管理薪资管理1.0 工资,指从业人员因工作而获得之报酬,本厂采用计时制,计件制.1.1 计时制工资=底薪+岗位津贴+环境津贴+加班费+工龄奖+全勤奖+其他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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