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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湖北金环 股票代码:000615 公告编号:2011-010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关于终止终止与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托管协议托管协议之之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8 日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纤开发“)在本公司签署 了托管协议 ,同意由本公司在化纤开发的授权范围内对其生产经 营权依法从事委托经营管理。托管费用为每年 80 万元,托管期限为 5 年,从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同日,公司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的议案。由于公司 于 2010 年 7 月 15 日与化纤开发签署了房屋设备租赁合同 ,由公 司以年租金 652.03 万元租赁化纤开发短纤生产线。租赁期限 3 年, 从 2010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因短纤产品销售收入占 化纤开发销售收入比重较大,经双方友好协商,2010 年 8 月 23 日, 双方签署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同意将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托管费用调整为每年 25 万元;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托管费用,由双方根据情况再另行协商确定。 因公司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 7 月 15 日签署的 房屋、设备租赁合同 ,因此提请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所 签署的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托管费用恢复为托管协议所规定的 每年 80 万元。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终止日期为 2011 年 4 月 30 日。 2011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终止租赁的议案。 因化纤开发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 项议案时,由化纤开发提名的关联董事陈鸿寿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守明先生、 曾国坚先生和杜哲兴先生同意本次关 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湖北省襄樊市樊城 区太平店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太平店镇; 注册资本: 42343 万元;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法定代表人: 王卫民;经营范围: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粘胶薄膜、涤纶纤维、丙 纶纤维、帘子布、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 品)生产、销售;化纤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化纤技术咨 询服务;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中药材或其他需专项审 批的项目)收购、废旧化纤生产用品、垃圾废丝、废旧金属的加工、 销售 (均不含危险废物) ;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其他印刷品印刷 (有 效期至 2010 年 11 月 11 日) ;集中式供水(限期至 2012 年 7 月 6 日 止) 。税务登记证号:420606732732442;主要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 90.3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6.00%) 、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3.3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股 0.28%) 。 2、关联方历史沿革及相关情况 化纤开发于 2001 年 12 月根据债转股政策成立,注册资本 42343 万元。目前股东是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其中,湖北化纤集 团公司持有湖北化纤开发公司 90.39%的股权。 化纤开发具备年产 2.2 万吨粘胶短纤维(已租赁) 、6000 吨帘子布浸胶生产能力。配套的公 用工程有装机容量为2.4万千瓦的热电站及每小时325吨的供蒸汽能 力、日供水 20 万吨的水厂。 本公司由于生产需要,与化纤开发存在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并将 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 化纤开发为本公司提供水、 电、 汽、 生产服务、 综合服务; 公司从化纤开发购入水、电、汽和部分辅料,可以保证公司所需 材料及公用工程的稳定供给,对公司稳定生产,减少工艺波动,降低 成本,提高质量有积极作用;公司向其销售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有 利于公司减少库存,充分发挥生产能力,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湖北化纤开发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年年 份份 项项 目目 20102010 年末年末 20092009 年末年末 20082008 年末年末 总资产(万元) 72486.76 93617.05 57988.05 净资产(万元) 48088.34 61638.41 30895.26 2010 年 2009 年 2008 年 营业收入(万元) 33284.91 33747.07 32079.58 利润总额(万元) 7428.56 -1084.81 -2525.42 3、化纤开发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三、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 2010 年 7 月 15 日签署的 房屋、设备租赁合同 ,因此提请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所 签署的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托管费用恢复为托管协议所规定的 每年 80 万元。协议终止日期为 2011 年 4 月 30 日。 四四、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 司影响的意见司影响的意见 此次调整是是因为公司不在租赁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短纤生 产线照成的,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托管费调整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 响。 五五、20112011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除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除正常日常关联正常日常关联交易交易 事项外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011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0年7月15日签署 的房屋、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此次关联交易涉及年租金 652.03 万元。 六六、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对于此次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 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调整托管费用,是因为公司不在租赁湖 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短纤生产线照成的,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 2、整个过程合法、合规、透明、公平。3、本次进行调整,公司及股 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4、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六、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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