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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鉴证工作底稿填制培训土地增值税鉴证工作底稿填制培训第三讲第三讲 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基础数据表的编制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基础数据表的编制 第一节第一节 清算项目分摊比例基础数据表的审核清算项目分摊比例基础数据表的审核一、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工作底稿介绍一、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工作底稿介绍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工作底稿 2 张,是中税协统一设计的范本,本讲中未增加自行设 计工作底稿。其中:本次清算项目清算成本分摊比例鉴证表(普通住宅和其他商品房) 为进行转让商品房清算鉴证时专用,本次清算项目清算成本分摊比例鉴证表(其他项目) 为进行转让其他项目清算鉴证时专用。二、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工作底稿填制情况审核要点二、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工作底稿填制情况审核要点(一)审核工作底稿所列事项是否全面填制,对漏项的应追加鉴证程序。(二)审核工作底稿披露的鉴证事项在鉴证项目实际发生情况。(三)审核数据逻辑关系的准确性。(四)审核工作底稿中有关分摊比率确定方法是否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三、鉴证程序审核三、鉴证程序审核审核清算项目分摊比例类工作底稿,应关注外勤人员是否执行了土增指南中第二节收 入项目鉴证和第三节扣除项目鉴证规定的鉴证程序。第二节第二节 案说清算项目分摊比例基础数据表的编制案说清算项目分摊比例基础数据表的编制一、本次清算项目清算成本分摊比例鉴证表的填写一、本次清算项目清算成本分摊比例鉴证表的填写1.本次清算项目总成本分摊方法,可选择按可售面积比例分摊,也可以选择按其他方 法进行分摊。2.总建筑面积的相关数据,取自项目基本情况类基础数据表中的相关数据。3.总成本分摊比例,按确定的本次清算项目总成本分摊方法,分别确认普通住宅与其 他商品房的分摊比例。4.清算成本分摊比例,分别按普通住宅与其他商品房的已售面积占可售面积的比例计 算确认。5.本期清算面积,为本期清算项目的建筑面积。二、甲公司清算项目分摊比例基础数据表的编制二、甲公司清算项目分摊比例基础数据表的编制甲公司花园项目填写本次清算项目清算成本分摊比例鉴证表(普通住宅和其他商品 房)如下:加入讲义附件北京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花园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底稿表 4本次清算项目成本分摊比例鉴证表。三、分摊方法的选择问题三、分摊方法的选择问题国税发 2006187 号文件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 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 扣除金额。关于“其他合理的方法”的具体类型,总局目前没有做出明确规定,部分省市的地方 税务局做出了规定。如,南宁市地方税务局南地税发2008221 号文件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中既包含住宅,又包含其他类型用房的,增加层高系数建筑面积分摊 法作为扣除项目的分摊方法。纳税人采用以上何种分摊方法,由纳税人自行确定。”又 如,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榕地税发2008108 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中包 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 其房地产开发成本可采取层高系数计算分配办法”。在当地税务机关没有明确规定增加新的分摊方法的情况下,所在地的事务应请协会与 税务机关协商,确定是否增加新的分摊方法。在税务机关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事务所在鉴 证的过程中,不要轻易地借鉴其他地区税务机关确定新增的分摊方法。因为其他地区税务 机关以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规定,仅适应于该地区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并不能跨地区适用。 根据目前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否做出增加新的分摊方法,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企业、中介机构等税务行政相对人,无权对该行为进行诉讼。因此是否增加新分摊方法, 不存在税务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事务所跨地区适应新增分摊方法,在与稽查 发生纳税争议时,应认定事务所适用依据错误,不存在税务稽查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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