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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2016201620202020 年)年)为深入贯彻落实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云政发【2015】91 号)精神和楚雄州残疾人联合会等关于印发楚雄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楚残发) 【2016】24 号的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我县残疾人精准康复工作, 切实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 加快残疾人脱贫致富、同步小康,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一、任务目标(一)总体目标。到 2020 年底, 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 80%(即 2017 年底达 50%、2018 年底达 60%、2019年底达 70%、2020 年底达到 80%以上)以上。(二)年度目标。以上一年度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为基数, 确定全县本年度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并逐年提高。二、工作措施二、工作措施(一)成立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由武定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残联、卫计局、扶贫办、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教2育局、 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康复股,由县残联理事长李廷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今后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二)成立县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技术指导组成员由各类残疾人康复专家组成, 负责做好县级定点机构技术指导、社区康复协调员和村(社区)医生的业务培训。(三)确定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根据省、州确定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 ,结合我县残疾人康复需求人数以及上级下拨和本级安排的残疾人康复资金总量,确定本县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 。(四)确定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县残联会同卫计局、教育等相关部门,根据我省制定的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准入标准,确定本县康复评估机构(一级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下同) 。(五)组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11 个乡镇理事长、133 个村(社区) 的残疾人联络员 (专职委员) 必须是村社区康复协调员,与村(社区)医生共同组成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六)开展康复服务。31.入户。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 ,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县确定的一级康复评估机构。2.评估。需要进一步评估的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本县确定的一级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对残疾人实施康复需求评估后, 按照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对一级康复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能力的项目, 按照省、 州的要求,由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或一级康复评估机构将残疾人转介至二级康复评估机构, 二级康复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 县残联可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3.申请服务卡。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向县残联申请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县残联根据省、州下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免费任务指标和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确定补助标准(免费或定额补助) ,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 。4.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 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按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要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5.费用结算。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先行结算, 残疾人自负部分由县残联根据残疾人康复资金状况确定补助标准。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省统一招标的,在残疾人确认接受康复服务后,由省残联与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其他免费康复服务项目, 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定点康复机构凭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和相关服务证明,与县残联进行结算;实行定额补助的,由残疾人垫付相关费用,康复服务机构出具发票,残疾人凭发票和相关服务证明到县残联报销费用。(七)信息报送。村(社区)康复协调员按要求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逐级上报至县残联。由县残联负责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三、工作要求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安排,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5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和年度计划,列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抓好各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康复机构和个人,给予点名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将研究制定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建立跟踪督导机制,加大年度考核结果在政府民生实施工程和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考评结果报县政府主要领导。(二)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基本康复服务业务培训,由县残联、卫计局牵头制定康复机构、康复服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 确保定点康复评估机构、 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准确理解精准康复服务的主要内容, 掌握工作流程、基本康复知识、入户评估、转介流程和信息收集、填报等相关要求。县残联、卫计局、教育局、民政局要根据残疾人反映最突出、康复服务最薄弱的环节,确定和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 医疗机构等机构的优先服务领域, 切实发挥所属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网络。卫计局要进一步加强县级康复资源中心对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和医疗服务的扶持,完善县乡合作机制,实现优质康复和医疗资源共享,让残疾人能够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得到等同于县级康复机构的康复及医疗服务。 加强基层6康复机构人才队伍、康复站等要素配置,将社区康复人员培训纳入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培训计划之中, 每年开展基层康复人才定向培养和业务培训,到 2018 年年底前,各乡(镇)卫生院、 (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示范性康复站建设标准。 县残联、 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要建立完善康复服务补偿政策,重点做好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中支持服务项目, 鼓励和支持各类康复和医疗机构发展学前康复、医养护理、慢病康复等特色服务项目。(三)加强过程监管,完善服务措施。县残联、卫计局、人社局要加强康复服务质量控制,对县级定点机构、基层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对考评达标的机构,续签服务协议。对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残疾人满意度不高的机构,要核减服务资金,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取消定点机构资格。各康复机构在落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过程中,要根据残疾人评价结果,不断调整和完善有关措施,积极借鉴其他地区和单位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持续改进康复和医疗服务。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将扶贫和涉残项目重点向残疾儿童和贫困残疾人倾斜, 确保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康复服务。 要做好精准康复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的衔接, 建立竞争机制, 提高精准康复服务实际效果。 县残联、卫计局要充分利用好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证评残、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等工作的基础和既有成果,推动部门数据、评估资源对接共享,减少重复入户和评估。县残联要牵头做好残疾人康复信息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7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开、传递残疾人精准康复信息,杜绝残疾人个人信息泄露,防止损害残疾人利益的事件发生。县残联、卫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残疾人康复需求数据的汇总分析,合理增设康复服务项目,及时调整完善有关政策,确保残疾人康复需求得到普遍满足。(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县残联要牵头制定年度宣传计划, 将每年的 5 月确定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宣传月, 在电视台、 政府网开辟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栏和互动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工作目标、服务内容,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各乡镇、相关部门、康复服务机构,要按照宣传分工,采取设立康复科普知识宣传栏、 发放宣传资料、 开展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和群众特别是农村居民, 广泛宣传残疾人康复政策和项目,宣传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取得的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要注重抓好典型事例宣传引导,加强对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宣传引导, 注意搜集和宣传残疾人通过接受康复服务改善身体状况、恢复身体功能的鲜活实例,增强残疾人主动参与康复的信心和积极性。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可复制的康复服务经验,推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领导小组对服务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部门、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进行宣传和表彰。四、督导检查四、督导检查各乡镇和康复服务机构要定期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8工作进行自查,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残联、卫生计生部门和专家对各乡镇和康复服务机构进行抽查。 建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 定期通报乡镇工作任务完成进度、 工作动态、 典型经验。五、经费管理五、经费管理残联和财政部门要对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资金实行专项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专项资金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专项资金支付管理,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依据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费用结算相关要求,及时向康复服务机构执行经费拨付。县残联要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于次年 6 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专资金分配使用和执行情况。附件: 1.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2.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专家技术指导组3.武定县 2016 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4.武定县2016年残疾人精准康复评估机构和服务机构目录5.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6.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流程图7.武定县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 8.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卡9附件 1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成员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及职责分工名单及职责分工为实施好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成立武定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杨汉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李廷锋县残联理事长杨艳县卫计局局长虎鑫县扶贫办主任刘东宇县人社局局长刘卫华县民政局局长邵成佳县教育局局长徐继浙县财政局局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康复股, 由理事长李廷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今后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替补,不在另行发文。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县残联牵头制定本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10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与县卫生和计生局、县扶贫办、县教育局等部门共同成立县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 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下同)的标准及机构目录,开展技术培训,开展宣传工作。县卫计局共同制定本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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