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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责任编辑: 杨玉燕版式设计: 杨玉燕专刊部电话: 27509667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11认清校园欺凌暴力特点什么是校园暴力、 校园欺凌?河西 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张宇明这 样表述:“关于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这两 个行为的概念, 国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文 件明示, 所以我们不能下定义。我认为二 者存在一定的区别, 校园暴力应该是指发 生在学校内或者学校周边, 双方或者一方 参与者为学生的暴力事件, 可能是强势方 和弱势方的冲突, 也可能是两个强势方发 生的冲突, 共同表现为使用暴力解决问 题, 包括冷暴力。校园欺凌是校园暴力中 的一种, 专门是指处于强势一方以欺负、 凌辱、 报复、 寻求刺激为追求目的, 使用暴 力对待弱势一方的行为, 同样包括冷暴 力。施暴者的行为在一般的成人评判标 准(当事人双方亲属除外)属于典型的行 为过限。被害人被欺凌后表现出心理和 生理的多种损害后果。 就目前全国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分 析, 张宇明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参与者年龄较低。由于校园暴力事 件发生在学校内, 属于未成年人之间的 暴力行为, 基本都是 18 岁以下的参与 者。但是近年来, 校园欺凌参与者年龄 正在呈现低龄化趋势, 初中生参与情况 比较严重。而这些人在法律处罚上是空 白, 形成了不好的示范作用。 手段比较残忍。在校园暴力案件 中, 采取的手段比较残忍, 暴力程度较 高, 不是简单地打, 有很多是持械殴打, 甚至是很残忍的手段凌辱。 参与人数比较多。普遍表现为 “多 对一” 的欺辱, 多个未成年人殴打一个, 即使每一个人暴力程度不高, 受害者承 受的伤害也会叠加。 女生凌辱事件突出。女生性格比较 细腻, 对于矛盾比较敏感, 在不能正确处 理矛盾的情况下, 容易造成女生之间的 冲突, 虽然女生之间暴力程度不高, 但是 以凌辱为主, 性质又比较恶劣。校园欺凌为何还在蔓延采访中, 法律界人士对校园欺凌暴 力事件得不到遏制甚至还有蔓延的趋势都有共识。 天津市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律 师说:“现在校园欺凌事件很普遍、 很严 重, 尤其是网上这方面的视频也相当 多。没有一段我能从头看到尾, 真是看 不下去啊。校园伤害事件我们也处理 过。我记得比较深的一个是大学生打 架, 先是一个同学被打了, 然后是几个同 学去找打人的人, 五个打一个, 一审都给 判了。 ” 击水律师事务所的宋丽华律师也 办过一个刑事案件, 就属于校园霸凌案 件。三个中专的小女孩因为琐事对另一 个小女孩扒衣服、 殴打, 还把她的手机扔 进附近的水沟里, 阻止她报警, 最后法院 给定的刑事侮辱罪和抢劫罪。后来经过 指认手机找到了, 就把抢劫罪抹了。张 宇明法官也认为, 我们全社会已经意识 到校园欺凌的危害, 但是却没有得到有 效的抑制。 这是为什么呢? 潘强律师认为, 这种事之所以蔓延,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遏制的不够。除 了学校遏制不够, 再有就是司法机关, 他 们往往认为孩子未成年, 不够治安处罚, 不够刑事责任年龄, 所以就不处罚了。 “我认为这是一种不作为, 严重的不负责 任。 ” 他说, 最近处理深圳的一所民营中 学发生的暴力事件就挺好, 治安拘留了 五个孩子, 撤了两个校长, 一个德育主 任。虽然鉴定轻微伤害, 但情节很恶劣, 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张宇明法官说:“主要就是法律太滞 后。初中生违法犯罪得不到任何处罚, 在没有威慑的情况下, 违法成本为零, 所 以这种事情很难控制住。现在我国在校 园欺凌方面没有法律层面的规定, 更没 有惩处措施, 在诸多涉及未成年人保护 的法律中, 也是仅仅强调保护, 但是缺乏 具体措施, 更缺乏惩戒措施。对于形成 恶习的未成年人, 学校屡教不改, 家长无 力教育, 又不能构成刑事处罚的, 只能听 之任之。 ” 某单位法律顾问王成先生对记者 说, 我国 刑法 第17条第3款补充规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 责令 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 的时候, 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这里 有明文规定, 但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则片面强调对未成年人犯 罪的保护, 而忽视对未成 年人受害方的保护。 不久前, 就北京中关 村二小发生的事件人民日 报发表了评论说: 校园欺 凌, 不是一个 “开过了的玩 笑” 。屡屡发生的校园欺 凌事件, 暴露出学校、 老 师、 家长、 孩子等各方面的 应对和处理能力依然严重 不足。校园欺凌, 不能只 是一个 “开过分了的玩 笑” , 事件的有效预防, 事 件发生时的及时、 妥善处 理, 事件发生后的惩戒和 科学教育, 均十分缺乏。 学校及整个社会对于校园 欺凌的危害性在深层次认 知上依然匮乏。如何遏制 校园欺凌的蔓延?我们国家有2亿多学 生, 每一个孩子的安全, 都 让人十分牵挂, 每一个关乎孩子的暴力事 件的发生, 都让人十分痛心。作为一名专 业的少年审判法官, 张宇明认为校园欺凌 必须坚决打击, 因为未成年人具有健康的 成长环境是全社会都需要尽到的一个责 任。今天的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 者, 校园暴力不仅仅是身体受到伤害, 对 于未成年人心理伤害更大, 会使得施暴者 和受害者的成长路径发生扭曲, 甚至出现 极端。而且校园暴力在未成年人之间还 极容易被模仿, 使得这种行为成为一种泛 滥和蔓延的状态。 张宇明法官认为, 遏制校园欺凌并 不能仅仅依靠教师们解决。教师的本职 工作是教学, 而且教师也缺乏有效的手 段, 仅仅是批评教育、 训诫, 对于九年义 务制教育的学生连开除的权利都没有。 手段软弱, 是校园暴力无法得到坚决抑 制的主要原因。未成年人需要教育、 引 导, 但是也需要规制和惩戒, 这一点和成 年人的社会是一样的。我们应该学习西 方的少年司法制度, 建立少年司法程序,对于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 可以按照 法定程序决定工读教育、 政府收容教养、 社区劳役等矫正措施, 帮助未成人改过, 也震慑其他未成年人。目前我国仅靠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未成年人保护 法 等法律显然远远不够, 人们渴望一部 独立的、 可操作性强的预防、 惩戒校园暴 力的法律出现。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 从婴 幼儿时期, 就是家长与孩子沟通, 教会孩 子生存本领和做人道理的最好时机, 有些 家长没有尽到监护职责, 却习惯埋怨社会 不公平和学校教育不好, 这是不对的, 家 长的责任是最大的。张宇明认为, 应该建 立亲职犯罪追究制度, 一旦孩子发生危害 社会的行为, 应该追究家长的责任。 上世纪八、 九十年代, 美国校园暴力 猖獗, 各州通过修法对参与校园暴力的 青少年加强了刑事惩罚, 特别是为打击 群体犯罪规定所有参与者都要 “连坐” 判 罪。即使涉及校园暴力案件的青少年未 满十八岁, 如果后果严重并且有前科, 也可以当作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 按成人 犯罪定案、 量刑, 从而有效遏制了校园暴 力。而施暴学生及监护人必须要对受害 学生进行当面赔礼道歉并赔付一切医药 费用和其他损失。这样做的目的是警示 其他学生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 也让施暴学生监护人受到一次普法教 育。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 王成建议国 家及时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刑法等相 关法律, 同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也可制 定单独的校园反欺凌法, 在立法或修订 法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明确校 园暴力定义, 细化类别, 制定相应的惩处 措施。今后, 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 “如果欺凌事件无法解决, 那么就诉诸法 律, 决不可不了了之。事实上, 让违法者 付出应有的代价, 充分发挥法律的惩戒 作用, 其实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而言 也是一种保护。千万不要因简单草率的 和解或者遗忘, 使受害方家长最后采取 非常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 潘强律师认为, 一是要加大执法力 度, 这一点很重要; 二是要扩大责任主 体, 应该追究学校、 老师和家长的责任。 “施暴者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有预谋的, 他 得事先策划一番, 并非是即兴的, 老师怎 么能对这种群体性的恶劣行为没有一个 情报系统呢? ” 潘强律师说,“我上学那 阵, 哪些同学策划打架同学事先都能知 道, 像我是圈外的都能知道。老师不知 道就说明他失职。再有, 他知道了以后 不及时处理更不对。有些学生变态到极 限了。最近深圳出了一起案子, 撤了校 长和德育主任的职。另外, 还要扩大赔 偿范围, 法律上有精神赔偿。对于小孩 子来说, 遇到这种侵害, 那对他是终生的 恶梦啊!现在的心理医生通常是一个小时 800元钱, 这还不是超高价, 这必须都由 施暴方家长承担。有的心理医疗一跟就 跟好几年哪。对于几个打一个的施暴 方, 每个家长赔十万。拿不出十万的, 一 年拿一万, 拿十年行吗?我不信遏制不 了!连大人带孩子都教育了, 这样判一点 毛病没有, 精神赔偿是有法律依据的, 赔 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主观恶性和当地的 经济发展水平, 这是一个标准。不够判 刑的给他收教。最近山东有一起案件, 光是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 怎么严加看 管?不如判他一个巨额赔偿! 看看我们 现在是怎么判的?零处罚!这样, 实际是 保护了施暴的一方, 助长了犯罪。未成 年人犯罪要保护是对的, 但是被害人更 要保护啊。 ” 校园暴力往往与很多社会问题息 息相关, 比如留守儿童、 单亲家庭孩子, 他们的生存环境以及内心世界都应该 引起关注。几位法律界人士都强调, 未 成年保护法明文规定, 保护未成年人健 康地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孩子 之间产生暴力的行为, 是他们内心不安 全感的一种折射, 还有的是对于电视、 电影中情节的模仿。这需要全社会从 各个方面共同努力, 才能避免欺凌暴力 事件的发生。近年来, 我国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有蔓延之势, 有的还造成了严重后果。其实, 校园欺凌 绝不仅仅是学校和家庭的事, 它还常常伴有社会环境和涉嫌犯罪问题。对此, 记者走访了专职 律师、 法官及法律顾问等司法界知名人士, 请他们从法律层面上, 就校园欺凌问题发表意见, 以 期对老师、 家长及学生提高法治意识有所补益。教育 话题 对校园欺凌坚决说 “不”杨玉燕张晓月入冬以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多次遭遇重污染天气, 各地积极采 取措施, 应对雾霾天气。这也让青 少年学生再次感受到大气污染给 学习、 生活和健康带来的影响和危 害。而这些年一些地区发生的暴 雨、 台风、 洪水等极端天气更令他 们触目惊心。我国是碳排放和能 源消耗大国, 也是气候变化影响脆 弱型国家之一, 应对气候变化任重 道远, 接受气候变化教育当是青少 年学生应对气候风险和灾害的必 然选择。 气候变化是一个长期性的全 球问题, 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风险 之一。近些年极端天气气候频 发, 青少年是受气候影响最大的 群体。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全社会 的参与, 而青少年学生在应对气 候变化的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使 命和责任。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 气候变化教育, 帮助他们认识气 候变化的原因和影响, 增强气候 变化和环境保护意识, 提升气候 素养, 并培养应对气候变化, 参与 防治气候灾害的能力, 无疑应成 为我们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一 项调查显示, 目前我国青少年学 生对气候变化相关知识的了解程 度还不到50%,面对气候变化, 还 未能完全将低碳行为融入生活。 这表明他们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 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都不高, 提 升气候素养势在必行。 因此, 社会要加大对气候类科 普的力度, 学校要抓紧对青少年学 生进行气候变化教育, 培养青少年 学生的气候素养, 加深对气候变化 和低碳、 减排的认知, 让他们明确 自己所应担负的义务和责任, 增强 防灾减灾和保护气候资源的意识, 掌握应对气候变化的知识和技能, 并积极迎接气候变化的挑战, 为促 进节能减排、 生态文明, 实现低碳 生活、 绿色发展, 贡献一份力量。 青少年学生是应对气候变化 行动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要使他们 的行动落到实处, 教育主管部门 要有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证, 学 校也需要把树立气候变化和环保 意识、 培养气候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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