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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护员培训yang安全监护员 指经过培训的具备现场作业安全监督检查的基本知识,在施工、检维修、日常作业过程中承担安全措施落实、监督和检查,现场违章纠正责任的人员。其发现现场严重违章和紧急危险的状况,有权立即终止现场作业。安全监护员职责(一)安全监护员必须熟悉监护现场情况,明确现场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 监护员必须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得应急救援知识,会熟 练使用各类应急救援器材,作业现场发生火灾或人员受伤等意外,应 及时进行扑救和救援,并拨打应急救援电话; 监护员必须确认作业票证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设备位号及内容等 ,并协助单元验证施工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资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 维修作业现场; 严格按照作业票证上的要求和其他检维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协助单元设置作业区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现场消防、气 防设施器材的完好,确保临警好用; 检查作业人员个人劳防用品的穿戴情况,对不符合穿戴的有权指出, 并要求立即整改; 当发现作业部位与作业许可证填写内容不相符的,或者作业现场安全 措施不落实时,作业监护员有权制止作业;安全监护员职责(二)监督作业区域现场及周边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作业人员停 止作业,对不听劝阻野蛮施工的,有权收回作业票证,并及时报 告相关领导;有限空间作业应与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在作业结束时,监护员应确认作业人数及带 入受限空间内物品的数量,发现缺失的应立即协助作业人员查找 ;监护员不得擅自离开监护现场,因故不得不离开的,必须汇报单 元负责人,待其他监护员到场换班后,才可离开现场;作业结束后,监护员应督促作业人员清理作业现场,防止现场遗 留火种等危险、危害因素,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安全监护员的基本要求 应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程,掌握相关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能识别现场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会熟练使用各类应急救援器材,及时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各类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的作业监护行为 动火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高处作业 起重作业 破土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的定义:动火作业系指在管辖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过程。 动火作业的几种作业方式: 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 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 属切割作业。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 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它作业。 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使用临时电源、非防爆电气 设备和电动工具。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动火作业分级(四种) 特级动火、 一级动火、 二级动火 固定动火特级动火作业 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 在20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 在运行的易燃气体罐区防火堤内。 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一级动火作业 正在运行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 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等装卸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 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 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易燃固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 业区、洗槽站。 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 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 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第一 次动火。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二级动火作业 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第一次动火后)的工艺生产装置。 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 铁路作业站、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火区。厂区内其他区域。固定动火 固定动火是在厂区内,火灾危险性较小区域划出的固定动火作业区域。“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特级动火作业由动火装置(车间)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装置(车间)负责人审核,经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由该企业主管安全生产领导或同级领导签发,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存档。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装置(车间)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 装置(车间)负责人审批,由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并存档。 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装置(车间)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由装置(车间)负责人签发,由装置(车间)存档。固定动火区的设定应由动火装置(车间)提出申请,报上一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消防部门进行审查批准。严格控制节假日期间的动火,确实生产需要动火作业的实行升级管理,即在原定动火级别的基础上升一级。 动火票证办理注意事项(一)动火前必须经有资质的动火测爆人员进行分析,分析合格方可动火,超过30 分钟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 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 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动火一律不动火,凡能拆下的设备 、管线都应拆下移到安全地方动火,严格控制一级和特级动火。 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 ”。 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 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进 行多处动火。 特级、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30 分钟继续动火,须重新进行动火分析,监护人、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 检查确认。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隔天动火重新测 爆分析。固定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动火票证办理注意事项(二)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管线及区域,应进行内部和环 境气体化验分析,分析数据应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以备存查和落实防 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5%为合格;可燃气体 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2%为合格。使用便携式测爆仪以LEL10% 为合格。富氧设备动火作业氧含量23.5%。 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装置(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 作业许可证”上注明。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分析部门应尽可能抓紧采样分析时间 ,为动火作业创造条件。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 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 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同一动火区域不应 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定义: 凡在生产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仓、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作业统称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证办理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落 实配备救生设施和消防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设备的出入口内外 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容器,采取蒸煮 、置换等措施。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应将管线拆除或加盲板隔绝。不得以关闭阀门 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示。 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未落实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 态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并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 告牌。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安全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 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 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 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或上锁,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36V)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 釜、罐等)和特别潮湿、作业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 12V;当需使 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 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灯具 或电压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 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证办理注意事项 (二) 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 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 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 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 ,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设备内温度宜保持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 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 l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 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 交验。 在特殊情况下,宜安排专业队伍作业。作业人员佩戴经检测合格的长管式面 具、空气呼吸器等防护面具。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 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由专业化救 人员双人监护。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 离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以上措施条件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 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高处作业的定义: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高度在2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监护的要点作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恐高症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人员须出具体检合格证明,方可进行作业。如有需要特级高处作业前须进行体检。高处作业票证办理注意事项(一)落实应急措施,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 法,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措施的内容。 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双挂钩全身式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 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 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不宜“ 水平系挂”,禁止“低挂(系)高用”。 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要求。 作业过程中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 ,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在使用时应系有安全 绳,不用时应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在同一坠落方向上,一般 不得进行上下交叉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坠落高度超过24米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高处作业票证办理注意事项(二)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 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丙经验收合格挂牌。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安 全要求的吊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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