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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比利时(弗拉芒区)(弗拉芒区)互换奖学金介绍互换奖学金介绍 一、项目简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比利时王国弗拉芒政府教育与培 训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 方国家学习,该项目仅限在签有合作协议的中比双方高校间执行。国 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作为该奖学金项 目中方执行单位,负责选拔奖学金候选人推荐给比方。比方将以差额 录取的方式最终确定该奖学金获得者。 二、选派计划 1.1.选派专业选派专业 艺术、音乐、人文、社会及政治学、法律、经济、自然科学及医 学等。 弗拉芒区是比利时荷语区, 此项目不接受法语专业学生的申请。 2 2. .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仅限硕士插班生,留学和资助期限为 6 个月。 硕士插班生仅限就读比利时弗拉芒区普通硕士项目, 不接受比利 时高级硕士(Advanced Master)项目就读申请。 3.3.选派规模选派规模 5 人 4 4. .资助内容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比方政府提供的奖学金, 健康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16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 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申请人年龄应在 35 岁以下 (即 1981 年 3 月 31 日以后出生) , 申请和完成互换项目时均应为国内在校生身份。 3. 语言要求:满足比方高校认可的语言能力 4. 申请人所在中方高校须同时承诺接受数量相等的比利时弗拉芒区高校硕士插班生,进行校际间一对一交换。 5. 中方申请人所在高校与比方交换学生所在高校须签有校际或 院系间合作交流协议,比方交换来华学生仅限硕士插班生,年龄不超 过 35 岁。 6. 查询比利时弗拉芒区高校是否具有获得本项目资助资格,可 通过以下网站检索: http:/www.highereducation.be/advanced-search。 四、申请办法 1 1申请受理方式申请受理方式 中方申请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直接受理。 比方申请由中国驻比利时 王国大使馆教育处受理。 2 2. .申请流程申请流程 (1)本项目采取单位推荐,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 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2) 中方申请人所在院系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可自行联系签有合 作协议的比利时弗拉芒区高校,协商拟一对一互换硕士生人选。 (3) 中比双方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拟一对一互换硕 士生申请人人选。 (4)中比双方分别递交申请材料至受理单位。 (5)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择优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材 料提供给比利时弗拉芒教育部确认。 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比利时弗拉 芒教育部确认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录取情况。 3 3申请时间及方式申请时间及方式 中方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21 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完 成网上报名, 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前按要求将完 整纸质申请材料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知比方申请人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前将要求的纸质申请材料直接寄至中国驻比利时王国大使 馆教育处。 4 4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请按照2016/2017 年度比利时(弗拉芒区)互换奖学金项目申 请材料说明(附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附件:2016/2017 年度比利时(弗拉芒区)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 说明 附件 2016/20172016/2017 年度比利时年度比利时(弗拉芒区)(弗拉芒区)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说明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说明 一、一、 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清单 1.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 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 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 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 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 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 请人需在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2.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和单位正式公函和单位正式公函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 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 请人填写。 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 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单位正式公函用单位正式公函纸打印,带函号并加盖公章。 3.3.中方申请人中方申请人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 序号 需要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 份数 备注 比利时互换奖学金申请 表 3 份 不得自行修改申请表格式, 可根据所填 内容需要进行加页,须英文打印填写, 须由中比双方高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 双方高校签署的协议中外文 副本复印件 3 份 协议需中、外文各 3 份 中比双方申请人简历 3 份 双方简历均须英文,双方各 3 份 中比双方申请人本科学位证 书复印件 3 份 中方申请人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具有涉 外资格的市级以上公证处公证。 学位证 书复印件需 1 份公证原件及两份公证 复印件。双方各 3 份 中比双方申请人硕士在读期 间成绩单 3 份 中方申请人成绩单要求由教务处出具 的中英文双语密封件原件,需 3 份原 件。 外方申请人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 章,1 份原件,2 份复印件。双方各 3 份 中比双方申请人护照首页复 印件 3 份 双方各 3 份 4.4.外方申请人外方申请人申请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申请材料“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申请材料及说明及说明 序号 需要材料 份数 备注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 表 3 份 外方申请人登录 laihua.csc.edu.cn 填报生 成。填报时须使用机构代码(Agency Number)“0561”。打印后首页粘贴照片, 末页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最高学历证明 3 份 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它证明 硕士在读期间成绩单复 印件 原件 1 份 复印件 2 份 须加盖教务处公章件 两封推荐信 原件各 1 份 复印件各 2 份 须两名副教授以上推荐人出具推荐信。如 为密封信,仅需各 1 份原件 赴华留学计划 3 份 中文或英文,不少于 800 字 中方院校出具的预录取 通知书 原件 1 份 复印件 2 份 由中方申请人所在高校出具 作品光盘(仅针对艺术 类专业申请) 2 份 音乐专业须提交本人作品;美术专业须提 供 2 张素描、2 张色彩画及 2 张其它作品 汉语水平证明(非必要) 3 份 HSK 成绩报告等 二、材料提交要求二、材料提交要求 1 1. . 以上材料均用 A4 纸打印或者复印,并尽量使用双面打印。材料 1-2 要求原件,一式一 份, 单独装订。 材料 3 所涉及的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一式三份 (原件一份、 复印件二份) 。 申请材料清单 1-3 务必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前 (以邮戳日期为准) 寄至国家留学基金管 理委员会欧洲事务部, 并请在信封左上角或快递备注栏注明申请人姓名及 “比利时互换项目” 字样。 材料 4 由外方申请人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前(以邮戳 日期为准) 直接寄至中国驻比利时王国大使馆教育处, 信封右下角注明 “China-Duo” 字样。 邮寄地址: Education Section, Embassy of China in Belgium Av. Bel-Air 16, 1180 Brussels, Belgium 2 2. . 申请材料准备过程中有何问题,请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 联系人:张逸菲 电话:010-66093568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 yfzh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座 15 层 邮编:100044 外方申请人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交换来华留学具体问题,请咨询中国驻比利时大使 馆教育处: 联系人:马凯 电话:0032-23489450 传真: 0032-27359452 电子邮箱: jiaoyuchu.bilishiskynet.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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