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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兴仁县 2011 年度“希望工程圆梦助学” 活动实施方案为帮助今年特困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团县委决定从“希望工程圆梦助学”活动所募善款全部拿出,在全县组织开展 “慈善助学”活动。为确保救助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救助对象及条件一、救助对象及条件为确保将有限的慈善资金用于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本次活动以品学兼优且家庭特困的大学新生为重点救助对象,凡因家庭困难、无力支付大学入学学费的兴仁籍 2011 年度大学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申请救助:1、城乡低保户及孤儿;2、去年以来因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疗费超过 2 万元以上且家庭困难的;3、因车祸、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主要劳力死亡且家庭困难的;4、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患尿毒症、白血病、癌症、偏瘫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困难的;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以及已接受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给予救助的学生不享受本次救助。二、救助标准二、救助标准本次慈善助学共救助*名特困生,其中,城乡低保户及孤儿考取全日制本科的每人一次性救助*元,考取专科、中专的每人一次性救助*元。三、救助程序三、救助程序(一)申请。(一)申请。凡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困新生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教育局、团县委提出救助申请,也可直接到县活2动管理委员会申报,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资料:1、本人书面申请(详细叙述艰苦求学、勤奋求学的经历);2、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4、病历、医疗费收据原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二)受理及审核(二)受理及审核。各乡镇、各受理单位收到救助申请后,及时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了解申请人家庭和高考入学情况。凡符合条件的,填写兴仁县 2011 年度“慈善助学”申请暨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经领导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团县委总会。(三)审批(三)审批。团县委总会根据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查和审批。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四、时间安排四、时间安排本次活动自月初启动至 8 月下旬结束。8 月 15 日前为申请报名阶段,8月中旬组织审批并发放助学金。团县委总会将严格按照救助条件进行审批,如果申报人数过多,在同等条件下,将按照录取学校本科、专科、中专顺序予以确定。五、慈善救助款发放与宣传五、慈善救助款发放与宣传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错助、漏助或重复救助,团县委总会将向社会公开救助对象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救助对象经审核、公示后,由团县委总会牵头组织慈善助学资金发放仪式,统一发放慈善救助款,统一对外宣传,以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慈善助学活动及慈善事业的认识了解,努力在全县营造支持参与慈善活动的浓厚氛围,推动我县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促进全县的社会和谐。3六、有关要求六、有关要求(一)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助学金的,由团县委总会取消其救助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二)享受慈善助学的大学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原件寄回团县委总会备案。领取助学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追回救助金。(三)审核、审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办公室设在 联系电话: )附件:兴仁2011 年度“慈善助学”申请暨审批表主办单位:兴仁团县委主办单位:兴仁团县委负责人:负责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承办单位:兴仁县薇薇新娘婚纱摄影承办单位:兴仁县薇薇新娘婚纱摄影负责人:王负责人:王 燚燚电话:电话:0859085965180886518088 1367859593913678595939地址:兴仁县长兴路里仁广场地址:兴仁县长兴路里仁广场 12121313 号门面号门面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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