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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区域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_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 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及应采取的对策 根据年初的工作安排, 九月份,我局组织人员针对鄂伦春族医疗卫生现状开展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大兴安岭地区鄂伦春族人口 1044 人,主要聚居在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 乡和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还有一些鄂伦春族人口居住在其它县区。两个民族乡分别 设有乡卫生院,卫生院担负着全乡的医疗救治、卫生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传染病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爱国卫生运动和结核病防治等项工作。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 生院占地 370 平方米,设有门诊住院部、药局、手术室、X 光室、处置室、母婴室。全院 职工 14 人,其中医护人员 11 人。各诊疗科室设备较为齐全,能开展一些常见的手术,基 本上能满足各族群众的就医需要。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塔河县第二医院) 占地 4084 平方米,门诊楼 1600 平方米,结核病房 680 平方米。为改善民族乡医疗卫生工 作环境,2002 年,省民委、大兴安岭行署共拨付资金 280 万元,建成了 1600 平方米的门 诊楼。卫生院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物理诊断室,手术室等 16 个科室,全院职工 59 名,其中,医护人员 50 人。几年来,地、县投入资金购买了必备的医疗设备,与此同时, 日本也无偿捐助了医疗器械,从而,极大地改善了卫生院的医疗硬件建设,为更好地服务 于各族群众提供了条件。 二、民族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几年来,地、县两级政府 高度重视民族卫生工作,卫生工作主管部门加大了对两个民族乡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民 族宗教工作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帮助改善了民族乡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全体医护 人员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了医疗水平。目前,民族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区民族卫 生事业发展突出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卫生院的硬件建设得到加强。2002 年,行署 为两个鄂伦春族乡投入 260 万元,兴建了卫生院门诊楼;投入 70 万元,购置了医疗设备。 近年来,通过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十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购置了双床程控 500aX 光机、 B 超、脑地形图仪、美国进口心电监护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日本无偿捐助的 价值 60 万元的医疗器械。医疗设备的更新,从而提高了初诊准确率,改善了卫生院医疗条 件。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医护人员业务水平。为了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每年卫 生院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对医护人员分批进行培训,每年选派 12 名业务骨 干到省、地医疗机构进修学习,选派 35 名医护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每年都邀 请地区、县级医疗机构专家到卫生院教学或现场指导,县政府还选调县医院的优秀医生到 乡卫生院任职。通过多种有效方式的培训工作,卫生院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很大提 高,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是,鄂伦春族乡妇幼保健工作初见成效。鄂伦春族乡学龄前儿 童全部接种了乙肝疫苗,接种率 100%;产妇 100%住院分娩,产妇死亡率为 0,新生儿死 亡率为 0。 四是,鄂伦春族医药费采取全额报销政策。根据省政府关于鄂伦春族农民享 受全额核销医药费的政策,我区鄂伦春族医药费由县政府拨款,采取实报实销的政策。据 统计,从 1993 年2003 年,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享受该待遇人数为 242 人,县政 府从 1993 年2002 年,每年拨付 5.5 万元,共计 55 万元,从 2003 年起,医药费拨款 提高到 15.5 万元,从 1993 年-2003 年,呼玛县政府共拨付了鄂伦春族医药费 70.5 万元。 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享受该待遇人数为 521 人,县政府从 19931997 年共拨付医 药费 196 万元,从 1998 年起每年拨付 34 万元,共拨付医药费 400 余万元。 三、存在 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 1、相当一部分鄂伦春族农民因疾病导致贫困 由于鄂伦春族原来 以游猎为主的生活方式和一些不良的生活习惯,导致结核病的患病率非常高,一些患者丧 失了劳动能力或是一人得病传染全家。结核病严重影响鄂伦春族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致使 生活十分贫困。2003 年,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村 81 户农户,鄂伦春族农民 人均收入 1258 元,有 74 户年收入在 1300 元以下,90%处于温饱线或温饱线以下。2003年,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鄂伦春族村 177 户农户,鄂伦春族农民人均收入 1210 元, 有 152 户年收入在 1300 元以下,86%处于温饱线或温饱线以下。 因高额药费导致返贫。 由于药品价格上涨,导致鄂伦春族患者医药费支付费用大,一些鄂伦春族患者因支付高额 的医药费而返贫。2003 年,十八站鄂伦春族村孟秀云患脑积水脊髓空洞,共花去医药费 3.7 万元;梁祺秀患白血病,共花去医药费 13 万元;李雷患肝肾综合症,共花去医药费 10 万 元。目前,他们因为花去高额医药费,生活已经相当贫困。 我们建议:对这些因病返贫 的困难户,政府应采取特殊政策,无偿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政府及有关部门可根据实 际条件,在给予他们经济救济的同时,根据康复程,度帮助安排其从事一些轻体力的劳动, 从而帮助他们摆脱疾病的痛苦,早日脱贫。 2、卫生院硬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两 乡卫生院医疗设备老化陈旧,已不能满足各族群众的就医需要。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族乡 卫生院设有 600 平方米的病房,病房低矮潮湿,并且病房属于危房影响病人康复。呼玛县 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没有设立结核病专科病房。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各级 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帮助两乡卫生院购置必备的医疗设备,如 购买血磁疗机、细胞计数仪、尿分析仪等设备;二要省、地、县尽快下拨专项资金,为十 八站鄂伦春族乡卫生院和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卫生院新建结核病房,从而改善患者的就医条 件。 3、一些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缺少专项人才。 现在,两乡卫生院只能对一些普 通的患者进行救治,对一些疑难、危重的患者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导致一些危重患 者丧失了有效治疗时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分批选派骨干医护人员到外地医 疗机构进修学习,并且邀请著名医师到民族乡开展实地培训和为鄂伦春族群众治疗疾病。 卫生院可采取与较先进的大医院建立友好医院的方式,取得他们医疗技术支持、人员培训 和接受捐赠医疗设备等方面的帮助,尽快提高乡卫生院的医疗水平。 4、鄂伦春族医药费 拖欠问题 为了更好地为鄂伦春族患者服务,改善以往鄂伦春族药费管理混乱的状况,塔 河县第二人民医院(乡卫生院)制定了塔河县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鄂伦春族医药费计划使 用的报告(试行草案) ,对鄂伦春族医药费使用做出了详细的计划,并且成立了鄂伦春族 医药费监管组织,该组织由县卫生局、乡政府有关人员组成,制定了每人每年核销医药费 的额度,并设有大病医药费统筹管理方案,对转院、住院的鄂伦春族患者制定了核销细则, 从而更合理有效地使用鄂伦春族医疗经费。呼玛县从 1993 年2003 年,实际发生药费 105.6 万元,拖欠鄂伦春族医疗费 35.5 万元;塔河县从 1993 年2003 年,实际发生医药 费 428 万余元,仍拖欠鄂伦春族医疗费 39.76 万元。目前,我区共拖欠鄂伦春族医药费 75.26 万元。由于拖欠医药费数额较大,两县财力无力支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 可否由省政府一次性解决拖欠医药费,或是由省、地、县三家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核销这部 分拖欠医药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 积极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法规,努力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好务,在我们的努力工作下,鄂伦 春族卫生事业一定能得到更快的发展。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民族宗教局 郭红 二 0 0 四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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