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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一下论题:指指用用重重金金悬悬赏赏,就就会会有有勇勇于于出出来来干干事事的的人人仔仔细细的的研研究究一一下下解解释释,一一个个字字一一个个字字的的理理解解,理理解解了了之之后后就就接接着着往往下下看看:宝贝,这个题目有一个要点:宝贝,这个题目有一个要点:未必有就是不一定有,而非一定没有。未必有就是不一定有,而非一定没有。所以,你只要论证在可能的情况下没有,就所以,你只要论证在可能的情况下没有,就 OK 了。了。其实这个辩题最容易的突破点就是 “必/未必”上面。如果是反方只要论证这句话不是完全正确就可以了。而正方则要论证不论在任何层面任何角度甚至抛弃事实的强调这句话成立。还有就是带着下面的问题去找要找的资料:还有就是带着下面的问题去找要找的资料:重赏的激励确实可能带来勇夫,但是如果重赏要做的事情和勇夫的价值观相违背呢? 什么地方可以用得上勇夫? 什么东西可以吸引勇夫? 勇夫的追求是什么?还有就是你这一方的重点,在于尽量把对方推到一个“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地步去让人感觉,对方支持的观点,就是一个“利”字,似乎天下人都只为“利”而活着这样一来,您这方的攻击角度就相当多了,AND THE SAMETIME,举些例子,比如抗战,国军给士兵的“重赏”多吧?至少比只有“小米加步枪”,全军上下都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民军队多吧?但是,究竟谁更“勇”?更加更加“勇勇”于抗战的,貌似不是重赏之下的国军吧?于抗战的,貌似不是重赏之下的国军吧? 相反,一点都不“重赏”的,反而更有气势呢人活着,有的时候并不仅仅为了 money 的!AND THE FOLLOWING: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常智余今日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予以重金奖励,一般按照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百分之十以内发放奖金,数额高达二十万元人民币甚至更多。其实, “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受贿行为可得巨额奖金”的说法早已不新鲜了,早在 2007 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其中就规定举报人最高可获 10 万元奖励。在今年 4 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又进行了修订,并明确对举报有功人员可获资金最高可达 20 万。但是,在笔者看来,举报贪污绝非是一个举报贪污绝非是一个“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简单逻辑思维,如果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完善,即便资金的简单逻辑思维,如果举报人的保护制度不能得到有效的完善,即便资金定的再高也将无济于世。定的再高也将无济于世。很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无人敢领”或是变成小沈阳所谓的“最悲哀的事情”人死了,钱还在!近些年来,举报人遭到恶势力打击报复的事件并不少见近些年来,举报人遭到恶势力打击报复的事件并不少见。如“李文娟税收违法举报案”者并不少见。北京市市检察长慕平在某次接受采访时就曾直言不讳地说:全国每年遭到报复的举报人不下 1200 人。比这个数字还夸张的还有,在今年四月份,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所长何增科的“10 个举报人 9 个遭报复”之论更是让许多听者心惊胆战。要钱还是要安全是每一个举报人在举报之前必须要做出选择的命题。显然,在现实情况的逼迫之下,更多的人将会选择“引而不发”、“明哲保身”。再加上,我国民众受“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儒家文化之影响,更多的人更愿意选择一种“外圆内方”的处世哲学。近些年来,举报奖励不断加码已经成了一种趋势,但是如果制度的保护与物质的奖励不能齐头并进的话,资金设的再高也不会有用,重近些年来,举报奖励不断加码已经成了一种趋势,但是如果制度的保护与物质的奖励不能齐头并进的话,资金设的再高也不会有用,重奖举报也只能沦为一场空谈奖举报也只能沦为一场空谈。可以说,举报贪污不是一个“重赏”的问题,在民众正义心的左右之下, “制度完善下必有勇夫”或许才能够成为现实。文章来源: 小董工作室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 昨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奥运会男足比赛的奖励规则,国奥小组出线奖金超过百万,如夺冠军还要豪奖 800 万。此消息一出立即遭到网民炮轰,在某知名论坛上,短短数小时内就有几百网友发表评论,一边倒的批国奥,批足协。首先看看人家吧。2004 年亚洲杯小组赛时,伊拉克穷得没有一项额外开支,连衣服都得自己洗。当时某报纸上刊登过一张宾馆过道挂满了伊拉克球员洗过的内裤的照片,一时成为笑话,可是就是这样一支“内裤队”,第一次参加世界大赛就力压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出线。2007 年当伊拉克足球队第二次参加亚洲杯就拿冠军时,而人均一天伙食费 400 元,出门要警车开道的中国队小组赛就出局了,世界大赛对中国球迷来说完全意味着“亚洲悲”、 “世界悲”。这次奥运会在家门口召开,中国足协似乎又看到了靠国奥队找回面子的希望了。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是大手笔,让同为足协治下的女足都羡慕不已,直说不与男足搞攀比。可惜足球是对抗性运动,对选手的技术水平、比赛意志要求极高,而技术、意志不是靠钱能买来的。虽然俗话说虽然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中国男足什么事情都是用钱说话,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爱国、敬业、不服输的精神在这里已不,但中国男足什么事情都是用钱说话,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爱国、敬业、不服输的精神在这里已不复存在,这也是中国男足水平、素质低下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中国足球不能在此根本原因上着力解决,这次足协开出的百万大奖,复存在,这也是中国男足水平、素质低下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如果中国足球不能在此根本原因上着力解决,这次足协开出的百万大奖,恐怕就会变成恐怕就会变成重赏不如拿来养猪了重赏不如拿来养猪了。些年来,公安系统为吸引社会公众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办案,对一些大案要案都采取了重奖举报的办法。据媒体报道,5 月 23 日上午,公安部派员专程赴福建,为举报“3.24”破坏铁路案重大犯罪嫌疑人吴国昌的群众颁发了 30 万元人民币奖金。人民网日前刊出戴求兵先生的文章公安部 30 万元重奖举报人引发的思考 ,称公安部此举为 “惊喜之举”,认为“激励了社会正气的力量,兑现了社会正义的价值”。也许,此文代表着不少人的看法,不过,读完戴先生的文章有个感觉,对该文的部分观点笔者有自己的思考,现写出就教于各位。 nn 首先,这种重奖办案的办法对于吸引公众关注社会公共事务,提供相关线索,协助公务人员解决公共事务(如前面的举报破案线索助民警破案办案) ,的确起到了积极作用。重奖举报人的钱来自公共财政,这些钱说起来也是用在了公共事务上,所以没有什么值得非难的。此次公安部派员专程赴福建为举报人颁发奖金,算是践行自己许下的诺言,所谓“言必行,行必果”,值得称道。nn 不过,重奖举报人这一办案模式出现以来,社会各界的应对态度以及这种应对态度所体现的意义,同样值得进一步思考。nn 作为文明社会,尤其是成熟公民社会的公民,协助政府以及公务人员办理公共事务,本就是分内之事,也可以说是一种道德要求。这种道德要求对社会良性运转何其重要,其价值根本不能用商品价值体系里的货币来加以量化。改革开放之初,向钱看的歪风盛行的时候,社会上盛传的一个黑色幽默就是 “道德多少钱一斤”,其不合理性就在于将道德价值体系里的价值与物质世界里商品价值体系的价值(价格)混为一谈。既然两者不存在可比性,也不存在量上的置换关系,就谈不上 30 万现金 “兑现社会正义价值”的问题。nn 另一方面,重奖举报人这一举措深得社会赞同,说明这一办案模式具有相当深厚的群众基础。这一群众基础同样昭示了另一不可忽视的现实,那就是公民自觉积极配合政府及公务人员办理公共事务的主动性缺乏,需以金钱驱动的灰色现实,公民道德中因各种原因所致的对公共事务热情减退,从某种角度昭示了社会责任和公共意识的弱化。重奖举报人的举措,对于个案来说的确具有直接作用,但现在来谈它成为“激励社会正气的力量”,实现了社会公民精神价值的改善和提升,恐怕还为时尚早。nn 对举报人而言,由于存在重奖举报人的举措,他们在“见义勇为”与“见利勇为”这两个极端的价值评判中,到底更靠近哪个方向?由于存在这种重奖举报人的举措,当事人会否考虑到其行为可能遭到人们的负面价值评判而产生退缩?也许,重奖举报人的施行方式以及社会群众基础,都采纳了一种功利主义的观点,认可了传统的“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的行事规则。nn 不过,在重视现实功利性的同时,从精神价值体系的角度对此提出探讨并非全无必要。至少,对现代公民,应该倡导以积极关心社会公共事务,自觉协助政府及公务人员处理公共事务以荣,而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为耻。古人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在保护举报人安全还做得不够好的现实语境下,举报贪官需要非比寻常的勇气,需要背水一战的信念,需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英雄气概。的英雄气概。10%以内的奖金还是依据“所涉事实追缴赃款”,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 万元。举报人毕竟也是举报人毕竟也是“贪生怕死贪生怕死”的平常人,还要顾虑子女父母的平常人,还要顾虑子女父母。贪官在当地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举报人在举报后难免受打击报复,举家迁移也许是个自我保护的好办法。不过,举报一个省部级贪官,恐怕要到国外生活才安全吧?几万元的奖金恐怕难以解决后顾之忧。事实证明事实证明,(事例论证)在举报奖金面前,沉默者还是大多数。据 2002 年 7 月 15 日法制日报报道,当年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在厦门日报上刊登大幅通告:“对何文志贪污案、俞步凡受贿案、陈鸿禧受贿案的举报人予以奖励。请上述案件的举报人在本通告见报后 3 个月内,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结果检察官在等待中度过每一天,举报奖金成了一份无人受领的心意。2002 年 2 月,在厦门市检察机关刊登奖励举报公告后不久,有人打电话到举报中心询问上述俞步凡受贿一案的查处、判刑及奖励情况。工作人员告诉对方被举报人已被判处死刑,并请他来领取奖金。举报人听完后沉默良久才说:“奖金的确蛮多的,但他是不是一定会死?我还是等等再说吧。” 非要等到被举报人被处以极刑才敢领取奖金,这种心态折射出保护举报人的困境。再说,贪污贿赂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都是私下秘密进行的,知情者甚少。能够拿出货真价实的翔实举报材料的,大多非等闲之辈,可能是该贪官的亲信,或者与所涉事件有牵连。一个贪官倒台,告密者用手指头都数得出来,谁还敢大张旗鼓地去领奖?其实,最需要检察机关介入的,是大家都能看得到的腐败。比如显摆的周久耕局长常抽 1500 元一条的“九五至尊”香烟,先后换过劳力士、江诗丹顿、帝陀表等 4 块名表,这些“举报材料”在人肉搜索之下被公之于众。检察院会奖励网民吗?在我看来,那些痛恨腐败丑行的正义人士,他们的举报目的都不是冲着奖金来的。真要鼓励举报贪官,首先要做的不是提高奖金额度,而是对举报人进行切实保护。重赏的激励确实可能带来勇夫,但是如果重赏要做的事情和勇夫的价值观相违背呢? 什么地方可以用得上勇夫? 什么东西可以吸引勇夫? 勇夫的追求是什么?重赏何在?诚信何在? 等对方说了一大堆理由以后你就说,给对方加 10 分! 等对方高兴得热烈鼓掌的时候,你又大声说:给对方再加 10 分! 等对方问你为什么不说说你的理由的时候,你就说,其实我刚才已经用事实证明了一个真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谢谢!谢谢大家的支持! 你就赢了! 话不在多而在精,辩不在勇而在谋!从信仰、责任、人生追求、荣誉等方面阐述自己的观点。反方二辩沉着应战,巧妙反驳,指出正方二辩支持立论的例子都是先有“勇夫”后有“重赏”的反映,是倒因为果,论证缺乏逻辑。在反方盘问正方时,反方二辩更是从价值观、认识滞后性、赏赐现实可行性等方面将正方三辩驳得哑口无言,赢得场下观众的阵阵掌声。仅用奖金、升职等方式来激励员工,往往会得到不好的结果,比如奖励将钝化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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