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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昌学院排课及调停课暂行规定西昌学院排课及调停课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6/9/2006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 位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进一步规范我院排课及调停课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 规定。 一一、学期课程开课计划的拟定和审批学期课程开课计划的拟定和审批 1教学安排程序:教研室提出教学安排意见,经教研室全体教师集体讨论,系教学秘书汇总, 全系教师大会通报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主管教学系领导及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教 务处审核。 2各系应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每学期第 13 周前完成各专业次学期教学课程(包括开 设专业、教学班组、课程名称、总学时、总学分、周学时等,并注明各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学时分配) 及任课教师安排。教学课程及任课教师安排必须经教学系教师集体讨论,尤其是经教研室民主讨论 决定。3原则上各专业学期课程开课计划应严格遵循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但若因各种原因需要 调整课程或变更教学学期,必须经系全体教师集体讨论,再以书面报告形式一并报教务处审批。 4每学期第 13 周结束前,各系务必将其各专业学期课程开课计划按规范格式经教学秘书填写、 主管教学系领导及系主任签字并加盖教学系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核。 5每学期第 14 周教务处根据各系上报的学期课程开课计划,对各专业逐一进行审核,审核通 过后报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并于第 15 周内将院领导审批同意执行的学期课程开课计划下达各系。 6、各系接到经审批同意执行的学期课程开课计划后,方能排课并向任课教师下达任课通知。 二二、排课排课规定规定 课表是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学期课程开课计划的重要文件。课表的相对稳定与合理,对保 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排课应根据学期课程开课计划、教室、实验设备等条件,分上午、下午及晚上时段排课。 2 为确保课表的合理性, 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均应排课 (个别课程可安排在星期六、 星期日) 。 3全院学期公选课(含大学英语、政治理论课、教育学、心理学、公共体育等)课表由相关教 研室统一编排、调度,教务处统筹协调。全院选修课课表由教务处统一编排、调度,各系协助。 4排课应优先安排高职称教师,每学年教授、副教授开课率应为 95%以上,讲师开课率应不低 于 80%。承担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教授、副教授必须为本科学生上课,并 适当安排外聘教师或客座教授承担教学。教师资源丰富的课程,原则上应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公 开让学生选择任课教师。 5各系各专业学期课程课表的编排 (1)对于相同课程、相同学时、相同培养层次的班级可以考虑合班上课,坚持相近学科专业合 班优先考虑的原则,同时兼顾实验和实习环节的安排。 (2)每学期第 16 周前,各系根据审批同意执行的学期课程开课计划进行网上排课。2 (3)每学期第 18、19 周,各系按规范格式填写西昌学院学期课程安排表,并报教务处一式两 份。同时,各系对有教学任务安排的教师下达书面任课通知。 三三、调停课规定调停课规定 “调课” 是指任课教师因客观原因临时或长期调整授课时间和地点; “停课” 是指任课教师因病、 因公出差或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按照课程表规定时间授课,即请假; “调换任课教师”是指教师因病、 因公出差或其他客观原因,长期无法承担原定教学任务,由相关教研室另行指派任课教师。 1调停课的审批权限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纪律,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各教学单位及教师不得随 意调停课,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时,必须按如下审批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1)学院开展的各类大型活动需要调停课,应由负责该次活动的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调停课 理由,经教务处审核,再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2)各教学单位开展的活动需要调停课(含因教学实习需其它课程停课) ,应由各教学单位提 出申请,分管教学系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批,报主管教学院长备案。 (3)教师因事需要调停课,应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停课申请审批表) ,经主管教学系 主任审批同意并加盖系公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2教师调停课规定 具备下列原因之一者,方能允许教师调停课: (1)由于特别原因必须调整教学计划; (2)因病经校医院证明不能坚持上课者(在一周以上,必须安排教师代课) ; (3)需外出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者,必须服从校外单位安排时间者; (4)由各系领导同意安排的外出(开会、科技开发、学习等,时间在 5 学时以上者必须安排教 师代课)者; (5)因教学设备、教学条件等方面临时发生问题又无其它妥善办法解决者; (6)其它特殊原因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者。 因上述原因调停课者,须经相关程序审批同意后才能生效。同时,由各系教学秘书通知调停课 学生。申请调课、停课和调换任课教师应提前两天办理完毕相关手续,非紧急情况必须以书面形式 申请,紧急情况下,必须在上课前 1 小时前经口头请求,事后完备相关手续。若未履行以上手续任 意调停课者,以一般教学事故处理;无故缺课者,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 1 西昌学院调、停课报批表 2 西昌学院系学期课程开课计划表 3 西昌学院系学期课程安排表3 附件 1: 西昌学院调、停课报批表西昌学院调、停课报批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专业班级 调课时间: 年 月 日第 节 调停课 原 因 补课措施 教师所在 系意见 教研室主任: 主管教学系领导: 系主任: 年 月 日 说明:一般应提前两天办理完相关手续。承担各教学系安排课程的任课教师需调停课,必须由授课系主任签注意见, 并将此表存留各系部;承担全院公选课、选修课的任课教师需调停课,除教师所在系主任签注意见外,还需到教务 处办理审批手续,并将此表存留教务处。 调 课 通 知 系: 专业 级 班同学,在你班 担任 课程教学的任课教 师 ,因 请假。第 周星 期 第 节的课停上,改在第 周星期 第 节补 上。 特此通知 西昌学院教务处 年 月 日4 附件 2: 西昌学院 系学期课程开课计划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教 研 室 主 任: 系(部)制表人: 主管教学系领导: 系 主 任: 教 务 处 质 管 科 科 长 : 教 务 处 处 长: 主 管 教 学 院 长 审 批 : 20 年 月 日5 西 昌 学 院 学 期 课 程 开 课 计 划 表 (二 二 学年第 学期) 专业(本科专业(本科、专科) 、专科) 年级 年级 班 班 课程名称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 专业 专业 职务 职务 学学位 位 学科队 学科队 伍类别 伍类别 行政 行政 级别 级别 学年 学年 学期 学期 实际 实际 周数 周数 学时 学时 总数 总数 总学 总学 分数 分数 已上 已上 学时 学时 周学 周学 时数 时数 本期完 本期完 成学时 成学时 完成 完成 学分 学分 考试 考试 考查 考查 备注 备注 总 总 计计6 附件 3: 西昌学院 系学期课程安排表 专业专业(本科本科、专科、专科) ) 级 级 班班 课 程 名 称 任 课 教 师 节次 地点 周 上 课 时 间、任 课 教 师 及 教 学 时 数 备 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学时(理论/实验/实习)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节次 地点 二 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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