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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婚姻的社会圈满族婚姻的社会圈 所谓婚姻的社会圈,我们认为主要是指婚配对象背后所蕴涵的社会意义,亦即婚配双 方各自所属的社会背景以及各自的社会地位。因为婚姻除了有生物性(或称自然性)的一面以 外,更重要的还体现在它的社会性,它在表现形式上是男女两性的生理结合,在本质上则是 男女双方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结合。 所以考察男女双方的社会背景与社会地位, 可以帮助我们 从一个较为直观的视角来理解这种婚姻的本质特征。 本节拟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满族通婚 的族际问题、满族通婚的阶层问题、满族的异辈婚与贵族间的世婚制。通过这三个方面的考 察, 我们可以看出满族通婚的大致社会范围, 即在族属方面主要涉及蒙古族和八旗汉军与汉 藩王,阶层上则是与其社会地位大致相当之人,婚姻不论行辈的现象普遍,贵族间广泛地采 取世代联姻政策。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满族通婚的族际问题 这里主要考察满族通婚所涉及的民族,谈到婚配对象的社会背景必然要考虑其民族成 分,所以我们将这一问题作为第一要素进行考察,藉以探究满族的族际通婚情况。 (一)与蒙古贵族的联姻 1努尔哈赤时期 满族与蒙古族的联姻是我们研究满族婚姻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然而要研究满族 蒙古族的婚姻, 必须先弄清满族之所以将蒙古族放在其通婚的首要考虑的原因。 蒙古族一直 是一个强悍的民族, 明朝的多数时间都是处在蒙古族不断侵扰边境的情况下, 如能将骁勇善 战的蒙古族收服, 形势必将对满洲贵族大为有利。 因此满族统治者一直贯彻争取和笼络蒙古 族上层分子的政策。自努尔哈赤开始,就一再表示蒙古族和满族同服俗、同骑射,经济和文 化生活接近,视为一国之人,以结盟、联姻、厚赏、封爵等措施极力笼络其上层人物,使蒙 古王公贵族对满洲贵族“畏威怀德,弭首帖伏而不敢生心”。其中,尤以联姻为先锋,成 为其余诸项的铺陈,冀以建立满蒙联盟,由努尔哈赤首开与蒙古贵族联姻之先河。明万历四 十年春正月(1612 年), “上闻科尔沁贝勒明安女甚贤,遣使往聘,明安许焉,送女至,上具 车服以迎,筵宴如礼。 ”明安为蒙古兀鲁特贝勒,姓博尔济吉特氏。 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 年)夏四月丁酉,努尔哈赤次子贝勒代善聘蒙古扎鲁特部贝勒钟 嫩之女为妻, “上命亲迎,设宴成婚” 。壬寅,扎鲁特部内齐汗以妹嫁与努尔哈赤第五子贝勒 莽古尔泰, “亲迎筵宴如礼” 。接着皇太极娶蒙古科尔沁部贝勒莽古思之女为妃, “上命亲迎 至辉发扈尔奇山城,大宴成婚。 ”同年十二月,扎鲁特部贝勒额尔济格以女妻努尔哈赤第十 子台吉德格类, “亲迎筵宴如礼” 。次年春正月, “科尔沁贝勒孔果尔以女来归” ,努尔哈赤 又纳其为妃。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 年)正月,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帝,建元天命,国号 金,是为太祖高皇帝。次年二月,努尔哈赤以“弟舒尔哈齐女妻喀尔喀把岳忒部台吉恩格德 尔” 。此外,努尔哈赤还多次鼓励内喀尔喀诸部贝勒,可随意与后金宗室联姻结亲,藉此 来促使内喀尔喀等蒙古诸部中尚未归附后金政权的贝勒、 台吉与满洲贵族接近, 进而使后金 统治者与蒙古封建主之间的关系更为融洽。其后,努尔哈赤曾多次向蒙古各部首领们表示: “满洲蒙古,语言虽异,而衣服起居无不相同,兄弟之国也。 ” 从天命六年到天命七年(16211622 年)间,蒙古喀尔喀各部先后归附后金者达四千一 百余户,后金对之皆给以妥善的安置和优厚的赏赐。天命六年(1621 年)十一月,喀尔喀部台 吉古尔布什、莽果尔率兵六百户并驱畜产来归,努尔哈赤以己女妻古尔布什,赐满洲、蒙古 牛录各一,以族弟之女妻莽果尔,二人皆授以总兵官之职。天命九年(1624 年),科尔沁部迫 于林丹汗之逼,台吉“翁果岱子奥巴率族来归” ,与后金结成同盟,共同反对察哈尔林丹汗。因此,天命十一年(1626 年),奥巴亲自谒见努尔哈赤,接受努尔哈赤赐予的土谢图汗称 号,并娶图伦之女,即由努尔哈赤自幼抚养于宫中的肫哲公主,奥巴乃翁果岱长子,掌管科 尔沁右翼中旗。 这次联姻结盟是科尔沁全部归附满洲的一个重要标志, 自始便确立了有清一 代以满蒙联盟为基础的姻戚关系。并且,努尔哈赤对这些蒙古额驸甚为礼遇,而对下嫁的公 主们的命运则视如草芥。天命八年(1623 年)六月,努尔哈赤对蒙古额驸们说: “如公主欺凌 你们,要告诉我,我给以处罚。 ”满族公主们因轻视、企图凌辱蒙古额驸而遭到努尔哈赤 的呵斥、处罚的大有人在。 2、皇太极时期 天命十一年(1626 年),皇太极经过一番斗争,一跃而为后金的最高统治者。从他开始 至入关后其子福临即位,是满族历史发生重大转折的时期。这一时期,满洲贵族与蒙古贵族 之间的联姻得到空前的发展,联姻的人数、规模都迅速增长。仅皇太极自己,就有十一位公 主(包括十名亲女与一名养女)下嫁蒙古各部王公,并且他娶了六位蒙古后妃,这些蒙古后 妃的地位都比较高, 其中包括孝端以及对清初政治影响深远的孝庄二位皇后在内, 与努尔哈 赤时仅有两位蒙古妃子相比,变化可见一斑。福。临也娶有六位蒙古后妃(可参见以下二 表): 表 71 皇太极后妃表 后妃姓氏及名号 母家族籍 娶年 钮祜禄氏(元妃) 满 ? 乌喇纳喇氏(继妃) 满 万历三十六年(1608 年)博尔济吉特氏(孝端皇后) 蒙古科尔沁部 万历四十二年(1614 年)博尔济吉特氏(孝庄皇后) 蒙古科尔沁部 天启五年(1625 年) 颜札氏(庶妃) 满 天启六年(1626 年) 博尔济吉特氏(东宫福晋) 蒙古扎鲁特部 崇祯五年(1632 年) 博尔济吉特氏(宸妃) 蒙古科尔沁部 崇祯七年(1634 年) 博尔济吉特氏(淑妃) 蒙古阿巴亥部 崇祯七年(1634 年) 纳喇氏(庶妃) 满 崇祯七年(1634 年) 博尔济吉特氏(贵妃) 蒙古阿巴亥部 崇祯八年(1635 年) 续表 后妃姓氏及名号 母家族籍 娶年 伊尔根觉罗氏(庶妃) 满 崇祯九年(1636 年) 伊尔根觉罗氏(庶妃) 满 崇祯十年(1637 年) 奇垒氏(庶妃) 蒙古察哈尔部 崇祯十三年(1640 年)叶赫纳喇氏(侧妃) 满 ? 表 72 福临后妃表 后妃姓氏及名号 母家族籍 娶年 后妃姓氏及名号 母家族籍 入宫时间 巴氏(庶妃) ? 顺治七年(1650 年) 博尔济吉特氏(废后) 蒙古科尔沁部 顺治八年(1651 年) 陈氏(庶妃) 汉 顺治八年(1651 年) 佟佳氏(孝康皇后) 满镶黄旗 顺治九年(1652 年) 董鄂氏(宁悫妃) 满?旗 顺治九年(:1652 年) 杨氏(庶妃) 汉 顺治九年(1652 年) 乌苏氏(庶妃) ? 顺治十年(1653 年) 博尔济吉特氏(孝惠后) 蒙古科尔沁部 顺治十一年(1654 年) 博尔济吉特氏(悼妃) 蒙古科尔沁部 顺治十一年(1654年) 博尔济吉特氏(淑惠妃) 蒙古科尔沁部 顺治十一年(1654 年) 董鄂氏(皇贵妃) 满正白旗 顺治十三年(1656 年) 纳喇氏(庶妃) 满?旗 顺治十五年(1658 年) 唐氏(庶妃) 汉 顺治十六年(1659 年) 钮氏(庶妃) ? 顺治十六年(1659 年) 续表 后妃姓氏及名号 母家族籍 娶年 穆克图氏(庶妃) 满正白旗 顺治十六年(1659 年) 董鄂氏(贞妃) 满正白旗 ? 博尔济吉特氏(恭靖妃) 蒙古浩奇特部 ? 博尔济吉特氏(端顺妃) 蒙古阿巴亥部 ? 石氏(恪妃) 汉 ? 从以上二表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皇太极、福临二帝的诸位后妃中,来自蒙古的后妃占 了相当大的比重,其地位也大为提高。可见,皇太极明显加大了联姻的步伐,以“姻好”巩 固“盟好” ,因此这是一个“光前而启后”的时期。这一时期,满蒙两贵族集团间结亲剧增, 达到十六个部落的 73 次之多。如:天聪元年(1627 年),敖汉与奈曼二部来归,十二月,皇 太极将其妹哈达公主嫁与敖汉部的索诺木杜棱;天聪二年(1628 年),大贝勒代善之子瓦克达 娶科尔沁部达齐之女,代善五女嫁与科尔沁部台吉多尔济;太宗兄子、郡王岳耗之女,即由 太宗抚养的和硕公主嫁与科尔沁部满珠习礼为妻;天聪七年(1633 年),皇太极以长女固伦公 主下嫁索诺木杜棱弟之义子班弟;天聪九年(1635 年),皇太极又将次女马喀塔公主许配给归 附的林丹汗之子额哲; 崇德三年(1638 年), 皇三女下嫁科尔沁部贝勒奇塔特; 崇德六年(1641 年),皇四女下嫁科尔沁部贝勒弼尔塔哈尔。努尔哈赤父子制定与蒙古贵族联姻政策的目 的在于“以亲女羁縻所欲剪除之人,笼络所欲招徕之敌” 。 3、人关以后 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的激烈斗争,1644 年,清军进入北京,这标志着满洲贵族正式 在广袤的中原大地上确立其统治。对于联姻在清初所起的作用,魏源曾有过如下评论: “世 祖当草创初,冲龄践祚,中外帖然,繁蒙古外戚扈戴之力。 ”这种说法虽然绝对,但并非 没有道理。入关后,满蒙两贵族问的关系转变成一种君臣之间的政治从属关系,诚如顺治十 一年福临对蒙古王公所言的: “朕世世为天子,尔等亦世世为王,屏藩百世” ,明确确立起 这种世袭的君臣关系。康熙二十年,满洲贵族最后确立其对全国的稳固统治。这一时期,与 广袤数千里的蒙古各部的联姻在“结以亲谊,托诸心腹”的原则下继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成为一个十分引人注目的现象。康熙朝,又有大批满族女子远嫁蒙古,于康熙帝自身而言, 在他长大成人的八个女儿中,就有六个远嫁蒙古大漠。以后, “北不断亲”的祖制虽一直被 历朝所遵循,但遣嫁蒙古大漠的规模与数量都较清初大为减少,此时满洲贵族关注的重心, 对外是如何稳定在广大汉族地区的统治, 对内是如何使满洲贵族之间的权益达到平衡, 蒙古 贵族在政治上的影响与地位都降为次要。 如雍正帝就仅将其三个养女下嫁蒙古, 没有一名亲 生女远嫁, 乾隆帝也就有两名亲生女和一名养女下嫁蒙古, 其余公主的婚配对象多为满族大 臣之子,如将其钟爱的幼女和孝公主嫁与和坤之子丰绅殷德。 主动遣嫁,是满洲贵族联姻蒙古的重要特点,它是清帝致力于边疆经营的积极性措施,通过主动下嫁,不仅使对方感戴浩荡皇恩的“降泽”而效忠清朝,即使该部的其他贵族、部 众也因此而感到荣幸,视之为“蒙恩” ,因而密切了民族关系。通过这种大规模、多层次的 持久的通婚活动, 满蒙两贵族间建立起一种广泛的普遍的血缘亲属关系, 通过双方在血统上、 心理上的接近,使蒙古王公产生与清王朝休戚与共的荣辱感,无怪乎康熙帝夸耀:“本朝不 设边防,恃蒙古之部落为屏藩耳!”乾隆帝曾赋诗赞扬这种姻亲关系: “塞牧虽迩远,姻盟向最亲, 嗣徽彤营著,绵泽砺山申; 设候严喧杳,清尘奉狩巡, 敬诚堪爱处,未忍视如宾。 ” 蒙古王公也赋诗感谢清皇室的恩宠: “奇渥王孙奕叶昌,分封内外姓名扬, 婚姻帝室百年久,屏翰中华万里长, 传世金貂绵胄子,归朝白马咏宾王, 休夸本族恩荣重,部下朱伸亦宰桑。 ” 所以,蒙古各部“从龙佐命,世为肺腑,与国休戚” ,筑 起一座人为的坚固长城,成为清室之栋梁。 (二)关于与汉族的通婚问题 1初时提倡满族与汉族通婚 努尔哈赤起兵之初,势单力薄,他采取联姻的手段,化敌为友、为己所用,并且扩大 势力和影响。天命年间,努尔哈赤将联姻的对象扩大到汉族。时为明抚顺守将的李永芳,在 努尔哈赤 tt 与为婚媾” 、宠加“一等大臣”的诱惑下,举城投降,而努尔哈赤亦信守诺言, 以“第七子阿巴泰女妻焉” ,尊称“抚顺额驸” 。其后,李永芳之子李率泰、巴颜亦先后被 招为额驸。皇太极时亦未有禁止与汉族结亲之举, “清太宗既下大凌河,兵部贝勒岳话主 善养汉人,凡一品官降者,以诸贝勒女妻之,二品官以国中大臣女妻之,其兵士则先察汉人 女子给配,余察八贝勒下庄头女子给配;太宗善之,命德格类安插大凌河汉人于沈阳,以国 中妇女配之,不足,令诸贝勒大臣各分四五人配以妻室。此太宗时未尝禁汉满通婚之证。 ” 满族人关之初,鉴于汉人的反抗,欲缓和矛盾,仍然奉行太祖、太宗以来的政策,注重笼 络汉族官员,世祖福临曾多次宣称: “满汉官民,俱为一家” 、 “不分满汉,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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