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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状况以西江苗寨为例子【摘 要】我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定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从这句话中,我找为了更清楚的了解他们,我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并结合我的理解得出以下结论。关键词:少数民族、统一领导、区域自治、西江苗寨一、民族区域的形成首先,我认为要弄清楚一个事物的本源,必须从它的源头或者根源找到答案,从历史的角度去分析。纵观历史发展,我国在政治制度方面长期存在两大主要特点:一是它的统一性,二是中央集权。早在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就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结束了长期诸侯割据的局面,统一了战乱频繁的中国, 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2000 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可以看出国家统一则国力强盛、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安定。国家分裂则国家衰败、民族分争、人民困苦。我国在解放后建立民族区域自治,保持了国家的统一,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符合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总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 我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经济、 文化、政治上的密切联系。 我国民族关系的这一特点, 决定了各民族和则两利,分则两害。 只有在统一国家中采用民族区域自治这种形式,才能适应并促进民族关系的发展,这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二、通过对西江苗寨的调研之发现(一)西江苗寨的概况西江千户苗寨,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东北部的雷公山麓,距离县城36km ,距离黔东南州州府凯里35km ,距离省会贵阳市约 260km 。由十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连成片,是目前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传说西江有千年以上历史。 西江苗族和苗族先祖蚩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林荫记中记录的西江苗族子连父名的世系谱,从蚩尤到1732 年间共有 284 代,说明生活在西江的苗族是蚩尤的直系后裔。(二)西江苗寨的民俗文化西江苗族是黔东南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现主要居住的是苗族的“ 西” 氏族。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拥有深厚的苗族文化底蕴,这里的苗族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不但典型,而且保存较好。西江苗族过去穿长袍,包头巾头帕,颜色都是黑色的,故称 “ 黑苗” ,也称“ 长裙苗 ” 。西江苗族的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中部方言的北部次方言,这里现使用的文字是通用的汉语言文字,尽管汉语言是西江苗族与外界交流的必备语言工具,但苗族之间的语言交流仍然使用传统的苗语。也是重要的苗族之一,这也是黔东南的重要的代表之一。一个民族的文化就是从它的语言开始的,所以,苗语是苗族内沟通的一种交流工具,是族内、寨子内进行日常生活重要手段。(三)西江苗寨的自治管理方式在清雍正以前, 地方事务多由自然领袖管理, 与汉族地区有显著差别,实行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西江苗族的自然领袖主要包括“ 方老” 、“ 寨老” 、“ 族老” 、“ 理老” 、“ 榔头” 、“ 鼓藏头 ” 、“ 活路头 ” 等,不同性质的自然领袖其职责也不同, 相互之间具有分工协作的性质,共同维护苗寨的安全与利益。 “ 方老” 是自然地方的最高领袖,每个自然地方下辖若干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村寨, “ 寨老” 是每个苗寨的最高领袖, “ 族老” 则是某一家族的领袖, “ 理老” 一般由德高望众、学识丰富的人担任,主要负责民间纠纷的调解、裁断,“ 榔头” 主要负责刑罚,维持地方治安, “ 鼓藏头 ” 负责召集和主持祭祀、祭祖活动,“ 活路头” 则主持安排农业生产,是苗寨 “ 农业部部长 ” 。其中,鼓藏头和活路头是世袭的,而其他自然领袖一般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议榔” 是苗族社会为了维护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 由方老、寨老、榔头等组织的群众议事会,以对内部的各种重要纠纷和外敌入侵进行商议、决断。议榔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如果社会安定,无争无议,也可两、三年举行一次,遇外敌来犯时则临时召开。 西江的议榔一般是分头在各寨子的风景林中举行。清政府在苗疆实施“ 改土归流 ” 后,西江苗寨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辖,方老、寨老等自然领袖已基本不存在了,但负责祭祀和生产的鼓藏头与活路头仍得以世袭保留至今。长期以来,农业一直在西江千户苗寨产业结构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虽能养活生活在这里的数千人口,人们过着世外桃源般自给自足生活,由于与外界联系甚少, 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次来到西江苗寨,这里的人们大部分还是保持着传统的风俗习惯,虽然地方也有治安管理等机构, 但是西江本身的习俗还是按照先辈们传承下来的去执行,一位姚姓的 “ 鼓藏头” 告诉我们说他是第36 代传人,目前在寨子里面的中学教书,是一名教师。(四)我对西江苗寨的感受和见解通过两天的对西江苗寨的走访,我最大的感受是,在这个偏僻的苗寨中,首先人们的精神面貌非常的好,老人们悠闲地晒着太阳,中年妇女在打着当地的一种饮食(糍粑) ,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或是在家做着旅游的生意, 反正整个苗寨我的印象就如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这里是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内,所以适用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但是,在我看来,不断的商业化和汉文化的冲击,除了重大节日或者其它一些风俗类的生活行为,真正用自己民族自治的列子也不多见,族内的一些习惯在慢慢地消失,那些更加原始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寨子有些因为人口少,或者地理位臵、 自然灾害等原因都在悄然转变,因为苗族是个喜欢群居的民族,所以小的,非常有特色的寨子也不多见, 而大点的寨子都因为旅游商业化或者其它原因已经少有民族独有的特色。 这不仅让我考虑到一个问题, 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实是正确的, 那么,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点是什么?三、少数民族自治的优点经过查找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证明, 我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最主要体现了以下两点:(1)保证了国家的统一, 保证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国家总的方针、政策和计划在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贯彻执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落后状况。(2) 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权益, 照顾各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的权利。(3)坚持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民族政策。(4) 处理民族关系的三原则是制定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民族平等、 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有利于贯彻民族原则。(5)为了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从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各民族人民的利益, 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行, 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事物总是在矛盾的进行中发展起来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存在着诸多的缺陷。这又让我看到优点下的对立面,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弊端。四、少数民族自治的缺陷从现实情况来说,其一,我国有56 个民族,汉族人口多,少数民族人口少,地大物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其二,我国民族分布情况复杂,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特点显著,只有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适应。 其三,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经过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至今, 其传统文化已经被汉文化冲击得所剩无几,这种现状是无法改变的。民族自治制度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文化与自治权,但也导致中华民族格局固化,不利于民族融合。1 最大的弊端在于人为设立了某一个行政区域,造成民族 “ 领土”意识,比如某藏族自治州同胞会误认为这块地“ 本来” 是属于藏族的,视汉人进入好象是抢了他们“ 本来的 ” 领土一样,里面原有的汉人也误以为自己是外人而陆续迁出去,导致区域独立分化倾向,不利团结。而实质上中华民族至汉朝逐步形成就散布全国,大杂居,小聚居,东部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 西部地区很早也有汉族人聚居,领土属于全体中华民族, 不存在也不应该有这块区域本来属于谁,只能让谁住的问题。2当前民族融合是世界潮流与趋势,设立严格的民族自治后,少数民族必须学本族语言与文化,这样不方便与汉族通婚, 不利于学汉语,不利于在汉族区域内求职生存,只能限定在特定民族区域内生活, 导致与汉族文明发展不同步。 资源比较好的区域能吸引外来投资,经济还能得以发展; 一些资源比较差的区域则长期得不到发展,这也是不应该出现的现象。上面所说的是我国一些民族宗教文化比较厚重的地区,如西藏,新疆,内蒙等地。 现在我想谈谈我们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面临的一些问题和思考。五、我的一些思考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就说过: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蒂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蕃衍。少数民族人和汉族人在后者种的繁衍上肯定没有什么区别,但在前者, 生产力方面却是有着区别, 中原北方的汉族群居地, 其经济肯定是优先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我所想要表达的是,人类都有一个共同的天性,那就是去追求更美好,更优质的生活,这是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所以当外界的生活质量优于本地时, 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肯定会被吸引,从而参与到外界更为广阔的物质世界中去,这和世界上所有其他种族或是民族的迁徙是一个道理,即使北美地区不属于大英帝国,他们还是决定要驱赶其原住民北美印第安人。少数民族带来的是外界先进的东西,看起来是历史的进步但相对的也是一种退步,因为少数民族本身传统的文化也被侵蚀了,这也是民族自治制度所不能顾及或是无法干涉的。 换句话说,这种对于少数民族本身传统文化的伤害,制度是保护不了的。 虽然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字眼上很是醒目,但是那些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还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他们都是带着汉族思想的少数民族人群,除了身份证或者户口本上的籍贯那一栏不一样外,他们的声音,长相早已褪去了少数民族的特性。所以,我国的民族自治制度,从这些方面看来, 虽然已是在竭尽全力地去保护它们,但是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各个民族文化的融合, 是不是我们最终的文化习惯都要归为大同?这是好还是坏?未来的事情我们是不得而知的,也不必去多想,至少我们今天的晚餐还是很丰盛的。小结:最后,就让我以摩尔根古代社会第552 页那段话作为本文的结束吧: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摘自:1.民族旅游发展中的展演机制研究以贵州西江千户苗寨为例 期刊论文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 年,杨柳2. 关于我国少数民族区域政策的几个问题 (1957 年 8 月 4 日),周恩来选集 (下卷), 人民出版社 1984 年版。3.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恩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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