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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 政策介绍2016年11月一、政策的基本情况二、政策特点及主要内容三、需注意的几方面事项一、政策的基本情况二、政策特点及主要内容三、需注意的几方面事项(一)高企优惠政策1、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政策是一项涉税政策,经认 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相关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2、除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外,在不同时期,国家和北京市还针对 高新技术企业出台了财 政、人才、金融、政府采购、股权激励等优惠政策,形成了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 展的政 策体系。3、申请认 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提升企业技术创 新能 力和创新管理水平以及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竞 争力也能发挥 重要作用。高企税收优惠政策的沿革序号文件名称优优惠内容实实施年度1北京市新技术产业 开发试验 区暂行条例(一九八八年五 月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八八 年五月二十日北京市人民政 府发布)第五条 对试验 区的新技术企业,实行下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 (一)减按税率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 以上的 ,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税率征收所得税。 (二)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 准,第四至六年可按前项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所得税。 1988年2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 开发区和有关政策规 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 )第四条 开发区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第六条 新办的开发区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内免征所 得税。对新办的中外合资经营 的开发区企业,合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 关批准,可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头二年免征所得税。在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域 范围内的开发区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仍执行特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税收政 策,不受前两项规定的限制。免税期满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在一定期限内给予 适当减免税照顾。 1991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 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七条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 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经济 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 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 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 收入所 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 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8年(二)认定政策的实施情况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7.9万余家。2014年当年减免企业所得税 1016亿元。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12388家,占全国的近20%,数量居全 国首位,2015年当年减免企业所得税150余亿元。年度保有高新技 术术企业业数量2008年26342009年51622010年64042011年72242012年79822013年93162014年104042015年12388区县县保有高新技 术术企业业数量占全市比例区县县保有高新技 术术企业业数量占全市比例海淀615149.7顺义2682.2朝阳133610.8平谷730.6丰台7365.9延庆380.3大兴(含亦 庄)9047.3通州4123.3昌平7095.7房山1581.3东城3132.5门头沟920.7西城4663.8密云1120.9石景山4813.9怀柔1391.1高新技术企业对 支撑科技创新和经济 社会发展作用显著1、成为自主创新的“主力军”。全市上市企业中近50%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中小企业板、创业板 上市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比例均超过90%。1-5月,企业内部研发经费 支出433.3亿元,同比增长 9.6%;发明专利申请数6507件,同比增长25.2%;发明专利授权数3781件,同比增长43.1%;技 术合同成交额438.2亿元,同比增长59.8%。2、成为经济发 展的“生力军”。1-5月,全市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总 收入达到5860.7亿 元,同比增长6.2%;技术收入1522.2亿元,同比增长15.0%;利润总额 达到435.3亿元,同比增长 6.5%。3、成为调结 构、转方式的“动力源”。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电子与信息两个领域创新能力较强。1- 5月,生物工程和新医药领域总收入352.2亿元,同比增长14.9%;科技经费支出20.9亿元,同比 增长18.8%。电子与信息领域总收入2351.9亿元,同比增长10.4%;技术收入964.2亿元,同比增 长22.6%;专利授权数3027件,同比增长20.7%;发明专利授权数1726件,同比增长58.3%。一、政策的背景情况二、政策特点及主要内容三、需注意的几方面事项(一)政策的沿革序号文件名称颁发颁发 部门门实实施年度1北京市新技术产业 开发试验 区新技术企业核定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1988年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原国家科委1991年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 法原国家科委1996年4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含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科技部2000年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含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含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修订)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二)政策的几个特点1、创新导向。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内,持续进 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 知识产权 ,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 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 民企业”。2、标准明确。设置8个方面的门槛 性指标,企业全部符合即可通过认 定。同时,高新 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指引对各项认 定指标的具体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3、多方参与。企业,国家及省级科技、财政、税务管理部门,专家,财务 中介机构等 。4、宽严 相济。对研发投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技术领 域、知识产权类 型及取得年限 等指标的要求相比旧政策有所放宽,但在对知识产权 与主要产品(服务)的关联性、创 新能力评价等指标的要求更加严格,对总 收入、销售收入、成立一年以上等指标口径进 一步进行了明确。同时,要求企业申请认 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 严重环境违法行为。5、放管结合。放:将公示期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将更名办理权限下放至 地方认定机构,地方认定专家库不再报备 案。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随机抽查、 重点检查 、实地核查等机制,建立企业年报制度。加强对参与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和专 家的管理。(三)政策的主要内容1、工作体系2、认定条件序号指标类标类 型具体规规定1成立年限企业申请成立时须 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 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的所有权。3技术领 域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 规定的范围。4科技人员占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 新活动(以及专门 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 )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研究开发投入占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 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 算,下同)的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 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 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 占全部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 的比例不低 于60%。6高新技术产 品(服 务)收入占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综合评分企业创 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信用企业申请认 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3、认定程序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 定 。4、认定材料序号材料内容对应认对应认 定指标标1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申请书 (8张表)所有指标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 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 件的复印件成立年限3知识产权 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 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 明 (已验收或结题项 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 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 明) 、研究开发组织 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研究开发投入占比 综合评分(知识产权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研究开发组织 管理水平)4企业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 可和资质证书 、 产品质量检验报 告等材料技术领 域 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占比5企业职 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 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 构、科技人员名单及 其工作岗位等科技人员占比6 经具有资质 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 年限不足三年的按 实际经营 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 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 或鉴证报 告, 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 明材料 企业需提交经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等能够证 明高新技术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研究开发投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占比7 经具有资质 的中介机构鉴证 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 会计报 告(包括会计报 表、会计报 表附注和财务 情况说明书)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占比(总收入) 综合评分(净资产 成长性)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研究开发投入占比(销售收入) 高新技术产 品(服务)收入占比(总收入) 综合评分(销售收入成长性)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送交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科委或园区管委会。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 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 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5、后续管理(1)资格有效期。自颁发证书 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认定时间 以公示时间为 准),期 满当年须重新申请认 定,逾期不申请认 定或认定不通过,其资格期满后自动失效。(2)享受税收优惠。自证书颁发 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企业须 依据相关税收 法律法规及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资 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起企 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在年度汇算清缴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的,应按规 定补缴 税款。(3)企业年报。企业获 得认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 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 、科技人员、研发费 用、经营 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4)工作检查 。认定机构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 行实地核查。领导 小组办 公室可对报 备企业进 行随机抽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建立重点检查 机制。市认定小组 每年初组织对 全市企业进 行自查。(5)复核(被动)。有关部门发现 企业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以书面形式提请认 定机构 复核,复核后不符合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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