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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评 Finance Commentary 财经时评 Finance Commentary 我国医保制度应走多支柱道路 我国医保制度应走多支柱道路 载中国证券报2007 年 5 月 14 日,第 A05 版 载中国证券报2007 年 5 月 14 日,第 A05 版 http:/www.cs.com.cn/jrbznew/html/2007-05/14/content_3547095.htm 编者语:4 月,深圳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管林根亲自 上网发帖,呼吁挽救曾于 2005 年被评为第二届优秀外地来深 建设者之一、不幸换上恶性淋巴 肿瘤的邓婉茹;这件事立即引起 了网民的热烈反响,各种媒体纷 纷表达对邓婉茹的关爱之心,来 自社会各阶层的捐助也很快就 突破了 30 万元。对此,人们在 为遭遇不幸的邓婉茹终获热心 人救助而欣喜的同时,也再次引发了对于我国怎样才能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 保障制度的深层思考。 郑秉文 郑秉文 邓婉茹救助事件既充分体现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和谐的人际关系,同时也看到在构 建和谐社会中不断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对此,它至少给我们带来以下三方面的思考。 制度宣导应纳入政府预算 制度宣导应纳入政府预算 首先,在完善医保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加强宣传指导和号召广大企业主和员工积极参保应列入工作安排和预算之内。由于邓婉茹原来参保的企业破产,其医保到 2004 年 11 月就停止了缴纳。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的医保制度均属现收现付制,企业一旦破产停止缴费,员工便自然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为此,医保部门应大力宣传参保的重 要意义,让全社会都应广泛了解在企业破产之后续保的重要性。 在参保意识非常强的发达国家,他们对医保的宣传也是非常重视的,并且力度非常大,例如 1999 年 7 月法国通过了“普遍医疗保障”法案(CMU),2000 年 1 月 1 日起开 始实施,当时我正好在法国访问,看到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法国各级政府拨款大肆宣传1CMU,CMU 一时间便成为法国人日常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词汇,各种宣传招贴画铺天盖地,各种免费广告通过各种媒体不间断地 24 小时宣传,内容非常详细,从享受的资格条件, 到各种待遇的标准,例如免费医疗范围,甚至包括助听器、假牙等的免费项目等,各种待遇条件说得有声有色,生动活泼,图文并茂,应有尽有,深入人心,虽然笔者对宣传 的具体预算不得而知,但可以看得出,宣传的力度非常之大,印象非常深刻。邓婉茹事件出来之后,管林根局长在帖子中向全市发出号召:“企业和员工要自觉、依法参加医 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深圳市总工会领导在探望邓婉茹时也号召和督促企业自觉维护员工的利益,积极动员广大员工参保;可以说,这件事在深圳乃至在农民工中 起到了一定的宣传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有关部门提了一个醒,将社保制度的宣传工作正是列入政府预算和工作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医保制度的宣传工作重要性,在许多转型国家既有经验,又有教训,例如,波兰医保制度改革之所以卓有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就得益于 1997 年和 1999 年两次全国范 围的大规模宣传工作;而拉脱维亚正相反,在改革之初由于宣传工作没有跟上而导致改革进程有所反复。我国医保制度面临的困难较大,固然是综合原因的结果,但与其他国 家相比,宣传工作不到位不能说不是一个主要原因。 尽快解决保障便携性问题 尽快解决保障便携性问题 其次,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医保制度还有许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从国家的层面予以统筹考虑,加大改革力度与步伐,对目前存在的种种制度障碍与困境进行根本 性的改造,以适应劳动力的流动和需要。 我们应下大力气尽快解决医保的便携性问题。据报载, 2005 年 1 月邓婉茹所在公司 倒闭时其户口还未及时迁入深圳,无法续交医保,直到当年 5 月才把户口迁入深圳,但还未来得及去续交医保就已发现患上癌症。就是说,不管医保还是养老制度,都存在着 便携性的致命障碍,异地打工难以转移接续。从全国的层面来看,在许多城镇,户籍是享受待遇一个重要的障碍,甚至成为同工不同待遇的一个鸿沟,成为人为割裂医保制度 的一个重要因素。邓婉茹的深圳户籍毕竟最终还是解决了,尽管为时晚矣,但是,更多的邓婉茹们是难以解决户籍问题的。概而言之,便携性较差与户籍制度障碍是一个双重 困难,已成为导致农民工退保的主要原因,成为我国医保制度难以扩面的主要障碍。 大力发展补充健康保险 大力发展补充健康保险 在不断完善作为第一支柱的强制性医保制度的同时,我们还应大力发展第二和第三支柱作为补充健康保险,以防止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等群体因病致贫。邓婉茹仅在一年里 的 11 次前期化疗就已花费了 20 多万元,而随后的骨髓移植手术还需花费 30 多万元,其家人为其治病已将他们的房子以 12 万元的低价卖了出去,全家为此都陷入了经济拮 据的困境。 众所周知, 像这样的大病即使参加了医保, 也不能完全消化其医疗费的负担,一个家庭出现一个这样的患者,全家人就会面临着陷入绝境的极大风险。 其实,强制性的基本社会保险只是一个底线保障,只能解决一些基本的医疗保障项目,为了抵御和防止员工的健康风险,我们应将目光转向医疗健康保险的第二支柱或第 三支柱。 2目前, 我国的第二支柱里, 只有养老补充保险相对比较发达, 但也是刚刚建立起来,对广大企业员工和农民工来说,企业医疗补充则基本还谈不上。这就提出了一个制度挑 战: 国家应将企业补充医疗健康保险的建立纳入到“大医保”的概念之中来。 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国际上看,就拿医疗保障不甚发达的美国来说,其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是雇主和雇员各 1.45%,但只能在到达 65 岁之后才有资格享受这个“医疗照顾”保险项目,在 此之前,他们的健康保险主要是企业雇主与雇员共同建立的商业健康保险。正好这几天笔者的一个美国大学医保专家来京讲学,据他介绍,他们这个大学同时购买了三个公司 的健康保险, 即Delta牙医保险公司、 一个综合保险公司和一个“健康维持组织” (MHO) ;每月从个人工资中合计扣除大约 70-80 美元,校方需为每人每月缴纳 300-400 美元,个 人与校方的缴费比例大约是 20:80 左右;而保险待遇条件却非常令人满意,例如从每年固定三次洗牙等其他门诊, 到耗费上百万美元的大病绝症, 所有的住院和手术等费用, 基本都是报销的,只是有些特殊用药需要个人负担一定的比例。他举例说,一个员工不小心把脚崴了,不仅治疗住院手术全部免费,而且就连后期几年里穿的软底保健鞋都是 报销的。 邓婉茹事件和上述这个美国教授的介绍告诉人们,我国医保制度应走多支柱的道路,其中第一、第二和第三支柱各自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补充医 疗保险也应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对此,国家有关部门应给予一定的税优支持政策,而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健康保险的潜在市场是非常大的,无论是保险深度还是密度,与发达 国家相比,我国都有较大的差距。 Finance Commentary 财经时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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