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1页
第2页 / 共31页
第3页 / 共31页
第4页 / 共31页
第5页 / 共31页
第6页 / 共31页
第7页 / 共31页
第8页 / 共31页
第9页 / 共31页
第10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WTO补贴与反补贴 规则与案例学习目标n掌握补贴的含义、特点与分类n了解反补贴调查方式和反补贴措施补贴的概念和特征补贴是指成员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提供的财政 资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措施n是一种政府行为n是一种财政措施、收入或价格支持措施n补贴对象是国内生产者和销售者n受补贴方可从补贴中得到某种利益n目的是增强国内竞争者在市场上的有利地位补贴的分类范 围一般补贴出口补贴方 式直接补贴间接补贴扭 曲 程 度禁止性补贴可申诉补贴不可申诉补贴国际反补贴现状n18个国家 184起反补贴调查n美国 48起 欧盟 34 加拿大 11n发达国家占据主导地位n涉及产品主要为金属及金属制品、农产品、轻 工产品、纺织品和服装1995年2006年上半年全球反补贴立案 情况 年份19951996199719981999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 数量(起 )1071625411827915862表1 19952006年*世贸组织争端案件 涉及贸易保护措施的运用情况 (单位:起)争端案件数成立了专专 家小组组的 案件数被判违违反 了世贸规贸规 则则的案件 数 反倾销倾销632525 反补贴补贴2388 保障措施2599 总总 计计1114241* 2006年1月1日11月17日n 同期,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接受协商申请 的争端案件数为351起,当事方声称相关成员 违反了一个或多个世贸组织协议。据统计,涉 及上述三种贸易保护措施的争端案件占世贸组 织争端案件总数的1/3。在111起运用了贸易保 护措施的争端案件中,42起成立了专家小组, 41起被判违反了至少一项世贸规则。 补贴与反补贴协定n乌拉圭回合 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ASCMn11个部分、32个条款、7个附件补贴与反补贴协定的内容n补贴的定义n补贴的专向性n禁止性补贴n可申诉补贴n不可申诉补贴n反补贴措施n管理机构n发展中成员的差别待遇n过渡期安排补贴与专向性补贴n补贴是指一成员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对企业提供 的财政资助,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 措施。n具体包括政府直接转让资金(赠与、贷款、资产投入)和潜在 的直接转让资金或债务(贷款保证) 政府放弃或不征收本应收缴的税收 政府对非一般基础设施提供货物或服务,或购买货物 政府向基金组织或信托机构支付或指令某个私人机构 履行上述所列一般由政府承担的功能 任何形式的收入或价格支持,以及由此而授予的利益补贴的专向性n指补贴是成员政府向其管辖下的某个或某些企 业或产业特别提供的n原则q立法形式明确规定q官方文件明确规定q实质性构成q特定区域内q所有的禁止性补贴禁止性补贴n又“红色补贴”,指不允许成员授予或维持的补 贴,一旦实施,任何授其影响的其他成员可直 接采取反补贴措施n具体内容n救济措施q磋商、专家小组、上诉、执行、仲裁qhttp:/www.cacs.gov.cn/DefaultWebApp/chann el.jsp?chId=30124可申诉性补贴n又“黄色补贴”,指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实施,但 如果其实施给其他成员的经济利益造成“负面 影响”,受影响的成员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 并可诉诸多边争端机制解决的补贴n负面影响q损害了另一成员的国内产业q抵消或损害了其他成员在GATT1994中直接或间接 享受的利益q严重损害其他成员的利益n补贴造成严重损害的依据q补贴额超过某产品总价值的5%q对某一产业的经营亏损进行弥补q对某一企业经营亏损进行补贴,并且这种补 贴不属于为长期发展或避免严重社会问题而 向该企业提供的一次性、非周期性和非重复 性的补贴q政府直接放弃债权以及授予补贴以抵消应付 债务可申诉性补贴n严重损害的标准q取代或阻碍同类产品进入进行补贴的成员市 场q取代或阻碍同类产品进入第三方市场q在同一市场上,与其它成员的同类产品价格 相比,受补贴产品有重大的削价,或在同一 市场上对其他成员的同类产品造成了重大价 格抑制、下跌或销量减少q受补贴产品的市场份额较前三年平均水平有 所增加,并且这种增加在给予补贴期间有连 续增长的趋势可申诉性补贴n救济措施q磋商、专家小组、上诉、执行可申诉性补贴不可申诉补贴n又“绿色补贴”,是指成员所采取的对国际贸易 影响不大,其他成员不应采取反补贴措施,并 不可诉诸多边争端机制解决的补贴n下列为不可申诉补贴q非专向性补贴q研发补贴q对成员领土内落后地区的资助q环保补贴反补贴的救济措施禁止性补贴磋商、专家小组、上诉、执行、仲裁可申诉 补贴磋商、专家小组、上诉、执行不可申诉 补贴通知、秘书处的审议、仲裁、磋商、委 员会审议反补贴措施n采取措施前的程序q调查、取证、协商、补贴额度的计算规则的 确定、损害的确定、反补贴措施的确定n反补贴措施q临时措施q承诺q征收反补贴税反补贴与反倾销的比较n反补贴的特殊性表现在:q1. 倾销是企业行为,后者是政府行为。q2. 反倾销的应诉主体是企业,反补贴案的应诉主体是政府 ,虽然在反补贴调查中相关涉案企业也会被要求接受调查 ,但政策措施是主要调查内容。q3. 反倾销调查仅针对涉案产品,反补贴调查针对的不仅是 是涉案产品,而且可能涉及政府补贴对象的下游企业甚至 整个产业链。q4. 反倾销措施通过征收反倾销税来实现,针对不同的企业 最终倾销税率也不相同,有时高低差异还很大;而反补贴 针对的是政府政策或措施,一旦认定补贴幅度和金额,按 单位产品分摊的补贴率基本是一致的。q5. 在一成员方反补贴调查中被认定的补贴措施,可以直接 被其他成员在反补贴调查中援引。 思考n结合我国反补贴面临的现状,如何应对可能的 反补贴争端?WTO保障措施 规则与案例学习目标n掌握采取保障措施的条件n了解保障措施的调查方式和保障措施的具体形 式n熟悉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区别n运用相关理论应对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滥用保 障措施保障措施的含义n保障措施是指WTO允许成员在国内某一 产业由于进口产品增长损害或者存在严 重损害的威胁,且需要一定时间对这一 产业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可以暂时实施 限制进口的措施保障措施的特点n是在公平贸易条件下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n针对所有国家的同类产品,与只针对特定国家 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不一样n当一成员方实施保障措施时,原则上必须给与 权益受到影响的出口成员方相应的补偿n它是在防止或补救严重损害并帮助企业进行调 整的必要限度内实施的,期限较短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反补贴比较n相同点q目的 保护国内产业q对象 进口产品q结果 国内产业损害q缘由 因果关系存在n区别q性质 公平VS不公平q对象 特定成员特定产品q调查程序 q实施期限和方式q出口方获得补偿或报复权 不相同保障措施协议n组成:14条款和一个附件n主要内容q总则、实施保障措施条件和调查、严重损害或严重 损害威胁的确定、保障措施的实施、临时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的期限和审议、与保障措施有关的补偿 和报复、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优惠待遇、某些措施 的取消、通知和磋商监督等保障措施实施的条件n进口产品有绝对或相对增加n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 严重损害威胁n产品进口增加与严重损害威胁或损害威 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案例研究n美国钢铁产业保障措施案 n试分析:q美国此次做法是否符合保障措施的相关规定?q欧盟、日本决定采取报复措施的依据是什么?n起因:q美国政府宣布对10类进口钢铁产品加征最高达30%的关税,期限为3年 n各方反应q欧盟、巴西、中国、日本、新西兰、挪威、韩国和瑞士8个世贸组织成员 先后针对美国的做法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n裁决q2003年11月10日,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了关于美国钢铁保障措施案的 报告,基本维持了2003年7月专家组的裁决,即确认美国实施的钢铁产品 进口关税违反了世贸组织相关规则 n各方威胁q欧盟贸易代表拉米表示,欧盟希望美国撤销全部钢铁税,欧盟不打算就 此问题与美国谈判。如果美国不立即下调钢铁产品进口关税,在世贸组 织正式通过裁决报告后5天,将自动对从美国进口的商品征收高达22亿美 元的关税。q而日本已正式通知世贸组织,如果美国不撤销钢铁进口关税,日本将实 施价值8500万美元的报复性关税。q中国、巴西、韩国和新西兰均表示在2005年3月之前保留报复的权利。 qhttp:/www.cacs.gov.cn/DefaultWebApp/channel.jsp ?chId=30044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