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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与基本原则基本理念:可持续发展基本原则:协调发展原则预防原则与风险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与受益者付费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可持续发展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我们共同的未来 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 要的能力构成危害或限制的发展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人类应享有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成果的 生活的权利,并公平地满足今世后代在发展和环 境方面的需要。一、协调发展的概念是指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 在各类发展决策中将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的共 同发展相协调一致,而不至于顾此失彼。利益衡平 二、适用 1、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决 策中 环境保护法4:关于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 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相协调。 2、建立循环经济型社会 3、建立绿色GDP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循环经济型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环境和资源的 保护从开发到生产、流通、消费、废弃再到 回收实行全过程的监控管理,通过再生、循 环利用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朝向顺应生态规 律要求的方向发展。一、概念指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 降或者环境破坏等应当事前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 措施,以避免、消除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损害。 二、风险防范原则指当某些开发行为的未来影响具有科学不确定 性的情形下,只要发生危害的风险存在可能性,决 策者就应当本着谨慎行事的态度采取措施。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原则15任何可能影响环境的决策和行动都应在其最早 阶段充分考虑到有关的环境要求。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 乏科学充分确定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成本效益的 措施防止环境恶化。三、适用 1、合理规划、有计划地开发利用环境和自然资 源 2、运用环境标准控制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向环 境排放污染物 3、对开发和利用环境和资源的活动实行环境影 响评价 4、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地对待具有科学不 确定性的开发利用活动一、概念是指污染者承担治理污染的费用,并对 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污染者”包括:生产者、为生产提供原料 者、使用者(消费者)二、公共物品理论和外部性理论 公共物品分类:纯公共物品 准公共物品 特征:非竞争性 非排他性哈丁 公有地的悲剧(1968) 一群牧民在同一块公共草场放牧,其中一个 牧民想要多养一只羊以增加个人收益,虽然 他明知草场上羊的数量已经达到草场所能承 载的极限,但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牧民将 选择多养这只羊来获取额外的收益,因为草 场退化的代价并不需要他一人承担,而是由 所有牧民共同承担。每个牧民都如此思考时 ,“公地的悲剧”就上演了草场持续退 化,羊只数量锐减,直至所有牧民破产。外部性,指实际经济活动中,生产者或消 费者 的活动对其他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超越活动主 体范围的利害影响。 解决外部性的方法: 经济手段,设置产权,建立交易市场(排污权 交易),设定税、费 命令控制手段,如环境标准 三、适用 1、实行排污收费或者征收污染税制度 2、实行废弃物品再生利用和回收制度 3、实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补偿费或税制度 4、建立环境保护的共同负担制度排污权交易案例 卖方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 “一流 火电发电厂”,买方是一家大型化工合资企业。 急需获得二氧化硫排放权,以实现生产规模的扩 大。由于南通目前的二氧化硫排污指标十分紧张 ,双方签署协议,南通天生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有偿转让1 800吨二氧化硫的排污权,供买方在 今后6年内使用。这次交易中,二氧化硫排污权 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转让(每年300吨),交易费用 按年度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合同期满,排污权 仍归卖方所有,买方得到的是排污权的年度使用 权。合同还约定,合同期内买方未使用完的排放 权可以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甚至可能有条件出让 给第三方使用。排污权交易问题: 污染物总量限制 排污权的初始分配 排污权的性质一、概念是指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公民有 权通过法定的程序参与与自身利益或 社会公共环境利益相关的环境决策与 实施活动。 二、理论基础 公民环境权 “公共信托” 人民主权 三、意义 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促进政府决策透明、公平、合理、科 学 避免纠纷四、适用 1、在环境影响评价和其他涉及公众利益 的许可程序中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2、建立决策信息公开和披露制度 3、鼓励各类非政府的环境组织代表公众 参与环境决策 4、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公众参与的范围 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新建的 建设项目,更改工艺、地址等重要事项 的建设项目,五年内未开工重新审核的 建设项目 专项规划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 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 资源开发 公众参与的时间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 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 建设单位的义务 发布信息公告 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在环评报告书中编制公众参与篇章,附具对公 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 会、听证会 欧盟奥胡斯公约 1、环境信息知情权 2、环境决策参与权 3、诉诸司法救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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