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4页
第2页 / 共34页
第3页 / 共34页
第4页 / 共34页
第5页 / 共34页
第6页 / 共34页
第7页 / 共34页
第8页 / 共34页
第9页 / 共34页
第10页 / 共34页
亲,该文档总共3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1第二章第二章 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城乡划分和城市地域 第一节第一节 城市概念及标准城市概念及标准 第二节第二节 城市地域城市地域第三节第三节 城市市镇概念和统计口径城市市镇概念和统计口径2 2第一节 城市概念及标准 一、城市和城镇 二、定义城镇的标准 三、城乡界限的划分3 3一、城市和城镇一、城市和城镇1、城 “城”最早是大规模永久性防御设施,防御野兽侵袭 ,后来演变为防御敌方侵袭 不具备宗庙、宫室、商业市场、手工业工场等一般 城市所应该具备的物质要素 中国古代的城市常有城墙 2、市 “市”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最早的市常在居民点井旁 故称“市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逐渐吸引到 人口集中,奴隶主贵族居住的城中,有固定位置, 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方才产生4 43、镇 “镇”与“市”原本有严格的区别,“有商贾贸 易者谓之市,设官防者谓之镇”宋代,镇才摆脱军事色彩,成为县治和农村 集市之间的一级商业中心 近现代,镇也引伸为一级政区单元,起着联 系城乡经济纽带作用的较低级的城镇居民点 5 5 城市和城镇这两个概念有严格的区分:只有那些经国家批准设有市建制的城镇才称为 城市,不够设市条件的建制镇才称为镇,市和 镇的总称才叫城镇或市镇 在不严密的情况下,又常常把城市作广义 理解,代表城镇居民点的合称我国城市规划法所称的城市就包括国家按 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6 6村庄是乡村型的居民点,从事农业活动 镇是城镇型的居民点,非农业人口集聚 城镇不同于乡村的本质特征有以下几个: 城镇在产业构成上不同于乡村 城镇在规模上区别于乡村 城镇在景观上不同于乡村 城镇在物质构成上不同于乡村 城镇在职能上区别于乡村二、定义城镇的标准二、定义城镇的标准7 7(1)单纯用某级行政中心所在地为标准: 埃及规定省的首府和地区首府为城镇 蒙古的首都和地区中心为城镇 用这类标准有三十几个国家 (2)单纯以城镇特征为标准: 智利规定有一定公共和市政服务设施的具有明 显城镇特征的人口中心为城镇 马耳他没有农业用地的建成区即为城镇8 8(3)单纯以居民点下限人口数量划分城镇: 伊朗5 000人以上的市、镇、村均为城镇 肯尼亚2 000人以上居民点为镇 墨西哥至少2 500人的居民点为镇 爱尔兰包括郊区在内的1 500人以上居民点为市 采用这类标准最为普遍,不下50个国家9 9(4)用居民点的下限人口数量指标和密度指 标相结合作为标准: 瑞典200人以上,房屋间距200m的建成区 加拿大1 000人以上的设有建制的市、镇、 村以及1 000人以上、人口密度至少390人每 平方千米的未设建制的居民点为城镇1010(5)用人口规模和城镇特征两指标划分城镇: 巴拿马1 500人以上且具有街道、上下水系统和 电力系统等城镇特征的居民点为城镇(6)用人口规模和从业构成两指标作标准: 荷兰以2 000人以上的市或人口不到2 000人、 但男子从业人口中从事农业活动的人口不超过 20的市为城镇 1111(7)取两个以上指标作为标准: 印度,镇以及所有5 000人以上、人口密度不 低于每平方千米390人、成年男子人口中至少3 4是从事非农业活动并具有明显的城镇特征 的地方为城镇 (8)其它标准: 目前世界上还有近70个国家和地区没有明确的 城镇划分标准,有的只公布城镇的名称和数量 ,有的只说明法律上事先规定的居民点为城镇 ,有的干脆对此不加任何说明 1212第二节第二节 城市地域城市地域三种地域:行政地域、实体地域、功能地域 一、城市的行政地域 按一定的标准或程序在行政上分别设置市、镇 和乡、村等建制,并确定它们的行政管理边界 不同国家市镇的行政地域在空间尺度上有大有 小,情况不一 国外大多数是城市行政地域小于城市实体地 域 我国大多数是城市行政地域大于城市实体地 域1313二、城市的实体地域二、城市的实体地域 古代筑有城墙的城市,城圈以内常有大片农田 ,但城墙毕竟还可以作为城乡的明显界线 工业革命后城市突破城圈发展,城墙类的明显 界线不复存在,但每个城市毕竟还是相对集中 ,象大饼似的一块 进入现代,汽车普及和城市郊区化使城市变成 中心城市和包括外围若干城镇在内的城郊的复 合体。已经很难找到一个城市消失和乡村开始 的明显的标志点,大城市尤其如此1414美国在处理城市实体范围方面的方法: “城市化地区”美国为了确定城市的实体界线以便较好地区分 较大城市附近的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的目的而 提出来的一种城市地域概念,大体相当于我们 常用的城市建成区的概念按照1990年普查的最新规定,一个城市化地区由 中心地方和外围密集居住区两部分组成,二者合 起来至少有5万人1515 “中心地方” 是城市化地区中一个或几个人口最多的设 有建制的地方,人口至少15 000人 外围密集居住区的划分以普查小区为基本单元,以人口密度为基 本指标,它们是否能归入某个城市化地区 ,需满足以下条件(略)1616三、城市的功能地域三、城市的功能地域城市实体地域的边界易于变动,随着城市 扩散,商业、教育、就业、娱乐、医疗等 城市功能波及的范围已超出城市建成区, 因此需提出城市功能地域概念实践中对该概念叫法不同内涵也不一下面为一些使用频率较高的概念:17171、都市区国外最常用城市功能地域概念。是一个大的人 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 体化倾向的邻接社区的组合,一般以县作为基 本单元 美国1910年提出都市区,1949年名为标准都市 区(SMA),1959年改称标准都市统计区( SMSA),以后改称都市统计区(MSA)。 每个MSA至少包括一个5万人以上的中心市或 者包括一个至少5万人的城市化地区,满足都 市区的总人口至少10万人。一个MSA由中心县 和外围县组成2、大都市带 许多大城市首位相连,在经济、社会、文 化等各方面相互作用 特点:多核心交通走廊密集的交互作用规模特别庞大国家的核心区域 世界典型大都市带(P25)3. 都市连绵区(周一星提出) 以都市区为基本单元,若干大城市为核心 ,与周边地区社会经济联系密切,沿一条 或多条交通走廊分布的巨型城乡一体化地 区 五个必要条件:两个百万以上人口作为发展极有对外口岸发展极与口岸间以交通干道形成走廊交通走廊两侧人口密集多中小城市经济发达,城乡联系紧密4. 城市群(姚士谋) 特定地域范围内有相当数量不同性质、类 型和等级规模城市,依据一定自然条件, 以一或两个超大城市为核心,借助发达的 交通和信息网络进行联系,形成“集合体” 存在一定问题 5. 都市圈 6. 城镇密集区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市、镇建制标准和中国市、镇建制标准和 统计口径统计口径一、中国市、镇建制标准 (一)1955年第一个标准 1、人口10万以上城镇可设市。不足10万必是重要 工矿基地、省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规模较 大物资集散地或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 2、县或县级以上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常住人口 2 000以上、居民50以上为非农业人口居民区 设镇。常住人口不足2 000,在1 000以上,非 农业人口超过75地区及休疗养人数超过当地 常住人口50的疗养区列为城镇型居民区2222(二)、1963年的标准修改 1、镇下限提高到人口3 000以上,非农人口70 以上或人口2 5003 000,非农人口85以 上 2、市的基本标准没有变,但几年大跃进期间城 镇人口增加过猛,市镇建制增加过多,城市 郊区偏大的倾向,对设市标准从严。撤销了 一批市,缩小了城市郊区范围,规定城市人 口中农业人口所占比重一般不应超过202323(三)1984年的标准 1.20 000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人口超 过2 000人的,可撤乡建镇 2.人口20 000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业人口 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可撤乡建镇 3.县政府所在地均应设镇 4.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 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区、边境 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 000,如有必 要,也可设镇2424(四)1986年设市标准的调整 1.非农业人口6万以上,年国民生产总值2亿以上, 已成为该地经济中心的镇,可设市。不足此标准 ,有必要也可设市 2.人口50万以下县,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非农业 人口10万以上,常住人口中农业人口不超过40 ,年国民生产总值3亿元以上 3.人口50万以上县,县府所在镇的非农业人口12万 以上,年国民生产总值4亿以上,可撤县设市 4.农业人口25万以上,市国民生产总值10亿元以上 的中等城市,可实行市领导县2525(五)1993年国务院对1986年的设市标准 的调整调整的要点是采取了分类指导的原则和增加 了考察的指标26262727二、中国的城乡划分和统计口径二、中国的城乡划分和统计口径我国没有恰当而稳定的城乡地域划分标准 。主要原因是我国一直以市镇的行政界线 作为城乡划分的基础,没有建立城镇的实 体地域概念。而我国市镇的行政管辖范围 都大于其景观上的实体范围,包括了相当 一部分的乡村地域和农业人口28281、1955年的标准 城镇人口包括 设有建制的市和镇辖区的总人口(非农业人口和农 业人口)以及城镇型居民区的人口 当时市和镇的郊区较小,城镇人口中包含的 农业人口仅15左右,规定还较切合实际29292、1963年的标准 只计算设建制的市和镇非农业人口,不再包 括农业人口 城镇人口与城镇地域间开始脱节 市镇辖区内的人口并不全部是非农业人口 作为城镇人口的城镇非农业人口却不一定居住在 城镇建成区 居住城镇建成区内持农业户口居民不计入城镇人 口 城镇人口的这种统计标准比实际偏小30303、1990年的标准 1990年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为城镇人口制订 新标准。城镇人口由市人口和镇人口两部分 组成。 市人口是指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 所辖的街道人口; 镇人口是指不设区的市所辖的居民委员会人口和 县辖镇的居民委员会人口 3131 32324、2000年的标准2000年五普的城乡人口划分试行了新的统计标准 : (1)引入“人口密度原则”,1500人/Km2 以上区的 人口全算城镇人口,1500人/Km2 以下的区只算 真正的城镇部分 (2)引入“建成区延伸原则”,对不设区市和建制镇 ,除按城市社区管理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 人口以外,还包括与市镇驻地建设用地相连的乡 镇地域和村委会地域三、市带县体制三、市带县体制 1982年后地级以上市可以领导县 2004年后除少数民族地区外,基本均为市 管辖,但标准不明确 很多市将所辖县改设为区实践内容 举例说明地理位置与城市产生、发展和功 能间的关系(结合二三章和区位理论有关内 容,可以家乡所在城市为例) 举例说明某城市的城市化特征(结合四五章 内容,以人口变化、经济发展指标说明)要求提交打印稿,同时制作课件,内容要求 有图片、表格说明问题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