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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涉及暴力,恐怖, 敬请家长留意,正确指导儿童, 未成年人 请勿收看 !中国古代刑罚 中国古代刑罚演变 刑罚专讲 “肉罚”之外的耻辱刑 刑罚命名变态现象 刑罚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中国古代刑罚经历了以墨、以墨、 劓(读yi与义同音)、 宫、 剕(读fei与废同音)、 大辟为主的奴隶制刑罚和以笞、 杖、 徒、 流、 死为主的封建制刑罚两个发展阶段。直到清朝末年进行的刑罚改革使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寿终正寝。中国古代刑罚的演变受生产方式的制约 ,趋势是逐渐轻刑化。原始社会末 ,出现“刑” 、“罚”中国古代刑罚演变汉,改革刑 罚,由野蛮 阶段进入较 文明阶段秦代,变本 加厉,死就 有十几种。五代十国, 死刑,肉刑 更加细致夏商周,以 残杀和肉刑 为手段,“有 五刑”三国两晋南 北朝 ,各个 政权的刑罚 内容不尽相 同。隋,开皇 律上承汉 律 ,下开唐 律 ,在我国 法制史上占 有重要地位 。宋,由“宽带 死罪”回头杀 出一个“五代 酷刑”元,刑罚也 显“民族风”明清,律法 一脉相承, 发配边疆充 军最常见大清新刑 律 确立的 刑罚体系在 中国刑罚史 上具有划时 代的意义。原始社会刑罚墨、 劓、 宫、 剕、 大辟1. 墨刑适用于异族俘虏和其他罪人 ,黥其额使其 为奴 ,也是商朝惩戒官吏的一种刑罚。 2. 劓刑即割鼻之刑 ,适用于奸宄盗攘伤人等罪。 3. 宫刑即男子去势 ,女子幽闭。夏商周时期规定 男女不以义交者适用宫刑 ,春秋战国时期也适 用于其他场合 ,如用于侮辱使臣、 惩罚犯罪。 4. 剕刑即断足之刑 ,为次死之刑 ,适用于决关梁 、 越城郭盗窃者。 5. 大辟即死刑 ,适用于降叛、 贼寇、 惯犯、 弑 君、 杀亲等罪。原始社会刑罚的演变我国原始社会末期 ,随着阶级的产生 ,出现了“刑” 和 “罚” 。夏商周朝主要以残杀生命和残害身体作为惩罚犯罪的手 段,墨、 劓、 宫、 剕、 大辟五刑为正刑 ,另外还有流刑 和徒刑。五刑除去死刑外 ,其余都是切断肢体和刻裂肌肤 及摧残机能的肉刑 ,而且影响深远 ,西汉文帝虽然废除了 墨、 劓、宫、剕四刑 ,但不久即恢复了宫刑 ,其他三刑至 隋朝以前时存时废。 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仍然实行奴隶制的五刑制度。魏国李 悝的 法经 规定的刑罚中 ,死刑有:诛、夷族、 夷乡;肉 刑有:膑、 刖、 宫、 笞等。另外还有籍没和罚金。 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 , “繁法而严刑”,专任刑罚。单是死刑 就有腰斩、 车裂、 弃市、 夷三族等十几种 ,肉刑则有墨 、 劓、 刖、 宫等。刑罚除去死刑、 肉刑外 ,还有流刑、 徒刑和赎刑。封建社会刑罚笞、 杖、 徒、 流、 死 答:用荆条打犯人的臀部和腿部。 杖:用较粗的荆条打犯人的背部、臀部和 腿部。 徒:拘禁,强迫犯人戴刑具服劳役。 流:则把囚犯流放到边远地区服劳。 役:死,即斩首。汉代改革刑罚,由野蛮阶段进入较文明阶段汉代的刑罚有死刑、肉刑、徒刑笞刑、赎刑、迁徙等。死刑包括弃市 、 枭首、 腰斩和夷族。肉刑汉初有墨、 劓、 刖、 宫四种。汉代的皇帝为了休养生息巩固政权,进行了多次的减轻刑罚。景帝元 年 ,下诏把笞五百改为笞三百 ,笞三百改为笞二百。中元六年(前144年 )进一步将笞三百改为笞二百 ,笞二百改为笞一百4 (卷23 刑法志 )。这次刑罚改革以死刑、 徒刑、 笞刑代替以前残酷的肉刑 ,成为中国古 代刑罚由野蛮阶段进入比较文明阶段的转折点 ,为封建五刑的确立奠 定了基础。隋朝 开皇律上承汉律 ,下开唐律 ,在我国法制史 上占有重要地位。隋朝 开皇律 废除了枭首、 车裂及鞭刑等酷刑 ,规定死刑仅为绞 、 斩两种 ,至明清不变。流刑不加鞭笞 ,还减少流放里数;徒刑也不加 鞭笞 ,又改鞭为杖。规定的刑名为笞、 杖、 徒、 流、 死五种 ,至此 , 封建五刑制正式确立且延续到清末。唐朝沿袭隋朝 ,仍然实行以笞、 杖、 徒、 流、 死五刑为主的刑罚体系。可见 ,开皇律 上承汉律 , 下开唐律 ,在我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宋代由“宽带死罪”回头杀出一个“五代酷刑” 北宋初年仍然沿用隋唐以来的五刑制度 ,徒 、 流刑均附杖刑 ,并为明清沿用。宋太祖以 “宽贷死罪”,发展了起源于五代后晋的配隶制 ,即被宥恕死罪的囚徒 ,在杖、黥后 ,被送往 边远地区服军役或劳役的制度 ,从而赦免死 罪犯者的死刑。仁宗后 ,由于阶级矛盾的加 剧 ,实行严刑峻罚 ,如采用五代时出现“凌迟 刑” 、 “钉剐刑” 等。元代刑罚也显“民族风” 元朝将臣民分成蒙古人、 色目人、 汉人、 南人四等 ,不同等级的人犯罪后所受的刑罚 不同。同样是犯盗窃罪 ,如果是汉人、 南人 ,就要处以黥刑 ,蒙古人则 “不在刺字之条” 。元朝刑罚显示出民族压迫的特征。明清律法一脉相承,发配边疆充军 最常见 明朝 大明律 规定的刑罚除五刑外 ,增加了枷 号、 充军等刑罚。充军是罚犯人到边远地区从事 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 ,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 一种刑罚 ,也是拘役制的扩大。 清朝律例基本同明朝 ,大清律例于五刑外又增 加了发遣、 充军、 凌迟等刑罚 ,发遣即将罪犯遣 往新疆、内蒙、东北强制种地、 给驻防军队做奴 隶 ,是重于充军的刑罚。清代由于是少数民族建立 的政权 ,故对谋反、谋大逆等直接危及政权的犯罪 处罚加重 ,规定只要是共谋 ,不分主从 ,一律凌迟处 死。大清新刑律 确立的刑罚体系在 中国刑罚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910年颁布的 大清新刑律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废 除凌迟、 枭首、 戮尸、 缘坐和刺字等酷刑 ,死刑仅限于 大逆、 内乱、 外患、 谋杀、 放火、 强盗抢夺、 盗墓之 类。处决死刑犯人 ,除谋反、 谋大逆、 谋杀祖父母、 父 母者使用斩刑外 ,其他皆使用绞刑。在此基础上 ,确立了以 自由刑为中心 ,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刑罚 体系。主刑有死刑、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 ;从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 ,即以罚金、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为主的刑罚代替笞、 杖、 徒 、 流、 死为主的旧刑罚 ,宣告了封建刑罚制的寿终正寝。 大清新刑律 确立的刑罚体系在中国刑罚史上具有划 时代的意义。认识几小点 第一 ,刑罚变化受生产方式的制约。 第二 ,刑罚变化的总趋势是逐渐轻刑化。 第三 ,统治阶级在刑罚的适用上享有特权。刑罚专讲人彘吕后整人怪招 彘zh ,豕也,即猪。人彘是指把人变成猪 的一种酷刑。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 ,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暗药灌进 喉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 。然后扔到厕所里。(断戚夫人手足,去 眼,烷耳,饮喑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 ”,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这是吕后独 家发明用来对付戚夫人的一种酷刑。凌迟 在汉语中,“凌迟”也做“陵迟”,“陵”是土丘 ,“迟”是动词,意思是“缓缓刮平”。荀子有 言,“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 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 是,三尺陡岸,空车上不去,百仞高山, 车可负重登顶,为啥,因为山坡缓缓。于 是,缓缓登山,慢慢割肉,奥妙尽在其中 。 宋史刑法志记述,“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先打断胳膊腿,省得犯人挣扎,尔后直取咽喉,省得乱喊,最后再分8刀、24刀、36刀、72刀、120刀把罪犯剐死,刀数少,属于肢解活人,刀数多,是正宗的凌迟。到了明朝,凌迟技术登峰造极,炉火纯青,刽子手们一致认为,一片片切肉比连筋带骨剃割要省力,犯人持续疼痛时间长。他们变得十分讲究,像外科医生一样精细。行刑时,有门徒为他们端着托盘,盘中放着一组组工具,每一组由1把小刀和1只钩子组成,分别对应不同的肌肉组织。其基本手法是,用小钩把皮肉勾起,每刀只割下指甲大小的一片。有时候,他们会用渔网勒住死囚身体,用利刀削去突出来的肉包。从刀数上讲,明朝凌迟已发展到千刀以上,达到“千刀万剐”的地步。凌迟三日正德皇帝杀大太监刘瑾,要求“凌迟三日”,锉尸枭首,司法部张文麟笔录如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剐3357刀,每10刀歇1次,生怕刘瑾昏死而不知疼痛,得把他叫醒。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 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 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 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 。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 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肉罚”之外的耻辱刑耻辱刑,又叫名誉刑,它是以对受刑人施 以耻辱,损其名誉,使其精神上遭受痛苦 和折磨为内容的刑罚。了解过了那么残酷野蛮的肉体刑,也许耻辱刑感受起来 ,对于我们这些善良的读者的心灵,会不那么的受折磨 。何为 耻辱刑 ?有代表性是: 最早出现在尧舜时代的“象刑” 和 使用于周代的“髡刑”、“耐刑”“象”是服饰、象征的意思,“象刑”即是用“画衣冠、异章服”的办法来替代肉刑 和死刑,以羞辱、惩罚犯罪者的一种象征性的刑罚制度。象刑的具体的作法是这样的: 如果一个人犯了应当被处以墨刑的罪,有了象刑 犯人就不必遭受这种皮肉 之苦了 只须让他头戴黑巾,不让他戴帽子,就表示他是有罪之人,而且犯 的是应被判处墨刑的罪;犯了本应被处以劓(y)刑的罪的,则只须让其戴上用草作帽带的帽子(另 一种说法是让其穿上赭(zh)色的衣服)就行了,无须真的割去鼻子;犯了本应被处以膑刑的罪的,则让其穿上麻鞋(另一种说法是在腿上蒙上黑 布)就行了,无须真的真的砍去犯人的腿;犯了本应该被处以宫刑的罪的,则割去犯人身前的护膝就行了,并不是真的 割去男犯的生殖器,闭塞女犯的生殖器官;犯了本应被处以死刑的罪的,则让犯人穿上无领的布衣就行了,并不是真的 要剥夺其生命。周代时,如果君主的同族犯宫刑罪,则不实施宫刑,而以髡刑 代替。髡刑、耐刑不损伤肉体,而只是将头发、胡须剃光。其之所以 是一种刑罚,与古代人们的文化传统有关。中国传统文化对孝道是非常重视的,所谓“百善孝为先”。孝 经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这 样的观念背景下,受刑人被剃去须发会感到身败名裂的痛苦, 是对父母的不孝,是一种耻辱。蓄发留须是中国古代男子的正 常状态,髡刑、耐刑则强行将罪犯的发须剃除,因为处于头部 而异常醒目,使这种刑罚的示众特性十分强烈,就是要将此人 做上一个被社会驱逐的标记,让民众唾弃他、孤立他。 因此,髡刑、耐刑是绝对意义上的耻辱刑。刑罚命名的变态现象在中国古代,刑名与刑罚都同地显 现出拷掠、刑辱及屠戮的痛楚与残酷,我们就称为刑罚命名的常态 。本是酷刑,而刑名的名字却装饰得如此典 雅诗意,刑名的光鲜美艳流动与刑罚的残 酷惨绝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刺激与巨大的反差,即为刑名的变态。我们称之为“ 酷刑美名”现象。真的 好变态过山龙(烙刑) 天平架(枷刑) 铁骨朵(杖刑)按摩(杂刑) 早鸭凫水(杂刑) 梳洗(杂刑)冻豆腐(杂刊) 定百脉(枷刑) 肉饽饱(杂刑)琵琶 金瓜点天灯(昌公绦) 一封书童子参禅 三仙进洞凤凰晒翅(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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