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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回顾二:本案涉及问题三:案例分析四:责任认定五:结论六:看法和建议案例回顾1、1996年做服装生意的老易(易志学)借10万元给朋友周 继成继成,但周继成继成不还,老易于1999年到法院起诉他 。2、1999年老易来到协立律师事务所请朱从伟从伟作自己的 代理律师,并且和他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全权代理自己的官 司。朱从伟从伟收了易3万元办案费和老易10万元借据后不 久就撤诉该案,于6月离开律师事务所。3、老易找事务所算帐,得知朱从伟从伟是没有执业律师资 格的见习律师。而事务所以朱从伟从伟是盗用了单位的合同 和律师函为由,拒绝承认出了事与律师事务所无关。 本案涉及问题2、表见代理1、代理3、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代理人) 的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 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 律行为。1、代理在民事诉讼中,代理人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或 者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在民事诉讼中为维护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而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可以分 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表见代理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 代理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特征,致使相对 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使之发生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表见代理可分为三类:有授权表象的表见 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代理权 尚未终止的表象的表见代理。法律确立表见代理 规则的主要意义就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与稳 定,保护善意无过失的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而 保障交易安全。 2、表见代理一般代理权限: 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如代理 起诉,提供证据等。特殊代理权限: 必须有明确授权,不能仅仅笼统地在委托代理合 同中写上“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否则只能理 解为一般代理。3、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案例分析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 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 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虽然朱从伟从伟没有律师执照,无权以代理律师的身 份代理老易进行诉讼活动。但当初朱从伟从伟手上的律师事 务所的代理合同上盖有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大红公章,致使老 易相信朱从伟从伟有代理权,与其签订了代理合同。所以老 易与朱从伟代表事务所签订的代理合同有效,但这仅仅是作 为一种律师的职务行为,并不是这个委托合同法律关系的一 方主体,主体是律师事务所,老易没有必要去找朱从伟从伟 ,找到事务所就可以了。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九条 明确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 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可见,在“全权代理”问题上,民法与民事诉讼法的相 关法律法规是有差别的。在本案中,老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 的委托代理合同中恰恰仅写了“全权代理”,按照上述民诉意 见的规定,诉讼代理人朱从伟律师无权代理老易撤诉。责任认定-朱从伟从伟应负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冒充律 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 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有 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 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 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 上五倍以下罚款。朱从伟从伟没有律师执照,却代理老易进行诉讼代理 ,期间不仅没尽责帮老易主张,还将老易所负代理诉讼费用 挪为己用,之后便潜逃,应该负行政责任。责任认定-协立律师事务所应负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违 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 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 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者 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案例中朱从伟是该事务所的见习律师,无论朱从伟是 偷了盖有事务所公章的事务所代理合同和律师函,还是事务 所授权的,朱从伟的行为的确对老易造成了损失,事务所应 对老易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事后事务所可向朱从伟进行追 偿。结论1、事务所与朱从伟从伟之间存在表见代理关系,事务所 应承担朱从伟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赔偿易3万元 事务费和承担易损失借据的责任。2、如果朱从伟是盗用盖有事务所公章的合同,则事务所 可依法举证追究朱从伟的责任,也可对朱从伟进行追偿 。3、朱从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并应归还易借据,若 事务所对其进行追偿,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看法和建议我们认为老易想取回十万元借款,要求事务 所赔偿是行不通的。因为律师事务所并不是债权 债务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以事务所并没有还债的 义务,法院理应不支持。但老易与周继成之间的 债务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他可以继续主张,要求 周继成归还借款。当然,必须先从朱从伟手上拿 回十万元的借据凭证。参考资料今日说法视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 表见代理的认定和无权代理人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合同法文本制作:陈艺升PPT制作:陈勋结束第六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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