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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 具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函20071011号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轻纺处 许彦军主要内容 国质检检函20071011号l1、自2007年12月14日,监管目录内(59个HS) 的出口木制品木家具纳入检验监管;l2、出口木制品木家具必须符合输入国(地区) 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输入国(地区)没有要求 的,必须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要求;l3、对出口木制品木家具生产企业实施出口质量 许可准入制度;l4、要求加强对油气、胶粘剂、人造板材等安全 卫生项目检测,不合格的不准使用;主要内容 国质检检函20071011号l5、企业报检时应提供符合输入国家或地 区的技术法规、标准的符合性声明;l6、将检验监管和检疫监管结合起来;l7、要求产地检验,不准异地报检;l8、建立企业档案;l9、加强对进口木制品木家具抽查检测;l10、不另收检验费。关于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 具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的 补充通知国质检检函2007342号2007年12月25日 增加37个HS编码商品纳入检验目录,按照 1011号文件执行关于加强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 具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检检函200881号鲁检检函200881号内容概要鲁检检函200881号文件 附件一: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规范 备案登记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二: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鲁检检函200881号一、关于加强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检验检疫 监管工作的通知(鲁检检函200881号文 件)(一)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 具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检函 20071011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 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 函200869号) 鲁检检函200881号(二)范围: 1、国质检检函2007342号文件所列37个HS商 品编码项下的商品。4409-4411,(4409共12类一边或面制成连 续形状的所有木材、木制地板条、块,包括 为拼装的拼花地板用板条及缘板经过加工 成型的板材类;4410-4类-所有刨花板、其他 板;4411-21类-所有中密度板和纤维板。2、HS商品编码前四位为4412项下胶合板、多层 板 :含竹制/木制胶合板、含竹制/木制多层 板、大芯板;鲁检检函200881号(二)范围: 3、国质检检函20071011号 文件规定的59个HS商品编 码项下的商品;4413-1-强化木;4414-4-木制的画 框,相框,镜框及类似品;441810-3木窗,落地窗及其 框架;441820-3木门及其框架和门槛;441850-1木 瓦及盖屋板;441860-2其他木制柱和梁;441871-3 已装拼的木制马赛克地板;441872-3已装拼的木制 其他地板;441879-3已装拼的木制地板;4420-18木 刻及竹刻、木扇、木制小雕像及其他装饰品、镶嵌 木、木盒子及类似品;非落地式木家俱;442110-3木 衣架;4421909090-未列名木制品-兜底; 44章木及木制品除外的-原木、薪柴、木片木粒木粉、 厚板材、胶合板或饰面等用木单板;一边或面制成 连续形状的竹材;4415、16、17木制工具类; 441840水泥构件的木模板;4419木制餐具等厨房用 具;442190木竹制圆签、圆棒、冰果棒等。鲁检检函200881号(二)范围: 3、国质检检函20071011号 文件规定的59个HS商品编 码项下的商品; HS编码9401611-3其他代木框架坐具(装或不装软垫) ; 940330-2办公室用木家具; 940340-2厨房用木家具; 940350-5卧室用他木家具; 940360-5其他漆木家具(非卧室用);特别说明的是:9403609990其他木家具(非卧室用) 不在轻纺处管理范围,只要上面解释HS已有明确的 就不能用这个编码,否就构成逃避检验。鲁检检函200881号(三)时间要求: 2008年1月1日-6月30日7月1日起,凭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备案 登记证书报检,未获证的不接受报检 。鲁检检函200881号附件一: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备案登记,是指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备案登 记要求,考核出口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基本出 口条件的合格评定活动。包括对出口生产企 业的现场评审和对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 等。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登记,按规定对 出口产品实施检验检疫监管;对不符合条件 的不予备案登记,暂停出口、限期整改。鲁检检函200881号 附件一: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生产企业备案登记工作规范(试行)第二章 备案登记申请条件 第三章备案登记申请与受理 第四章备案登记及样品检测 第五章备案登记审批与发证 第六章备案登记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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