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7页
第2页 / 共37页
第3页 / 共37页
第4页 / 共37页
第5页 / 共37页
第6页 / 共37页
第7页 / 共37页
第8页 / 共37页
第9页 / 共37页
第10页 / 共37页
亲,该文档总共3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规范解释逻辑(下)法律规范解释逻辑(下)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概念间的关系概念间的关系第三节第三节 明确概念的方法明确概念的方法v一、概念及其表达式v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v三、概念的种类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一、概念及其表达式西红柿(tomato),原 产南美洲。16世纪作为 观赏植物传入欧洲,18 世纪始做食品食用。明 朝传入中国。Q: 西红柿属于蔬菜还是水果?美国司法史上的西红柿案(1895年)美国司法史上的西红柿案v1895年,美国商人从西印度群岛运来一批西红柿。按照 美国当时的法律,输入水果是免交进口税的,而进口蔬菜 则必须交10%的关税。v纽约港的关税官认定西红柿是蔬菜。理由是:它要进厨房 ,经过烹制,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佳肴。v商人则认为是水果,据理力争:西红柿有丰富的果汁,这 是一般蔬菜所不具备的;它又可以生食,同一般的蔬菜也 不一样;形状与色泽也读应当属于水果范畴。v双方为此争执不下,最后只好把它作为被告,送进美国高 等法院,接受审判。v经过审理,法院一致判决:“正像黄瓜、大豆和豌豆一样 ,西红柿是一种蔓生的果实。人们通常的谈论中总是把它 和种植在菜园中的马铃薯、胡萝卜等一样作为饭菜用;无 论是生吃还是熟食,它总是同饭后才食用的水果不一样” 。参见中国食品1984(6)返回蔬 菜水 果1.概念的含义v概念(concept),就是通过反映对象的 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来指称对象的思维形 式。v对象(object):各种有形物和无形物, 即各种物质现象和意识现象v属性(attribute):对象所具有的各种性质和关 系一般属性(common attribute):一对象与他 对象共同具有的属性,“非本质属性”特有属性(distinctive attribute):一对象区 别于他对象的根本特征,“本质属性”概念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v例1:v“黑、白、红、蓝”是“笔”的一般属性v“用来书写或画画的工具”是“笔”的特有属性v例2:v身高、体重、血液循环、心跳、呼吸是“人”的一 般属性v“能够制造和使用劳动工具的动物”是“人”的本质 属性返回2.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v联系:语词是概念的表达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二 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v区别:概念和语词之间并不是一一对应的v(1)任何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的语 词都表达概念,实词表达概念,虚词不表达概念,但连词 (或,如果那么,并且,而且,只有才,等)例 外;v(2)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语形不同语义 相同去世、逝世、丧命、完蛋v(3)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用来表达多个不同 的概念:语形相同语义不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3. 法律概念v3.1 法律概念与法学概念v法律概念(legal concept):法律规范中 出现的、用以指称那些属于法律规范调整 的事件或行为的概念,亦称“法律专门术语” 。v法学概念(concepts of the science of law):法学研究中所涉及到的法学专门术 语。v法律的概念(the concept of law):“法 律是什么”的问题。 3.2 法律概念的特征 (1)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 例如: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 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 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 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 责任。”民法通则第127条 (2)法律概念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统一 例如:情节恶劣、重大误解、数额巨大、善 良风俗(1)尽量避免概念使用中产生的误解 (2)严格司法用语v如:v甲还欠款5000元,特此证明还欠或已还欠款甲乙双方都认同房屋价值5万元,归甲方 使用。乙方有使用权。3.3司法工作中法律概念的使用要准确二、概念的内涵与外延v概念的内涵(connotation ):“所谓”,是指所 反映思维对象的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法学上通 称为“构成要件”v概念的外延(extension):“所指”,是指具有 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那些对象; 法学上通称为“适用范围” 质的规定性:“是什么”量的规定性:“哪些是”例如: “法律”这个概念的内涵是“经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其外延是“一切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1.概念的内涵及其类型v1.1 概念的内涵及其表达式v概念的“所谓”,是指所反映思维对象的 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根本特征v 概念内涵的表达式:A=T+B v A:任一概念v T:“A”的特有属性,即内涵方面的构成 性质(组)v B:“A”的共有属性,即A隶属于的那类 对象(A的属概念)v商业秘密(A)=指不为公众所知悉(T1)、能为 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T2),具有实用性(T3)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T4)+ 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B)。(参见1997年刑法219条 第3款)v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A)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T1)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 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常规(T2),过失(T3)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 T4)事故(B)。(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 ) 1.2 概念内涵的分类v1.2.1 以概念内涵的确立方式为标准: (1)认识性内涵v通过对象间的比较而确立的内涵,它是人 们认识的成果,其构成性质是对象本身客 观地区别于其他对象的性质。 (2)规定性内涵 v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规定方式加 以确立的内涵。其构成性质带有一定的“主 观性”。 认识性内涵v笔(A)=用来书写或画画的(T)+工具( B)。v水果(A) = 可食用的(T1)多汁液的( T2)植物的(T3)+ 果实或种子(B)。v鸟(A) =具有角质的喙、无牙齿(T1)、 体外被覆羽毛(T2)、前肢为两翼(T3) 、能飞翔(T4)的脊椎动物(B)。规定性内涵v商业秘密(A)=指不为公众所知悉(T1)、能为 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T2),具有实用性(T3) 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T4)+ 技术信息和 经营信息(B)。(参见1997年刑法219条 第3款)v 贪污罪(A)=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 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T1) ,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T2)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T3)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T4) +行为(B) 。(参见1997年刑法第382条)1.2.2 以概念表达式的逻辑结构为标准v(1)合取式内涵:并且型(交集型)内涵vT= T1T2TnvA= (T1T2Tn)+Bv例如:前述商业秘密、鸟的内涵v(2)析取式内涵:或者型(并集型)内涵vT= T1T2TnvA= (T1T2Tn) +Bv例如:前述笔、贪污罪的内涵2.概念的外延与归类活动v2.1 概念的外延v概念的“所指” ,指具有概念内涵方面构成 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即概念指称的具体对 象, v 概念的适用范围 v例如:v“笔”的外延就是各种各样的笔,如粉笔、 圆珠笔、钢笔、毛笔、画笔2.2归类活动与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 v2.2.1归类与司法归类v(1)归类(subsumption):确定某个或某类具体对象 属于或不属于某个概念外延的思维活动。归类的关键在于 某个或某类具体对象是否具有该概念的内涵。v例如:将“电笔”排除在“笔”的外延之外,将“眉笔”归属于“笔 ”的外延之中v(2)司法归类(judicial subsumption):归类活动在 司法中的运用。将确认的案件事实归属于某一特定的法律 规范构成要件,实则确定某一事件或行为是否属于某个法 律概念的外延范围。在法学方法论中通称为“归摄”或“涵 摄”。v例如: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v对“某甲的行为致某乙死亡”进行司法归类:它可能属于意 外事故(如车祸),可能属于犯罪行为(如,故意杀人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过失伤害罪)这些法律 概念的外延,也可能属于合法行为(如正当防卫、执法人 员行刑)的外延。2.2.2 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 v概念外延边缘的模糊性是指客观对象中存在难以 界定的是否属于某个概念外延的两可情形的对象 。 归类活动的复杂性与困难性司法实践中的所谓疑 难案件,“疑”在它是 处于法律概念外延边 缘的案件,“难”于对 其进行准确的司法归 类。 例如:“甲拾得遗忘物,数 额较大,拒不返还”,可能 归属于“不当得利”(民法 通则第92条),也可能归 属于“侵占罪”(刑法第 270条第2款)ab模糊、难 于界定的 对象如:秃头、肤色较 黑、司法中情节严 重、情节特别严重 、酌情处理三、概念的种类v根据外延对象的多少:普遍/单独/空概念v根据是否具有某种属性:正/负概念v根据指称对象是否为集合体:集合/非集合 概念v根据指称对象是否为独立存在的实体:实 体/属性概念1.根据概念外延数量的多少v(1)普遍概念(universal concept):就 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穷多个对 象的概念。普遍概念的外延对象可能是可数 的,也可能是不可数的。普通名词表达普遍 概念。v例如:河流、学生、法律、学校、美丽、人 v(2)单独概念(single concept):外延 唯一 v(3)空概念(empty concept):外延为 零 单独概念v单独概念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 特定对象的概念,专名和摹状词表达单独 概念。v(1)专名:即专有名称,如:昆明市、昆 明理工大学、毛泽东、五四运动v(2)摹状词:描述特定对象的短语,如: 工具论的作者、中国面积最大的省份 、这本书 空概念v空概念,也称虚概念(false concept), 指现实世界中外延无所指的概念,也即现 实世界中外延没有任何对象的概念。v例如:孙悟空、永动机、上帝、大于5小于 2的正整数 2.根据概念内涵中是否具有某种属性 v(1)正概念(positive concept):也称肯定概念,是 指具有某种性质的概念。v(2)负概念(negative concept):也称否定概念,是 指不具有某种性质的概念。v正概念与负概念总是成对出现,如:成年人未成年人 、有罪的无罪的、合法收入不合法收入v负概念由正概念加上否定词形成,负概念=(否定词+ 正概念)v如:“男人”与“非男人”是一对正负概念,而“男人”与“女人” 都是正概念v负概念外延的大小取决于其论域的大小,论域是正负概 念共同针对的那个特定范围,即“议论的范围”,如“机动车 辆”与“非机动车辆”的论域是“车辆”,“男学生”与“非男学生” 的论域是“学生(人)” 3.根据外延对象是否为集合体 v3.1 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非集合概念:反映类的概念 ,外延指称的对象不是集合 体,而是各个个体或个体具 有的某种性质人群 书籍 南海诸岛 森林 审判委员会 人 书 岛屿 树木 审判委员会委员 集合概念(collective concept):反映集合 体的概念,外延指称的 对象都是集合体3.2 区分集合体与类集合体的属性,构成该集合体的 个体不具有;各个个体具有的 性质,也不必为它们聚合而成 的群体所具有 集合体(collective):由 许多个体集合而成的群体, 集合体与个体之间是整体与 部分的关系 类(class):具有 相同属性对象的汇 集,类与分子是一 般与个别的关系集合概念不能用于组成这一 整体的个体对象 类所具有的属性, 分子必然具有非集合概念/普遍概念能适用 于组成这个类的每一个分子 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普遍概念 v陪审团是个集合概念,由数名陪审员组成,但某 一个陪审员不具有陪审团的整体职能和权限;我 们只能说某人是陪审团的一员,不能说他是陪审 团。v陪审员是个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