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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法讲解1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法讲解2所得税法历史 1980年设立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专门设立了针对外国企业的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1年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法 实现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三个统一”(统一税率,统一 税收优惠,统一税收管辖原则) 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 先后发布了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业 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94年的税制改革将三个内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一个企 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统一税种、统一税率、统一列支标 准、统一征管方式)实现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所得税法讲解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007年11月28日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同步实施所得税法讲解4改革原则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四个统一”: 统一内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法 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 “五个有利于”: 有利于各类企业公平竞争 有利于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有利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有利于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所得税法讲解5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 纳税义务人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以在我国境内,除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 纳税人。 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 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 按纳税义务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法讲解6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 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企业的 实际有效的决策、控制和管理中心。包括董事会行使决 策监督权力的场所、财务会计核算场所、决策管理部门 的办公场所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场所)在中国境内的企 业。例如,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玛(中国)公司,通 用汽车(中国)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在英国、 百慕大群岛等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 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 税。(全面纳税义务)所得税法讲解7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 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 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 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 构等外国企业。 非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 企业所得税。(有限纳税义务)所得税法讲解8 税率的调整 1、企业所得税的基准税率为25% 2、两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5%和20%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 优惠税率 适用20%优惠税率的企业有两种: 一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是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 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法讲解9 全世界159个国家(地区) 平均税率为28.6% 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 平均税率为26.7%所得税法讲解10统一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 1、工资薪金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 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 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 、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 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取消了对内资企业按计税工资进行税前扣除的 歧视性规定所得税法讲解112、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 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据实扣除)所得税法讲解123、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的部分,准予扣除。 (据实扣除)所得税法讲解134、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 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据实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得税法讲解145、五险一金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 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 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 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所得税法讲解156、商业保险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 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 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所得税法讲解167、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 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 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老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业务招待费支出实行按 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限额扣除。考虑到商业招 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为加强管理,同 时借鉴国际经验,新税法进行了调整。所得税法讲解17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 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 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 转扣除。 老税法对内资企业实行的是根据不同行业采用 不同的比例限制扣除的政策,对外资企业则没 有限制。所得税法讲解189、公益性捐赠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除。 老税法对内资企业采取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 内的扣除办法,对外资企业没有比例限制。为 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负,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 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所得税法讲解19公益性社会组织 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依法成立,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全部资产 及其增值为公益法人所有; 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所创设目的的事业; 终止或解散时,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营利组织; 不经营与发起设立公益目的无关的业务; 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分配,也没 有对该组织财产的所有权。所得税法讲解20公益性捐赠对象 企业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认 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用于下列公益事业的捐赠 :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 业。所得税法讲解2110、借款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 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 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 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所得税法讲解2211、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 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 额的部分允许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所得税法讲解2312、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 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 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 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所得税法讲解2413、财产保险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准予扣除。所得税法讲解2514、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 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 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 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所得税法讲解2615、支付的管理费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 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 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所得税法讲解27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 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 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 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 ,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所得税法讲解2816、不许税前列支的支出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 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非公益性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所得税法讲解2917、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 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 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 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 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所得税法讲解3018、折旧年限的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 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电子设备3年;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5年 ;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 10年; 房屋建筑物20年。所得税法讲解3119、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 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 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 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 ,准予扣除。所得税法讲解3220、大修理支出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 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 大修理支出,应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 期摊销。 原税法:发生的修理支出达到固定资产原值 20%以上所得税法讲解33应纳税所得额 1、应纳税所得额得计算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 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 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法讲解34 2、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所得税法讲解35 3、不征税收入 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 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 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 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所得税法讲解36 4、免税收入 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 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 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 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 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 组织的收入等所得税法讲解37 5、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 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 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得税法讲解38应纳税额 1、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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