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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间:2013 年 1 月 15 日学习地点:会议室学习形式:集中学习内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一、 教育法立法依据、性质、目标、教育方针立法依据:宪法规定教育的性质:第三条规定:“国家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事业” ,是故规定了我国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规定的教育总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二个必须”和“一个培养目标” ,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接班人”这是我国第一次的立法形式规定我国的教育方针二、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三大原则:第一,重视德育教育的原则。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法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二,借鉴与继承的原则。第七条规定:“教育有的继承和宏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观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吸收有创造的学习。第三,教育的公共性原则。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国家制教育与宗教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教育制度的活动” 。公共利益:说明我国教育是人民教育,发展教育业是全社会的共同性。我国教育是人民教育,发展教育业是全社会的共同 性。办学全体都应具有公共性,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教育事业应面向全体公民,对国家社会,人民公共利益负责,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与宗教分离:指在国民教育和公共教育中是不允许宗教团体和个人办学进行宗教教育,更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二是教师不得强迫学生信仰或不信仰宗教,也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学生。三、教育法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第一,学制制度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及相互关系的综合体。 教育法关于我国学制的规定有如下内容:一是明确规定了学校教育类型即国家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种类型的教育。二是明确了国务院及教育 部门在规定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和培养目标等方面的责任和权限。三是规定了我国现 的学制系统模式:由四个模块组成: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周岁的上学龄 儿童实施的 和教育,亦即幼儿园教育学制一般为三年。初等教育是指小学招收 6、7 岁儿童入学,学制 56 年。中等教育是指全日制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及其他的中等学校。其中全日制普通中学的初中阶段与办学教育阶段合并在一起称之为我国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从学制上看主要有三种:“六三”学制、 “五四”学制、 “九年”一贯制等。普通高中与初中的学制一般为三年。高等教育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专科学校和各种类型的成人高等院校及研究生院。全日制大学的学制一般为 45 年。全日制专科的学制一般为 23 年。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23 年。第二,义务教育制度 概念:义务教育是指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强迫的、普及的、免费的学校教育,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立法:1986.4.12 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 九年制义务教育” ,标志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的建立。特点:义务教育是强制的与义务教育法相关的法律问题:禁止使用童工国务院发布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 16 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风险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的管理模式: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学习时间:2013 年 2 月 26 日学习地点:会议室学习形式:集中学习内容:学习教师职业道德与修养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教师职业道德是指教师在其职业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与社会、与集体、与职业工作所应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以及在这基础上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这个概念具有如下基本旨意:一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独特性,二是揭示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教师职业道德作为道德的一种,他与社会公共道德有着割不断的联系,它们之间有共性,也有个性。(一)共同的特征:相对独立性、阶级性、历史继承性、道德现象的共含性。(二)联系与区别: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中的特殊表现;道德市社会公共生活中最一般、最普遍的善恶标准和观念,而教师职业道德则是教师职业活动中特有的善恶标准和观念,二者产生的时间和发展有所不同。教师作为一个社会的人,不仅要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还要有良好的道德。教师劳动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教师劳动与社会物质文明的发展。2、教师劳动与社会精神文明的发展。3、教师劳动与社会制度文明的发展。4、 教师劳动与人的素质的发展。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特点:一、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专门性二、教师职业道德体现教书和育人要求的一致性三、教师职业道德内容的全面性四、教师职业道德功能的多样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指出教师要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依法执教是根本,是教师根据法制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是教师教育教学活动法制化的体现。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 注意每一个人,关心每个学生,并以关切而深思熟虑的谨慎态度对待每个孩子的优缺点 这是教育过程的根本之根本。 ”依法执教是指教师要根据法治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全部职业行为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是教师教育教学权法治化的体现。其意义主要表现在依法执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发展教育事业的根本要求。依法执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益完善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依法执教是实现教育规范化、有序化的重要环节。依法执教是实现教育人道化的重要保证。廉洁从教,就是要求教师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廉洁从教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和社会意义。廉洁从教是为师立教的根本前提。廉洁从教是教师保持教育公正性的重要保证。廉洁从教是培养学生良好情操和是非观念的重要条件。廉洁从教对社会风尚的文明倡化具有重要影响。作为人民教师就应该依据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为祖国教育事业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有新时代所推崇的新思想,新观念,有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要无愧地承担起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称誉,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是其底线。要了解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新出台的背景意义,对规范中的“爱岗敬业” 、 “关爱学生” 、 “教师育人” 、 “为人师表”等六大块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规范修订工作坚持了以人为本、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指导性要求和整体性规定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其中“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情操、修养、尊重他人”是教师师德的外显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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