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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7.140.10 X 55 T/FACX 福 安 市 茶 业 协 会 团 体 标 准 T/FACX0012018 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 Tanyang Gongfu Tea with Flowery-fruity Flavour Minkehong Black Tea 2018-2-5 发布 2018-3-6 实施 福安市茶业协会福安市茶业协会 发布发布 2T/FACX-2018 前前 言言 福安是“坦洋工夫”红茶的发祥地。随着品种结构调整、加工工艺融合、技术创新、设备提升等多因素的集聚效应,生产出有别于传统“坦洋工夫”品质特征的具有独特花果香的坦洋工夫红茶闽科红。其外形条索肥壮紧结匀整重实,色泽乌润,汤色橙红清澈明亮,香气馥郁幽长持久,花果香显,滋味浓厚甜爽,深受市场认可。 为了传承坦洋工夫红茶的传统技艺,丰富坦洋工夫红茶的花色品种,本标准规范了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及实物标准样、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以提高花果香坦洋工夫红茶的产品质量,规范品质,促进产业发展。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提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安市茶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安市茶业协会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福安市茶业协会、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福建农垦茶业有限公司、北京稷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水金、孙 云、陈祖枝、林宏政、王振康、余成法、李晓静、刘 华、刘景灿、吴美钦。 3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术语和定义、分级及实物标准样、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福安市行政辖区内生产的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24710-2009 地理标志产品 坦洋工夫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第 123 号令 4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 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 采用金牡丹、金观音、紫玫瑰等茶树品种鲜叶为原料,在传统坦洋工夫红茶(GB/T 24710-2009 地理标志产品 坦洋工夫)加工工艺的基础上,经萎凋、轻摇、揉捻、发酵、烘干等复合初制工艺及精制加工,制成外形条索肥壮紧结重实,具有水蜜桃香、兰花香等独特花果香品质特征的工夫红茶产品。 3.2 轻摇 在萎凋过程中,适当采用手工或机械力的作用使叶缘细胞轻微损伤的工艺。 4 分级及实物标准样 4.1 分级 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2 实物标准样 各级别设一个实物标准样,每三年换一次。 5 要求 5.1 鲜叶原料 5.1.1 基本要求 鲜叶质量保持新鲜,无红变,无异味,无污染,无非茶类夹杂物。芽叶完整,色泽天然、鲜润,匀净,用于同批次加工的鲜叶,其嫩度、匀度、净度、新鲜度应基本一致。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要求。 5.1.2 鲜叶质量 5.1.2.1 采摘标准:一芽三、四叶,小、中开面二四叶。 5.1.2.2 采摘要求:分批及时采摘,虫伤芽叶、霜冻芽叶不采。 5.1.2.3 鲜叶各等级应符合表 1 要求。 5表 1 鲜叶各等级要求 级别 鲜叶组成 占总量% 质量要求 一芽三叶 50-60% 特级 小开面二、三叶 40-50% 芽叶肥嫩 一芽三叶 40-50% 一级 小开面二、三叶 50-60% 芽叶肥壮 一芽三、四叶 40-50% 二级 小、中开面二四叶 50-60% 芽叶较肥壮 一芽三、四叶 30-40% 三级 小、中开面二四叶 60-70% 芽叶较完整 5.2 加工工艺与流程 5.2.1 初制工艺 鲜叶萎凋轻摇揉捻发酵烘干 5.2.1.1 萎凋:采用日光萎凋、室内自然萎凋、加温萎凋或复式萎凋等方法,萎凋叶叶色转暗,失去光泽,叶质柔软,嫩梗折不断,青气消退,花香显现为适度。萎凋叶减重率 3540%。 5.2.1.2 轻摇:萎凋与轻摇交替进行,轻摇 13 次,转速 1015r/min,每次间隔 1.52.5h。轻摇后继续室内萎凋至适度。 5.2.1.3 揉捻:揉捻均匀充分,细胞破碎率 70%以上,茶汁溢出,成条率 80%以上为适度。 5.2.1.4 发酵:发酵室温度 2428,相对湿度达 90%以上,空气新鲜;发酵时间 24h,叶色转为黄红色,青气消退,出现清新的花果香为适度。 5.2.1.5 烘干:毛火 120130,摊叶厚度 1.52.0cm, 摊凉 0.51h,厚度 24cm;足火 100110,摊叶厚度 2.5 3.0cm,烘至足干,毛茶含水率为 67%。 5.2.2 精制工艺 筛分整形拣剔拼配匀堆烘焙装箱(包装) 筛分整形剔除茶梗、黄片、老叶及非茶类夹杂物,对照标准样按比例拼和匀堆,经 8090烘焙,成品装箱。 5.3 品质要求 5.3.1 感官要求 5.3.1.1 基本要求 6茶叶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无污染,不含有非茶类夹杂物和任何添加剂。 5.3.1.2 感官品质 花果香坦洋工夫 闽科红感官品质应符合表 2 要求。 表 2 感官品质 外形 内质 等级 条索 色泽 整碎 净度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 特级 紧结肥 壮 乌油 润 匀整 洁净 橙红明艳清 澈 馥郁幽长、 特征花果香 显 浓厚甜爽、花 果香显 肥嫩红 匀软亮 一级 紧结壮 实 乌润 匀整 洁净 橙红明亮清 澈 浓郁持久、 花果香显 浓醇甜爽、具 花果香 肥厚红 匀软亮 二级 紧结尚 壮实 乌尚 润 较匀整 较洁净 橙红明亮 有花果香 醇和带花果香 红匀尚 亮 三级 尚壮实 乌带 褐 较匀整 尚洁净 橙红亮 带花果香 纯和带花果香 尚红匀 5.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要求。 表 3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水分(质量分数)/% 7.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30.0 总灰分(质量分数)/% 6.5 粉末(质量分数)/% 1.5 5.5 卫生指标 5.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5.5.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5.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 75 号令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取样 7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 6.2 感官品质检验 按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 6.3 理化指标检验 6.3.1 水分 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 按 GB 5009.4 的规定执行。 6.3.3 碎末茶 按 GB/T 8311 的规定执行。 6.3.4 水浸出物 按 GB/T 8305 的规定执行。 6.4 卫生指标检验 6.4.1 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 规定的检验方法执行。 6.4.2 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 规定的检验方法执行。 6.5 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 7.2 检验分类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粉末和净含量负偏差。 7.2.2 型式检验 8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六章要求的全部项目(参考指标除外) ,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如原料、生产地址、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判定规则 7.3.1 检验结果的每个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或该周期型式检验合格。 7.3.2 检验结果中凡有劣变、有污染、有异气味或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指标和污染物限量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均判该批产品或该周期型式检验不合格。 7.3.3 感官品质、理化指标、净含量中若有一项指标不合格时,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或该周期型式检验不合格。 7.3.4 感官品质指标经综合评判后不合格的,可从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则判定该批产品或该周期型式检验不合格。 7.3.5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品进行复检,或在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抽样,对有争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8.1 标志、标签 产品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产地、加工日期、等级、数量等内容。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 123 号令的相关规定,产品的运输包装箱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符合 GH/T 1070 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卫生、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 8.4 贮存 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 98.5 保质期 保质期根据产品的类型、包装材料和贮存条件等因素确定。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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