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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古代婚姻观念透视 婚姻目的“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 以继后世也。”(一)婚姻目的与择偶标准 婚姻政治观择偶标准为换取和平安定的政治环境而“和亲” 为打败劲敌结成政治联盟而联姻为达到争权夺利的目的而联姻 婚姻经济观 婚姻伦理观 品才容貌观 五行八字说择偶标准(二)近代中国婚姻观念的变革历史背景1、先觉者沉痛反思批判自己的传统伦 理价值体系。 封建礼教强迫寡妇守节有四大害:一,苦寡妇数十年之身,是为害人;二,绝女子天与生育之事,是为逆天;三,寡人类孳生之数,是为损公;四,增无数愁苦之气,是为伤和。人之生而有生殖之器,则不能无交合色 欲之事。 康有为大同书童而精少,老而闭房,鸟兽 方春而交,轮轴缘气而动。平 淡无奇,发于自然,无所谓不 乐,自无所谓乐也。今悬为厉 禁,引为深耻,沿为忌讳,是 明诲人此中有至甘焉。 谭嗣同仁学孙中山先生倡导男女平权。 在一九六年军政府宣言 中明确表示:“我汉人同 为轩辕之子孙,国人相视, 皆伯叔兄弟诸姑姊妹,一切 平等。”还规定废除奴婢制 度和禁止缠足,以解放妇女 。“自西洋文明输入吾国,最初促 吾人之觉悟者为学术,相形见绌 ,举国所知矣;其次为政治 ,继今以往,国人所怀疑莫决者 ,当为伦理问题,此而不能觉悟 ,则前之所谓觉悟者,非彻底之 觉悟,盖犹在惝恍迷离之境。吾 敢断言曰:伦理的觉悟,为吾人 最后觉悟之最后觉悟。”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2、中国传统家庭结构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小农经济逐步瓦解,传统的农业文明开始向近代社会文明转型。 一批城市“边缘人”“既无家庭思想之维持,复无安土重迁之观念”。家庭不再是人们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中心,地方行政力量增强,父权家长制基础开始动摇。3、中国社会的文化结构发生空前变化,传统道德文化权威开始丧失,儒家独尊的文化一统格局受到“西学”的冲击。中国传统道德失去权威“儒家学说从一直是无可怀疑的信仰中心,变成其基本特征是可疑的和有争议的一种思想体系。”费正清剑桥中国晚清史(1901-1991)1862京师同文馆西学输入:京师同文馆,上海同文馆、广州同文馆;江南制造局译书局,上海格致书院、;“由这三个系统形成了当时输入西学的基本规模,并以比较稳定的平稳的速度向前发展”赴欧美官员和知识分子(刘锡鸿、张德彝):“西人不知有父母,凡为子者,自成人后,即各 自谋生,不与父母相闻。”“男女婚配皆自择,女有所悦于男,则约男至家相 款洽,常避人密语,相将出游,父母之不禁,款洽 既久,两意投合 使自主焉。”“西国女子之嫁也,不待父母之命,不须媒妁之言 。”“男女私交,不为例禁。”婚姻观念变革的基本内容1、婚姻方面:打破非人道的婚姻制度,建立男女交往公开、恋爱自由的婚姻制度,取消包办买卖婚姻、简化婚礼,使男女当事人成为婚姻的主体,婚后生活则提倡夫妻平等。(1)婚姻自主权的下移:由父母包办向自主择婚转变“不得任一肩,赞一辞,惟默默焉立于旁观之地。”“民国以来,蔑古益甚,男女平权之说倡,而婚配自泽”。(河北盐山)“不完全由父母主持,一般先征得子女同意。”(山西忻县)(2)由遵从媒妁之言向 媒介多样化转变征婚广告、通信订婚法蔡元培(1868-1940)的征婚广告:(一)女子须不缠足者; (二)须识字者; (三)男子不娶妾; (四)男死后,女可再嫁; (五)夫妇如不相和,可离婚。1900年,第一任夫人王昭病逝,后与黄世振(仲玉)结为夫妻蔡元培的第二份征婚广告:58岁时娶第三任夫 人周峻(养浩)(一)原有相当认识; (二)年龄略大; (三)熟谙英文而能为研究助手者。通信订婚法:王健善首创通信订婚法:“ 余以为宜由男女互通信, 先各抒衷 曲, 质疑问难, 徐议订婚。”“创 法请自我始, 敢告女同志, 如欲与 余通信, 可照下开住址邮寄, 信到 誓不示他人, 并望亦示地址。”(3)择偶标准由 “门当户对”向 重感情、品行、学识方面转变“求其配偶也,必求知识相当、情 性契合之人”。 婚姻 “宜以爱情结合,而不容夹入 他种之观念”。 蔡元培的择偶观(4)婚姻礼仪的删繁趋简:婚姻程序上:论婚礼之弊抨击旧式 婚礼的“繁文缛节之弊”时说: “以一 人之事, 动劳百千之众, 揆之公德, 已 属有亏; 况以耳目之故, 驱人于奴隶之 域, 上以病国, 下以殃民。”新式文明婚礼的出现 清末民初的结婚照 清朝的结婚照20世纪20年代的婚礼1919年“五四“运动前 ,中国人结婚崇尚红 色,新人是绝对不允 许穿白色衣服的。 20世纪20年代40年代(5)婚后生活注重夫妻平等、相敬 相爱部分妇女“人”的意识开始觉醒,不再满 足于依附地位,而是要求夫妻平等:“相 敬相爱,如友如宾,有敌体之义,无尊 卑之分。陈独秀:“夫为妻纲,则妻于夫为附属品 而无独立自主之人格矣。”2、家族观念:传统家族伦理观念受到挑战,新式小家庭出现(1)父权意识下降“子孙受长上诃责, 不论是非, 但当俯首 默受, 毋得分理。”司马光家范吴虞认为父子:“不必有尊卑的观念, 却当 有互相扶助的责任。同为人类, 同做人事, 没有什么恩, 也没有什么德。要承认子女 自有人格, 大家都向人的路上走”。 吴虞说孝族谱日记反映出父权意识下降:陕西茂陵张氏族谱中载有“世风日降, 在宗之人迫于饥寒, 虽父子不相顾, 况远至数世”, “虽兄弟不相顾, 况疏若比邻。”(2)分居、异财及新式小家庭的出现家庭观念从“家本位”向“人本位”转移, 分居离析者增多:兄弟东西,各操其业 一夫一妇新式小家庭出现: 婚姻自由、男女平等、 生活民主、经济独立3、离婚观念:离婚观念的改 变是家族主义破灭、个性自 由解放的一种表现如何看待离婚、离婚是否合 乎道德(文绣、徐志摩)文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 个离婚的皇妃文绣与溥仪的离婚证(1931)三个条件:彻底脱离,各不相扰日常衣物开列清单,应照此单全部 付给必须拨付赡养费15万元徐志摩(1897-1931):中国 近代史第一位离婚人4、贞操观念:压抑女性自由的封建贞操观、节烈观受到猛烈抨击,新的婚姻贞操观正在形成之中。胡适贞操问题鲁迅我之节烈观胡适贞操问题:认为传统的贞操论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并申明自己反对贞操法律的五大理由。第一,贞操既是个人男女双方对 待的一种态度,诚意的贞操是完全自 动的道德,不容外部的干涉,不须有 法律的提倡。第二,若用法律的褒扬为提倡贞 操的方法,势必造成许多沽名钓誉, 不诚实、无意识贞操举动。第三,在现代社会,许多贞操问题,如寡妇再嫁、处女守贞等等问题的是非得失,都还有讨论的余地,法律不当以武断的态度制定褒贬的规定。第四,法律既不奖励男子的贞操,又不惩罚男子的不贞操,便不能单独提倡女子的贞操。第五,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这种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理由。鲁迅我之节烈观认为节烈救世说是残 害妇女的畸形道德,发誓 “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 除去世上害人害己的昏迷 和强暴”主张新的婚姻贞操观 ,男女双方都有守节的义 务5、男系制和遗产制方面: 女子也可以承袭遗产;1919年,李超死亡事件;1920年,陈独秀男系制与遗产制,讨论继承权问题。6、儿童公育与产儿限制让妇女可以摆脱家庭的束缚,谋求 自身解放;也有利于打破家庭制度避免妇女成为生育机器,节制人口 ,提高人口素质。从婚姻、家庭、离婚、贞操、男系制与 遗产制、儿童公育及产儿限制等六个方面 的观念变革,我们可以感觉到近代社会那 种急风骤雨般的的思想大颠覆。然而,这种变革往往带着对传统观念 的过度蔑视以及对现代观念的过度崇尚, 激情之后平静下来,人们就会发现思想变 革之路充满着荆棘与坎坷,尤其是在新旧 思想交替之际,各种冲突尽显其中。小 结婚姻观念变革的几点启示启示之一:婚姻家庭观念的变革不只 是限于思想领域,还应当有社会经济 、政治领域的全面变革。新的婚姻家 庭观念由于缺乏社会经济政治基础而 难以立足。启示之二:婚姻家庭观念的变革是曲 折而复杂的。传统道德根深蒂固,同 时人们对新的婚姻家庭观念不能彻底 了解,容易盲目冲动。赵五贞自杀事件(1919年)毛泽东:“这件事的背后,是婚姻制度 的腐败,是社会制度的黑暗,意想不能独 立,恋爱不能自由。”胡适剧本终身大事启示之三:近代婚姻家庭观念 的变革存有偏激情绪,尤其表 现在“独身主义”、“废婚”和对 家庭情感的冷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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