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1页
第2页 / 共11页
第3页 / 共11页
第4页 / 共11页
第5页 / 共11页
第6页 / 共11页
第7页 / 共11页
第8页 / 共11页
第9页 / 共11页
第10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医疗纠纷案例分析 中西医结合科2012年8月因转移瘤切除导致的医疗纠纷2010年12月24日,李某因视力问题就诊某眼科医院 ,医生诊断李某眼部有肿瘤,需手术治疗。25日李某入住该院,当日首次病程记录 写明:CT提示左眼球后肿物。27日李某在该院做胸片检查,当天胸片检查 报告书写明:李某右上肺病变不排除肺Ca,肺 门未见增大,余肺正常,建议行胸部CT检查。 29日上午,该院医生为李某行左眼内肿物切 除术。术后2天,李某的病理图文报告写明: 李某的左眼肿物为左眼眶转移癌,请临床进一 步检 查。n同日,医生在李某的病历上写明:今天下 午病理室电告,患者眼眶肿物病理活检是 恶性肿瘤转移 可能性大,取胸部X光片发 现左肺有病灶疑似肺癌,即决定介绍作头 胸腹CT检查。n次年1月5日出院(术后一周),转外院治 疗。外院资料示手术后脑内多发转移。n次年2月后,李某因脑衰、呼衰合并感染 ,右上肺中分化腺癌并眼眶、脑转移死亡 。原告起诉医院违反以下医疗常规 n术前未看患者患有肺癌的胸片和胸片报告 n术前没有遵照胸片报告建议对患者做胸部 CT检查。n术前未对患者做眼部影像检查,包括X光 、CT、B超等,仅凭肉眼观察就做眼部手 术。n术前诊断书被告写明是眼部肿瘤,没有告 诉患者家属患者可能患肺癌。n术中没有进行病变组织快速切片检查。n术前没有为患者做病变组织穿刺活检 。n患者没有手术适应证。n原告还称:手术给患者造成严重的后果, 右眼失明、面部改变、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和损害、手术 加快肿瘤扩散风险、导致患 者身体素质及生活质 量下降、增加了肺癌 治疗难度和治疗眼部的费 用。诉讼请求n书面赔礼道歉。n赔偿医疗费17000元、伤残赔偿金24000元 。n赔偿后续治疗费用50000元(外院治疗费 共70多万元) n赔偿家属误工费总共10000元,交通费500 元n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50000元 医学会鉴定分析意见n医方在术前未对胸部x光拍片结果详细追查,在此状态 下,也未向患者及家属在术前谈话时提及 此结果,违反 了病人知情权及一般术前常规。 n手术与日后脑死亡无必然联系。至于视力丧失, 因肿物 已侵犯视神经及颅内,即使非手术治疗, 结果也将是视 力功能丧失,手术本身作为其正常 并发症,造成了视功 能加速丧失。n根据文献显示,肺部肿瘤眼部转移的发生率小于1, 而眼部肿瘤大多为独立存在,即单纯有肺部拍片结果, 并不能在术前肯定眶部肿瘤为肺部 转移,但患方不知情 是不对的。n医方有过失,但医方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无因果关 系。鉴定结论不构成医疗事故。n法院认为:医生术前疏忽大意,未看胸片 检查结果,即切除李某眼部的转移癌存在 过错。医方术前未对胸部x光结果详细追 查,在术前谈话时也未向患者及家属提及 此结果,违反了病人的知情权和一般医疗 常规。法院判决:n判决被告依法赔偿原告医疗费12051 元, 交通费500元。后续医费30000元,精神损 害抚慰金30000元上述合计72551.案例点评 n法律体现: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 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 当 承担赔偿责任。诊疗行为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和一般诊疗规范要求外,还要符合具体医务人员应当 具有的 诊疗水平。从相当因果关系分析-客观上加速 癌症的扩散,可能缩短预期生命,加大剩余时间痛苦, 部分增加医疗费用。n履行告知义务不全面:缺少注意义务、交代义务和避免义务,特别是特殊病 人交代不够。部分医生缺乏依法行医意识。要想到、说 到、更要写到。告知就是风险转移。也是依法行医自我 保护的重要部分。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