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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语法“本位”观“本位”的意义 提出“本位”的学者们的出发点主要是:以语法中 的某一单位作为研究的基础,通过该基础单位的 研究来解释其它各级语法单位。其它各级语法单 位的解释都建立在对基础单位研究的理论基础上 。作为基础研究的单位就取得了研究“本体”的地 位。 作为“本体”的研究对象,在理论上要求应该尽可 能地与其他研究对象保持内部结构的一致性,或 者该基础单位的某一属性或功能可以和其它语法 单位保持一致,使得其它语法单位能够通过对该 基础单位的解释而得到本质上的解释。 不同的学者对“本体”有不同的选择,这主要取决 于学者对现代汉语基本单位的认识角度以及各自 不同的理论背景。 在现代汉语语法学史上,比较有影响的几种本位 观及明确提出研究本位理论的代表人物分别是: 1)马建忠的“词本位”; 2)黎锦熙的“句本位”; 3)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4)徐通锵的“字本位”; 5)邢福义的“小句本位”; 6)马庆株的“复本位”。 其他语法学家没有提出本位的问题并不代表他们 没有自己的本位观,实际上,本位的问题或多或 少、或有意识或下意识地存在于语法学家的研究 中。(一)马建忠的“词类本位” 1898 年马氏文通的问世,标志着中国语法 学诞生。马氏文通并没有声明它的语 法本 位观念,说它是“词类本位”,乃后人对其语法 体系的一种认识。马氏文通以词类(字 类 )为纲来建立它的语法系统,洋洋十卷大作,除 正名一卷外,八卷讲“字”,一卷论 “句 读”。 当然,篇幅的多少还只是其本位观念的表象,但 从本质上看,马氏文通也是通 过对词类的 详细论述来讨论句读的。论句读是其目的,但词 类是其观察、研究语法的起始点, 是其语法体 系的本位所在。正如马氏文通例言所说: “是书本旨,专论句读,而句读 集字所成者也 。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 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 传统上语法分为词法和句法两部分。对于形态发 达的语言来说,词法(特别是构形法) 控制着 句法,把词类作为语法本位显然有较多的合理性 。但是,形态不发达的语言不是词法 控制句法 ,而是句法控制词法,所以对于形态不发达的语 言来说,“词”显然不是或不宜作 为语法的本 位。马氏文通开创了汉语语法学,“导后人 以先路”,功不可没,但是它从西 洋语法“葛 郎玛”中所借引来的“词类本位”观念,显然不 大适合汉语这种非形态语言。 (二)黎锦熙的“句成分本位 ” 1924 年,黎锦熙的大著新著国语文法出版 。新著国语文法是以 J. C. Nesfield 的 英语语法(English Grammar Series)为蓝 本、以“句成分本位”观念为指导建立的一个 旨在描写白话文的语法体系。黎锦熙明确提出要 打破“词类本位”的文法,倡导“句本位” 文 法。 他不仅以“句本位”的文法和图解法作引 论的标题,而且在引论中开言 便说:“ 诸君知道近来研习文法的新潮麽?简单说,就可 叫做句本位的文法。” 并且在1951 年的今序中称“新著国语文 法的优点就在于把句本位做中心,把组成 句子 的六种成分做出发的重点”。 新著国语文法虽然用“句本位”作为其“语 法思想的标语”,但仔细推敲,它 所谓的“句 ”并不是句子,而是句法。新著国语文法“ 特重句法”,以句法结构为视点进 行语法分析 。句子成分在其语法系统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一 个句子首先要分析出若干句子成 分,然后根据 句子成分来确定词类,“以句辨品”。因此准确 地说,它应是“句成分本位”。 在形态较为发达的语言中,句子成分同词类大致 说来是一一对应的,把词类辨别清楚了, 句法 的问题也就大致解决了;反过来,把句子成分划 分好了,词类的问题也就没有太大问题 了。 因此,句成分本位和词类本位一样,比较适宜于 处理形态较为发达的语法现象。但是, 汉语的 形态很不发达,句子成分同词类不是一一对应的 关系,而是交叉关系,或如陆俭明 (1993)所 说的“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因此,以句子成分 为本位难以较好解决词类问题, “离句无品” 这种句成分本位的必然产物多为人诟病,便是明 证。 (三)朱德熙的“词组本位” 朱德熙虽然在 1985 年发表的语法答问中才 正式提出“词组本位”,但是在其前的一 些著 述中已进行了较多的理论阐述和实践。 1982 年,朱德熙发表了语法分析和语法体系 , 明确反对把一切句法结构的分析都附丽在 句子模型上进行的“句本位”语法观,指出“汉 语 的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 致”,“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各类词 组的 结构都足够详细地描写清楚了,那么句子 的结构实际上也就描写清楚了”,因此“有可能 在 词组的基础上来描写句法”。 同年,很富影响力的语法讲义出版。语法 讲义是以“词 组本位”的观念为指导建立的 一个有特色有影响的语法体系。 “词组本位”同句成分本位一样,也是把语法研 究的本位放在句法中。但是,与黎锦熙 不同的 是,它把本位定在词组的句法结构上,而不是句 子成分上。这种处理比较适合汉语的 词类与句 法成分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这一特点,克服了“ 词无定类”、过多的“词类转化” 等弊端,对 汉语语法的研究,对揭示汉语的语法特点,都具 有重要价值,而且至今仍在发生 着重大作用。(四)徐通锵的“字本位” 徐通锵的“字本位”早在 1991 年发表的语义 句法刍议中已见端倪,但真正张帜则 是 1994 年连续在世界汉语教学发表的“字”和汉 语的句法结构和“字”和汉语研 究的方法 论两篇大块论文。 徐通锵认为:汉语是以“字”为基本结构单位、 以临摹性(Iconisity)原则为编码基础、 可以 用“话题说明”(Topic-Comment)进行结构 框架的分析或表述的“语义型语言”,印 欧语 是以词为基本结构单位、以“主语谓语”为结 构框架的“语法型语言”,两种语言很 不相同 。 从马建忠到朱德熙,都是在用“印欧语的眼光” 来看待汉语,因而其语法体系很难 解决汉语的 问题。“字”,是“一个音节一个概念”的对 应物,是最小的句法单位,具有“结 构简明、 语法功能模糊、表义性突出”等特点。 “字”通过结合构成字组,或为“固定字组”, 或为读为句。从徐通锵对“临摹性原则”的肯定 和较多引用戴浩一的时间顺序原则等来看, “ 字本位”不但受到中国古代语言研究和赵元任后 期学术观点的影响,而且也从当代的功能 语法 那里受到启发。(五)邢福义的“小句中枢” 在 1994 年华中师范大学语言学研究所的一次学 术报告会上,邢福义提出了“小句中枢” 说, 1995 年他在小句中枢说一文中对这一主张 作了全面的阐述,并在 1997 年 1 月由东 北师 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汉语语法学中实践了这 一观念。汉语语法学近 40 万字,专为纪念 马氏文通问世 100 周年而作。作者在导 言中明确指出“本书的语法系统,是小句中 枢语法系统”。 小句中枢说认为小句处于汉语语法系统的中枢地 位:小句所具备的语法因素最为齐全, 小句跟 其他语法实体都有直接联系;小句能控制和约束 其他语法实体,因而成为其他语法实 体所从属 所依托的核心,并由此产生了小句成活律、小句 包容律和小句联结律等“小句三律”。 “中枢”也许与“本位”的含义有所不同,但也 有相近、相通乃至相同之处,因此,不 妨也看 作是一种“本位”说。“小句中枢说”是在对汉 语语法的深入考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并且有 着篇章语言学的背景,也特别明显地受到了结合 语用、语义研究语法的当代学术思潮 的影响。(六)马庆株的“复本位” 马庆株认为,只承认某一级语法单位是基本单位 的语法体系是单本位语法(马庆株,1998,2002 ),与之相对的就是“复本位”。马庆株主张采 用复本位。他所主张的复本位指的是:词、词组 两级单位。语素不能作为基本单位,因为语素是 为了分析词的内部结构而分出来的单位,更为重 要的是它不是一个句法单位,不能直接作为句法 成分。 此外,句子也不能作为基本单位,因为 1)句子不一定就是主谓句; 2)小句和词组是重合的; 3)汉语中句子和词组的界限不好划分,句子本 身的界限过于松散,句子没有语法上的形式标志 ,确定句子也不容易(陆俭明,1993)。 马庆株认为,汉语中最小的单位和最大的单位: 语素和句子都不能作为基本研究单位。因此,研 究只能选择词和词组作为基本单位。 并且,也不能从这两级单位中任意选取其中的一 个作为本体,应该既讲词,也讲句子。抓住词, 可以向语素推演,抓住词组可以向句子推演。词 法和句法平行。如果我们弄清楚了词构成词组的 规则,弄清楚了词组构成句子的规则,那么语法 的问题大体上也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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