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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家庭的起源和演化 婚姻、家庭概念 广义的婚姻家庭泛指自群婚制出现以来的 各种两性和血缘关系的社会形式,其中包 括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和 与之相适应的各种家庭形态。 狭义的婚姻家庭仅指一夫一妻制形成以来 的个体婚和个体家庭。 “家庭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 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 阶段的发展,本身也从低级的形态向高级 的形态进展,最后脱离一种形态而进入另 一种较髙的形态。“ 摩尔根古代社会 家庭出现以前的人类两性关系状态 摩尔根根据家庭形态与亲属制度相互关系的原理, 认为人类在刚刚脱离动物界的童年时期,即蒙昧时 代的早期,曾实行过长幼不分、辈分不分的“血亲 杂交”。 原始人群没有婚姻和家庭。经过杂乱性交关系阶段 ,人类的两性关系中逐渐出现某种由习俗规定的社 会禁例。只有按照一定社会规范建立起来的两性关 系才具有婚姻的意义,才能构成家庭。 学术界对家庭演化的形态一直有不同看法,通常认 为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 夫一妻制家庭四种形态。 一、血婚制家庭 血婚制家庭是人类历史上第一种家庭形式。 在蒙昧时代的中级阶段,两性关系出现了简 单的、不严格的禁例。这标志着人类两性关 系开始有了社会规范的约束和限制,成为婚 姻关系或制度,为家庭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这种两性关系的禁例就是不允许父母与子女 之间发生两性关系。这是关于婚姻关系的最 简单的限制,并逐渐成为一种习惯和制度, 为人们所共同遵守。 血婚制家庭形式的特点是:按辈份划分的婚姻集 团和范围,同辈的人构成夫妻圈子。即家庭范围 内的所有祖父母都互为夫妻,所有的父亲和母亲 也互为夫妻,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 子,而他们的子女,再构成第四个夫妻圈。这样 就排除了上下辈之间的婚姻关系,排斥了祖辈与 子孙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通婚关系,两性关 系的范围限制在同辈男女之间。 “同胞兄弟姊妹、从(表)兄弟姊妹、再从(表)兄 弟姊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从(表)兄弟姊妹,都 互为兄弟姊妹,正因为如此,也概互为夫妻。”(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从原始状态中产生的血婚制家庭,排除不同 辈之间的两性关系,形成同辈人的婚姻集团 ,这种禁例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一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自然选择是指人作为一种高级动物,在生存 环境中互相竞争、适者生存的自然过程。 原始人类在杂交过程中发现,血族相奸所生 的子女体力和智力都不健康,不利于群团的 发展,有些原始群团因此遭到自然淘汰,由 此产生禁止血亲杂交的要求。 二是社会生产的推动。 “一俟原始群团为了生计必须分成小集团, 它就不得不分成血缘家族。“(马克思摩 尔根一书摘要) 血婚制家庭是否曾经存在? 摩尔根根据亲属制度,恢复与之相适应的 家庭形式,证明血婚制家庭在历史上必然 存在过。 资料2:血婚制的发现 摩尔根在夏威夷发现一种他称之为“ 马来式亲属制“ 的亲属制度。当时的 夏威夷的婚姻家庭形式是普那路亚式的,但流行的亲属称谓则反映了更早 、更低级的婚姻关系。根据这种制度,所有的远近血亲都可以归纳到五类 亲属关系中: 第一类:我、我的兄弟姊妹、我的从、表、再从、再表、三从、三表以及 更疏远的从表兄弟姊妹,不加区别,一律都是我的兄弟姊妹。 第二类:我的父母、父母的兄弟姊妹、父母的从、表、再从、再表和更疏 远的从表兄弟姊妹,不加区别,一律都是我的父母。 第三类: 我的祖父母、祖父母的兄杀姊妹、祖父母远近亲疏的从表兄弟 姊妹,不加区别,一律都是我的父母的父母。 第四类: 我的儿女以及他们的远近亲疏的从表兄弟姊妹都是我的子女。 第五类: 我的孙子孙女以及他们的远近亲疏的从表兄弟姊妹都是我的孙 子孙女。 此外,同一亲等中的一切个人彼此都是兄弟姊妹。 这些亲属称谓,与当时事实上存在的家庭形式不相符合。按照这种亲属关 系,对每个男子来说,亲兄弟和从兄弟之妻,同时也是他的妻;对每个女 子来说,亲姊妹和从姊妹之夫,同时也是她的夫。从这种制度可以推断, 亲兄弟姊妹和从兄弟姊妹集体相互通婚的婚姻形式确实存在过。因为这种 亲属称谓恰恰代表了这种婚姻形式,也只有这种婚姻形式,才能解释这种 亲属制度。因此婚姻起源于嫡亲兄弟姊妹之间的通婚,“在以这种婚姻方 式组成的血婚制家庭中,就男子而言,则为一夫多妻制;就女子而言,则 为一妻多夫制,这种形式应被视为与人类社会同样古老的形式。“(摩尔 根古代社会)二、伙婚制家庭 血婚制家庭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关系。之后 ,两性关系中又出现了一种新的禁例,即不准兄弟 姊妹之间发生婚姻关系。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婚 姻形式,一列兄弟(同胞的或血统较远的)与另一 列不是自己姊妹的女子通婚;一列姊妹(同胞的或 血统较远的)与另一列不是自己兄弟的男子通婚。 伙婚制家庭仍然是群婚形式,在家庭范围内相互地 共夫和共妻,只不过在这个家庭范围以内把妻子的 兄弟除外,另一方面把丈夫的姊妹也除外。 伙婚制家庭产生的原因 伙婚制家庭的产生,在一定意义上仍是自然 选择起作用的结果。 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血亲 婚配的弊害,于是禁止兄弟和姊妹的婚姻, 从而提高人类自身再生产的数量和质量,人 类自身获得了更健全的发展。 其次,伙婚制家庭的产生与物质资料生产的进步也 密不可分。 “每个原始家庭,至迟经过几代以后是一定要分裂 的。原始共产制的共同的家庭经济(它毫无例外地 一直盛行到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的后期),决定着家 庭公社的最大限度的规模,这种规模虽然依条件而 变化,但是在每个地方都是相当确定的。不过一旦 发生同母所生的子女不许有性交关系的观念,这种 观念就一定要影响到旧家庭公社的分裂和新家庭公 社的建立(这种新的家庭公社这时不一定要同家族 集团相一致)。一列或者数列姊妹成为一个公社的 核心,而她们的同胞兄弟则成为另一个公社的核心 。摩尔根称之为普那路亚的家庭形式,便经过这样 或类似的途径而由血缘家庭产生出来了。”(恩格 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资料3:伙婚制的发现 对伙婚制家庭存在的证明,是摩尔根从易洛魁人的亲属制度和 家庭形式的矛盾入手追溯家庭发展形式的结果。当时的易洛魁 人生活在野蛮时代的低级阶段,婚姻形式为偶婚制。虽然偶婚 制家庭很不稳定,男女双方可以轻易离异,但是在结合期间夫 妻关系是明确的,其子女有公认的父亲和母亲。而当时易洛魁 人的亲属称谓却与这种家庭制度不符。男子将自己亲生的和兄 弟所生的子女都称为儿子或女儿,反之,他们称他为父亲;而 把姊妹的子女称为外甥或外甥女,反之,他们称他为舅父。女 子将自己亲生的和姊妹所生的子女都称为儿子或女儿,他们也 称她为母亲;而把兄弟的子女称为内侄或内侄女,他们称她为 姑母。这种称谓关系表明:男子与自己的兄弟共妻,女子与自 己的姊妹共夫,一个子女有几个父亲和母亲。但是男子和女子 都已被排除与自己的姊妹或兄弟通婚。摩尔根由此推断,在偶 婚制家庭之前,易洛魁人一定还存在着与现实亲属制度相适应 的婚姻家庭形式。果然,摩尔根在夏威夷群岛上的部落中发现 了与易洛魁人的亲属制度相适应的家庭制度。 伙婚制家庭又称普那路亚家庭,“普那路亚“这个名称,就 来源于夏威夷群岛的土著人中间。那里的土著人处于群婚 的状态下。丈夫把妻子的姊妹,无论旁系或直系,都当做 妻子,而对于他妻子的姊妹的丈夫,则互称“普那路亚“, 意即亲密的伙伴。这些丈夫们不是兄弟,他们共同拥有一 群女子为妻,而他们的妻子却是直系或旁系姊妹。在这样 一个集团中,妻子及其姊妹是构成群体的基础。而在另一 集团内,妻子把丈夫的兄弟,无论旁系或直系,都当做丈 夫,而对于她丈夫的兄弟的妻子,则互称“普那路亚“。这 些妻子们不是姊妹,她们共同拥有一群男子为夫,而她们 的丈夫却是直系或旁系兄弟。因此,丈夫及其兄弟是构成 这个群体的基础。这种婚姻形式至少形成两种集团:由若 干兄弟和他们的妻子所组成的集团构成一个伙婚群;由若 干姊妹和她们的丈夫所组成的集团构成另一个伙婚群。每 一种伙婚群,都包括因婚姻产生的子女在内,构成一个伙 婚制家庭。在夏威夷群岛发现的伙婚习俗,是解开伙婚制 家庭之谜的钥匙。三、偶婚制家庭 偶婚制家庭是一种不牢固的个体婚,是群 婚向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婚过渡的婚姻家庭 形式。其特点是,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过 不稳定的婚姻生活。 偶婚制家庭的产生,是自然选择作用和生 产力发展共同推动的结果。 首先,自然选择继续发生作用。 人类社会婚姻家庭形式演变的过程就是禁 例由简单到复杂,群婚范围由广泛到狭窄 的过程。个体婚的产生是婚姻纽带连结范 围日趋缩小的直接结果。氏族组织在禁止 血亲婚配方面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是从 群婚向对偶婚过渡的一个重要的中介力量 。 其次,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家庭的 演化。 再次,妇女在由群婚向个体婚的过渡中担 当了重要的角色。四、个体婚家庭 个体婚家庭指一夫一妻制家庭,它是人类 有史以来的最后一种婚姻家庭形式,在不 同的社会形态中有不同的特征表现。 个 体 婚 家 庭 的 产 生 从偶婚制家庭走向个体婚家庭,不是自然条 件作用的结果,而是社会力量推动的产物。 根据恩格斯的研究,专偶家庭的产生,是社 会财富转归家庭私有之后,男子掌握了家庭 财产权,要求变革家庭财产继承制,把财产 传给自己亲生儿子的结果。即由不稳定的偶 婚制家庭发展为牢固的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动 力是财产的私有和继承。 个 体 婚 家 庭 的 特 征 首先,确立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 其次,财产关系是家庭的本质与核心。 第三,婚姻关系、亲子关系牢固。 第四,独占性同居。 第五,男子统治。个 体 婚 家 庭 的 演 变 资本主义以前的家庭 1、 多“ 妻” 制 2、等级制 3、家长制 4、继承制 个体婚家庭的变革 社会民主制度的发展,使个体婚家庭获得了 男女平等、自由婚制的实行、家长制的瓦解 等方面的变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这种体现民主、平等关系的真正意义上的一 夫一妻制的实现,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五、家庭的未来 1、家庭消亡论 主要依据: (1)社会文化价值观的嬗变 (2)科学和技术的进步有可能导致新的时 候文化行为模式 (3)从目前的人口状况看,生育率下降、 人口老化、结婚人数减少等因素对家庭将产 生消极影响。 (4)新的经济秩序和全球格局使家庭的存 在越来越困难。 家庭振兴论 主要理由: (1)技术革命使社会通向新的生产体制。 新的生产方式将把人们带回家庭工业时代。 (2)社会因素也在支持向电子家庭转移的 运动 (3)价值观念的变化促使人们回归家庭 (4)以家庭为中心,将开辟一个新的社会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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