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浅谈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问题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分类大致与一般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分类类似,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级别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阶段与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一样,也存在级别管辖。如上海地区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阶段的级别管辖具体如下:1、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上海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2、上海市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行政区内除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但是,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其它区略有不同,它同时负责管辖本行政区内注册资金壹仟万美元以上(或者相当于壹仟万美元以上)的上海市外商独资企业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2、地域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就劳动仲裁阶段而言,规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就法院审理阶段而言,规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3、专属管辖劳动争议案件的专属管辖问题,就上海地区而言,主要涉及到两类案件的专属管辖:第一类是上海市企业与其取得合法就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台港澳人员和定居国外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受上海市劳动仲裁的专属管辖;第二类案件是用人单位申请一裁终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撤销申请。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