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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 案案为做好 xx 市市直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水平,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73 号)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x 会XXx 号) 、 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冀财会XX28 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XX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二、继续教育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三、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二)继续教育形式:市直会计人员 XX 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形式。会计人员须通过网络学习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也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形式。参加网络教育的人员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xx)选择“会计服务”页面地市链接栏目-xx 市查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流程 。然后登陆(xx)选择中华会计网校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课程学习。(三)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束后,xx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将根据网站的运行管理、设置、服务质量、后台监督及学员对网站的评价、信息反馈情况及持证会计人员对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见要求,确定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站。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XX 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 7 月 15 日至 12月 31 日。五、继续教育的管理(一)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市 XX 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 24 学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依照财政部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二)会计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记录以系统信息录入为准,网络培训后本人不用前往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审核,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以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台显示的会计人员网上培训学习结果(通过考试合格)名单为准,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通过“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录入、登记。1、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x 财会XXx 号)文件通知要求,凡是参与完成会计法问卷调查的会计从业人员,经市直会计管理部门登录问卷调查管理平台查询下载数据,核实正确的,可折算为取得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2 学分。2、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仍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资料于 XX 年 12 月 1 日31 日到xx 市财政局会计科 503 室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和继续教育数据信息的录入、登记。3、会计人员可在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 20 个工作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 (xx)会计服务栏目中的“会计从业人员查询”功能,在线查询本人继续教育登记情况。如未查到本人继续教育记录,请本人持网上培训考试合格证、会计证、身份证原件于每周一到市财政局 503 室办理查询、录入。(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辖区(详见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流程填写个人注册信息项)进行管理。除高级会计师由省级财政部门安排培训外,其他级别会计人员一律按照自己会计证管辖区,参加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管理。市直各部门、驻承中直、省直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市财政局负责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做好 xx 市市直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水平,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73 号)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x 会XXx 号) 、 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冀财会XX28 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XX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二、继续教育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三、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二)继续教育形式:市直会计人员 XX 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形式。会计人员须通过网络学习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也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形式。参加网络教育的人员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xx)选择“会计服务”页面地市链接栏目-xx 市查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流程 。然后登陆(xx)选择中华会计网校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课程学习。(三)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束后,xx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将根据网站的运行管理、设置、服务质量、后台监督及学员对网站的评价、信息反馈情况及持证会计人员对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见要求,确定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站。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XX 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 7 月 15 日至 12月 31 日。五、继续教育的管理(一)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市 XX 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 24 学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依照财政部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二)会计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记录以系统信息录入为准,网络培训后本人不用前往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审核,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以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台显示的会计人员网上培训学习结果(通过考试合格)名单为准,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通过“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录入、登记。1、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x 财会XXx 号)文件通知要求,凡是参与完成会计法问卷调查的会计从业人员,经市直会计管理部门登录问卷调查管理平台查询下载数据,核实正确的,可折算为取得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2 学分。2、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仍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资料于 XX 年 12 月 1 日31 日到xx 市财政局会计科 503 室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和继续教育数据信息的录入、登记。3、会计人员可在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 20 个工作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 (xx)会计服务栏目中的“会计从业人员查询”功能,在线查询本人继续教育登记情况。如未查到本人继续教育记录,请本人持网上培训考试合格证、会计证、身份证原件于每周一到市财政局 503 室办理查询、录入。(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辖区(详见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流程填写个人注册信息项)进行管理。除高级会计师由省级财政部门安排培训外,其他级别会计人员一律按照自己会计证管辖区,参加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管理。市直各部门、驻承中直、省直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市财政局负责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做好 xx 市市直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水平,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 73 号)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x 会XXx 号) 、 河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冀财会XX28 号)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XX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要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特点,结合国家新发布的财税、会计、金融等政策法规,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二、继续教育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三、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二)继续教育形式:市直会计人员 XX 年度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培训形式。会计人员须通过网络学习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也采取网络继续教育形式。参加网络教育的人员请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xx)选择“会计服务”页面地市链接栏目-xx 市查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流程 。然后登陆(xx)选择中华会计网校或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进行课程学习。(三)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结束后,xx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将根据网站的运行管理、设置、服务质量、后台监督及学员对网站的评价、信息反馈情况及持证会计人员对继续教育培训的意见要求,确定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站。四、继续教育培训时间XX 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 7 月 15 日至 12月 31 日。五、继续教育的管理(一)根据财政部规定,我市 XX 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 24 学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依照财政部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执行。(二)会计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记录以系统信息录入为准,网络培训后本人不用前往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审核,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以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后台显示的会计人员网上培训学习结果(通过考试合格)名单为准,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通过“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数据信息的录入、登记。1、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x 财会XXx 号)文件通知要求,凡是参与完成会计法问卷调查的会计从业人员,经市直会计管理部门登录问卷调查管理平台查询下载数据,核实正确的,可折算为取得 XX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12 学分。2、视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仍须由本人持相关证明资料于 XX 年 12 月 1 日31 日到xx 市财政局会计科 503 室办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审核和继续教育数据信息的录入、登记。3、会计人员可在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 20 个工作日后登录“河北财政信息网” (xx)会计服务栏目中的“会计从业人员查询”功能,在线查询本人继续教育登记情况。如未查到本人继续教育记录,请本人持网上培训考试合格证、会计证、身份证原件于每周一到市财政局 503 室办理查询、录入。(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辖区(详见附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流程填写个人注册信息项)进行管理。除高级会计师由省级财政部门安排培训外,其他级别会计人员一律按照自己会计证管辖区,参加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管理。市直各部门、驻承中直、省直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市财政局负责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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