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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年清明节工作方案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内党办发XXx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 XX 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二、工作任务(一)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两办” 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造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三、组织领导按照民政部和市民政局要求,结合我旗清明节祭扫实际,全旗从 4 月 3 日开始启动清明节期间应急工作,成立 xx 旗 XX 年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其劳兼任,电话:,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组织各单位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汇总情况,上报紧急事态。各苏木镇也要成立相应办公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四、工作安排(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祭扫安全1.全旗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办发电XX1 号)精神,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综合运用自查、督查和第三方排查等方式,对所有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开展祭扫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苏木镇民政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隐患大排查中组织不力的、整改不到位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2.清明节期间正值全旗春季森林防火期,也是火灾高发期,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要重点突出防止火灾。林区和草原地区,一是要坚决执行春季安全防火的各项规定,清明节祭扫,严禁点燃明火焚烧祭物;二是进入林区草原祭扫的群众,严禁携带火种和各种易燃物品;三是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存放地焚烧祭物,必须在专设的焚烧场所。各专设燃烧祭物的场所,要安排专人管理,配有完备的消防灭火器材设备,并提前进行检查试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旗殡葬管理所在清明节前,对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用品市场要集中进行清理整顿,任何单位、商铺和个人经销的殡葬用品,都不得借清明节之机涨价提价,坚决维护殡葬用品价格的稳定。坚决制止销售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要公布服务热线电话,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4.嘎鲁图镇等人口较集中的苏木镇,要重点加强祭扫设施及周边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防止拥堵、踩踏等事件的发生。要提前设定应急疏导的路线和地区,对人流集中的场所,安排专人,有序引导群众顺利进行祭扫活动。5.清明节期间,xx 旗民政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设在旗殡葬管理所,担负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工作,负责掌握全旗动态,汇总信息,指导各地工作,与市民政局和各苏木镇上下联动。4 月 3 日6 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值班电话:。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都要建立节日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实行祭扫高峰日和节日期间24 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处置节日期间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清明平安。4 月 1 日前,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将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旗殡葬管理所。(二)贯彻意见精神,实现文明低碳祭扫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现代清明节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以文明低碳祭扫为主题,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榜样作用,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一是要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条件,组织群众参加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开辟和完善网络祭奠平台,主动开展“鲜花换纸钱” 、 “时空信箱”等免费或奖励活动,逐步使群众由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二是民政系统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低俗的祭扫用品,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三是要加强清明节祭扫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四是要注重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利用各类烈士纪念设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通过敬献花篮花圈、植树披绿、追忆烈士事迹等祭奠形式来缅怀烈士,注重弘扬时代新风,继承烈士遗志,真正致力于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三)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1.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在今年 3 月 20 日至4 月 20 日期间,在全旗殡葬系统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上下联动,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共同营造清明节良好舆论氛围。各旗区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文明祭扫宣传基地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 “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广泛宣传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大力推行树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的骨灰处理方式,在土葬改革区积极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有效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作用,有效增强主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2.立足基层进行宣传引导。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主题宣传月活动要面向群众、立足基层,积极传播殡葬工作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清明走基层”活动,充分挖掘和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大力宣传基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真实展现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面向基层群众组织开展“殡仪馆开放日” “宣传进社区” “殡葬法制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走近殡葬行业,熟悉殡葬政策,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3.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做好清明节舆情研判和应对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殡葬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新媒体时代的新闻传播规律,强化清明节舆情的正面引导。建立和完善清明节新闻通气制度,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专题采访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清明节期间的舆情监测,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反应,依法公正地调查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并为媒体跟踪采访创造便利条件,努力给社会公众以满意的答复。(四)狠抓行风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殡葬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殡葬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殡葬工作的感知和认同。各苏木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把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全旗在 3 月 20 日至 4 月 20 日期间,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一要坚持服务为先,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活动,努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要重点保障清明节祭扫服务,在服务场所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强化祭扫服务保障力量,适时延长祭扫服务时间,积极为群众祭扫创造便利条件,时刻体现出优质、文明和高效的祭扫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认真查摆自身在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二要认真贯彻落实xx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免除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 (x 民政设事XXx号) 、 xx 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 (xx 府发XXx 号)要求会同财政部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殡葬权益。三要严格落实xx 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内发改规范字(XXx 号) ,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强制消费、以次充好等任何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维护好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努力把殡葬服务单位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四、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3 月 15 日3 月 10 日)3 月中旬,根据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做好 XX 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制定全旗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方案。(二)工作部署阶段(3 月 10 日3 月 25 日)1.下发文件。下发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清明节期间的各项方案、通知、文件,全面部署清明节工作。2.主动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月” “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自治区“两办” 实施意见精神、惠民殡葬政策和自治区殡葬改革成果,主动接受社会舆论,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3 月 20 日至 4 月 15 日,各旗区负责上报“主题宣传月” “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动态。3.督促检查。3 月底以前,旗区民政局,对清明节期间的各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三)组织实施阶段(3 月 20 日4 月 15 日)1.各各苏木镇和各有关殡葬服务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实现低碳祭扫,平安清明。2.4 月 3 日,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4 月 4 日至 6 日连续三天发布群众祭扫情况,提醒公众错峰祭扫,安全出行,文明祭扫。(四)总结报告阶段(4 月 7 日4 月 8 日)清明节后,各各苏木镇和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对XX 年清明节的各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 4 月8 日前传真报旗殡葬管理所。殡葬管理所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值班电话:x) 。电子邮箱:联系人:为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 (内党办发XXx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及全国清明节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大力开展惠民殡葬和生态安葬,全面做好 XX 年清明节工作,根据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目标,发挥清明节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二、工作任务(一)高度重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有序。(二)继续深入贯彻中央“两办” 意见和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度过现代文明的清明节日,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三)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和“行风建设月”活动,强化服务保障,推进行风建设,努力提供优质便民服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同感。(四)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社会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精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突出“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宣传主题,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努力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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