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40页
第2页 / 共440页
第3页 / 共440页
第4页 / 共440页
第5页 / 共440页
第6页 / 共440页
第7页 / 共440页
第8页 / 共440页
第9页 / 共440页
第10页 / 共440页
亲,该文档总共44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JTG D30-2015公路路基设计规范Haiwi692015JTG D30-2015 Specifications for Design of Highway Subgrades条文解读提纲1、总则2、术语、符号3、一般路基4、路基排水5、路基防护与支挡6、路基拓宽改建7、特殊路基1、总则1.0.1 目的 1.0.2 适用范围 1.0.3 路基设计准备工作 1.0.4 路基设计原理 1.0.5 路基设计原则 1.0.6 “四新”技术应用 1.0.7 与其他标准规范关系1.0.1 目的适应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公路路基设计技术水平,使公路路基工程设计符合安 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1.0.2 适用范围各级公路新建路基设计;各级公路改扩建的路基设计;等外公路路基设计可参考。1.0.3 路基设计准备工作路基设计时应做好公路沿线工程地质勘察试验工作;查明沿线地质条件;获取设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1.0.4 路基设计原理路基工程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能抵抗各种自然因素和汽车荷载的作用。1.0.5 路基设计原则根据公路的功能和等级;保证稳定性、满足强度和变形要求;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节约土地、保护环境;通过技术经济比选,确定路基高度,利用挖方材料,做好路基 路面综合设计。1.0.6 “四新”技术应用积极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路基工 程质量。1.0.7 与其他标准规范关系路基设计符合本规范规定;还应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3、一般路基3.1 一般规定 3.2 路床 3.3 填方路基 3.4 挖方路基 3.5 路基填挖交界处理 3.6 高填方路基与陡坡路堤 3.7 深挖方路基 3.8 填石路堤 3.9 轻质填料路堤 3.10 工业废渣路堤 3.11 路基取土与弃土3.1 一般规定3.1.1 路基设计之前收集公路沿线气候、水文、地形地貌、地质、地震、筑路 材料等资料;做好沿线地质、路基填料勘察试验工作;查明地层岩土性质、厚度、空间分布特征及有关物理力学 参数。3.1.2 路基设计时避免高路堤与深路堑;路基中心填方高度超过20m、中心挖方深度超过30m 时, 结合路线方案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或分离式路基作方案比选 。3.1.3 水浸淹路段路基路基边缘标高应不低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 、波浪侵袭高,以及0.5m 的安全高度;各级公路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3.1.3 规定。3.1.4 路基设计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选择适当的路基横断 面形式和边坡坡度;沿河路基不宜侵占河床,根据冲刷情况,设置必要的防护 支挡工程;妥善处理好路基废方,应避免河床堵塞、河流改道或冲毁 沿线构造物、农田、房屋等。3.1.5 路基填料设计与土石方调配满足路基强度和回弹模量的要求;对移挖作填、集中取(弃)土、填料改良处理等方案进行 技术经济比较,充分利用挖方材料,以节约土地。3.1.6 路基设计应控制路基工后沉降量;对于软弱地基、路基与桥涵结构物连接处、路基填挖交界 处、高路堤、陡坡路堤等,应采取综合措施,防治路基不均匀 变形,满足路面的要求。3.1.7 路基设计应充分考虑水和冰冻对路基性能的影响;设置完善的防排水系统或防冻害设施,以及必要的路基防 护工程,防治路基病害。3.1.8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高填方路基、陡坡路堤和挖方高边 坡路基应采用动态设计法,动态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设计图为 基础,适用于路基施工阶段。3.2 路床3.2.1 路床设计应与公路路基结构相适应,根据公路所在地区的气候、水 文、工程地质等条件,结合公路等级、交通量及其轴载情况、 路基填挖高度和路面结构形式等,合理选择路基结构形式。3.2.2 路床厚度应根据交通量及其轴载组成确定轻、中交通的公路路床深度范围为0.8m;重、特重交通的公路路床深度范围为1.20m;对于特重轴载的公路,应单独计算路基工作区深度,确定 路路床深度范围。3.2.3 路基结构设计应充分考虑交通荷载和环境因素对路基长期性能的影响, 合理确定路基设计参数,保证路基结构具有足够的整体稳定性 、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3.2.4 组成路基结构的路基土应均匀,其最小承载比应符合表3.2.4 的规定。3.2.5 路床应分层铺筑,碾压密实,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00mm。2 压实度应符合表3.2.5 的规定。3 路床顶面横坡应与路拱横坡一致。3.2.6 路基结构应以路床顶面回弹模量为设计指标;以路床顶面竖向压应变为验算指标;路床顶面回弹模量应与交通量等级相适应,并应符合表 3.2.6 的规定。3.2.7 新建公路路基回弹模量设计值E0 可由标准状态下的路基回弹模量按式(3.2.7-1)确定;并应满足式(3.2.7-2)的要求。3.2.8 标准状态下路基回弹模量值应综合考虑公路等级和设计阶段,根据路床深度范围内路 基土(或粒料)的回弹模量,按下列方法确定:1 根据路基结构应力水平,采用重复加载三轴压缩试验获得。2 受试验条件限制时,由附录B表B.1、B.2 查取。3 初步设计阶段,由(3.2.8-1)、(3.2.8-2)估算。3.2.9 新建公路路基设计时的回弹模量湿度调整系数。1 可参照附录C,根据路基相对高度、路基土组类别及其毛细水 上升高度,确定路基干湿类型,并预估路基结构的平衡湿度。2 路床应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3 路基回弹模量湿度调整系数可参照附录D 确定。3.2.10 路基结构的填料CBR、路床顶面回弹模量和竖向压应变 、路基湿度状态等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气候、土质、地下水赋存和料源等条件,经技术经 济比选后,采取换填、处治、排水、加筋等措施。1 换填可选用粗粒土、粒料或低剂量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等,并合理确 定换填深度。2 细粒土处治可为物理处治或化学处治。物理处治可采用砂、砾石、 碎石等进行掺和;化学处治可采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 进行稳定或综合稳定。细粒土路基的处治设计应通过相关物理力学试 验,确定处治材料及其掺量、处治后的路基性能指标等。3 水文地质条件不良的土质挖方路基或者潮湿状态填方路基,应采取 设置排水垫层、毛细水隔离层、地下排水渗沟(或盲沟)等措施。4 冰冻区各级公路的中湿、潮湿路段,应结合路面结构进行路基结构 的防冻验算。必要时,应对路基结构设置防冻垫层或保温层。3.3 填方路基3.3.1 路堤高度1)满足公路等级所对应的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及其设计洪水位;2)不含路面厚度的路基高度不宜小于中湿状态路基临界高度;3)不含路面厚度的路基高度不宜小于路基工作区深度;4)季节性冰冻地区,不含路面厚度路基高度不宜小于道路冻结 深度。3.3.2 路堤高度宜按式(3.3.2)计算确定。H op 路堤合理高度 (m); h sw 设计洪水位(m); h 0 地面高程(m); h w 波浪侵袭高度(m); h bw 雍水高度(m); h 安全高度(m); h l 中湿状态路基临界高度(m); h p 路面厚度(m); h wd 路基工作区深度(m); h f 季冻区道路冻结深度(m)。3.3.3 路堤填料1 路堤宜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填料最大粒径 应小于150 。2 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等,不 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堤。冰冻地区的路床及浸水部分的路堤不应直接采用粉质 土填筑。3 路堤填料最小强度应符合表3.3.3 的规定。4 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数大于26 的细粒土,不得直接作为路堤填料。5 浸水路堤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当采用细砂、粉砂作填料时,应 考虑振动液化的影响。6 桥涵台背和挡土墙墙背应采用渗水性良好的填料。在渗水材料缺乏的地区 ,采用细粒土填筑时,可采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进行稳定或 综合稳定。3.3.4 路堤铺筑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表3.3.4 的规定。3.3.5 路堤边坡形式和坡率根据填料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1 当地质条件良好,边坡高度不大于20m 时,其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3.3.5 规 定。2 对边坡高度超过20m 的路堤,边坡形式宜用阶梯型,边坡坡率应按第3.6 节的规定由稳定性分析计算确定,并应进行工点设计。3 浸水路堤在设计水位以下的边坡坡率不宜陡于11.75。4 低路堤宜采用流线形的缓边坡。3.3.6 地基表层处理 1 稳定的斜坡上,地面横坡缓于1:5 时,清除地表草皮、腐殖土后,可直接 填筑路堤;地面横坡为1:51:2.5 时,原地面应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 于2m。当基岩面上的覆盖层较薄时,宜先清除覆盖层再挖台阶;当覆盖层 较厚且稳定时,可予保留。2 地面横坡陡于1:25 地段的陡坡路堤,必须检算路堤整体沿基底及基底 下软弱层滑动的稳定性,抗滑稳定系数不得小于表3.6.13 规定。否则应采取 改善基底条件或设置支挡结构物等防滑措施。3 当地下水影响路堤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地下水或在路堤底部填筑渗水 性好的材料等措施。4 地基表层应碾压密实。一般土质地段,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基 底的压实度(重型)不应小于90%;三、四级公路不应小于85%。低路堤应对 地基表层土进行超挖、分层回填压实,其处理深度不应小于路床深度;当地 基表层土较均匀、密实时,可直接进行压实。5 稻田、湖塘等地段,应视具体情况采取排水、清淤、晾晒、换填、加筋、 外掺无机结合料等处理措施。当为软土地基时,其处理措施应符合第7.6 节 规定。3.3.7 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堤与桥台、横向构造物(涵洞、通道)连 接处应设置过渡段过渡段路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6%,并做好填料、地基处理 、台背防排水系统等综合设计过渡段长度宜按式(3.3.7)确定。L过渡段长度(m);H路基填土高度(m);3.3.8 陡坡上的半填半挖路基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护肩、砌石或挡土墙;当山坡高陡或稳定性差、不宜多挖时,可采用桥梁、悬出 路台等构造物;三、四级公路悬崖陡壁地段,当山体岩石整体性好时,可 采用半山洞。3.3.9 护肩路基护肩高度不宜超过2m;顶面宽度不应侵占硬路肩或行车道及路缘带的路面范围。3.3.10 砌石路基可用于三、四级公路。1 砌石应选用当地不易风化的片、块石砌筑,内侧填石;岩石风化严重或软 质岩石路段不宜采用砌石路基。2 砌石顶宽不小于0.8m,基底面向内倾斜,砌石高度不宜超过15m。砌石内 、外坡率不宜陡于表3.3.9 规定。3.3.11 填方路基受地形地物限制或路基稳定性不足时,可采用护脚路基。护脚高度不宜超过5m,受水浸淹的路堤护脚,应予防护或 加固。3.4 挖方路基3.4.1 土质路堑1 土质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排 水措施、施工方法等,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综 合确定。边坡高度不大于20m 时,边坡坡率不宜陡于表3.4.1 规定。2 路堑边坡高度大于20m 时,其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按第3.7 节确定。3.4.2 岩质路堑1 岩质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 工方法等,结合自然稳定边坡和人工边坡的调查综合确定。必要时可采用稳 定分析方法予以检算。边坡高度不大于30m 时,无外倾软弱结构面的边坡按 附录E 确定岩体类型,边坡坡率可按表3.4.2 确定。2 对于有外倾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坡顶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的边坡、边 坡高度超过表3.4.2 范围的边坡等,边坡坡率应按第3.7 节有关规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