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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简介1一、工作依据(一)法律 职业病防治法。 (二)法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 议通过2005年12月1日施行。2一、工作依据(三)规章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1月24日印发, 2006年3月1日施行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2007年6月3日印发, 2007年11月1日施行3一、工作依据(四)中编办职责分工文件: 1、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 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 整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5号)) 2、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0317号) 3、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4一、工作依据1、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 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 整意见的通知:“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 职责分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作业 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 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卫生部负责拟订职 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 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 工作”5一、工作依据2、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环保部门(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 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 一监管。制订和组织实施放射源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技 术标准;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根据涉源 单位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辐射安全评 价报告书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等核发放射源安全 许可证,并通报同级公安部门;负责放射源的生产、 销售、使用、贮存和废弃处置领域从事辐射安全关键 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放射源的 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协助 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组织开展放 射源安全技术科学研究。6一、工作依据2、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卫生部门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 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 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 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公安部门负责对放射源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 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 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 工作7一、工作依据3、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卫生部:(一)负责会同安全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 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制定 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工作。(三)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 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四)负责化学品毒性 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 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 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 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五)负责医疗机 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六)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 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 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进工作 。 8一、工作依据3、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一)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定用人 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组织拟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 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 相关标准。(二)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 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三)负责新建、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 ”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 作。(四)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负责 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五)负责监督检 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 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 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 证明材料。(六)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 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 检查情况。9一、工作依据3、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负责劳动合同实施 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 同。(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 人的社会保障工作10一、工作依据(五)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职责分工文 件: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 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 卫生部门职责(一)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 标准。(二)负责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职业病的预防、保健, 并查处违法行为。(三)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职业健 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 督管理,规范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化学 品毒性鉴定管理工作。(四)负责对建设项目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11一、工作依据(五)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 通知 安全监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 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 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二)负责作业 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发放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负责职 业危害申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情况。 (三)组织 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四)组 织指导、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据上述内容负责煤矿企业作 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12一、工作依据(六)文件: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国办发200943号,2009年5月24日印发)、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 (豫政办2010110号,2010年9月25日印发) :“卫生部门要强化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 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规范职业病的 预防与保健;要进一步规范职业病的检查与救 治,加强对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要切实对建 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 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要依法对违反 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查处”。13一、工作依据(六)文件: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 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59号):“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 境卫生、学校卫生和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 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14一、工作依据(七)卫生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 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79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 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条件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0832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证样 式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0834号)15一、工作依据(七)卫生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监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943 号)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启用个人剂量监测信息管理 系统的通知(卫监督放便函2009452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放 射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 2009213号) 卫生部关于陀螺旋转式钴-60立体定向放射治 疗系统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16一、工作依据(八)省卫生厅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河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豫卫监2006125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等三 个规定的通知(豫卫监200984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等 三个规定的通知(豫卫监200985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 法等三个规定的通知(豫卫监200986号)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病诊断鉴定 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卫监200987号)17二、卫生行政部门职责1、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 管理; 2、负责医疗机构涉及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预 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负责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 定和监督管理;审批承担涉及放射性职业健康 检查、涉及放射性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 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涉及放射性职业病的检 查和救治; 4、负责放射性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报告,组织 开展放射性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18二、卫生行政部门职责5、组织开展涉及放射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 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 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7、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对涉及放射性建设项目进行预评价审核、 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8、负责对用人单位涉及放射性职业健康监护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涉及放射性职业病的 预防、保健,并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涉及放射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 19三、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放射卫 生监督职责1、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对放射诊疗单 位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负责对向省卫生厅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 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审查与结果上报工作。 3、负责对省管放射诊疗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负责对省管个人剂量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 涉及放射性职业健康检查、涉及放射性职业病 诊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年检)工 作,规范涉及放射性职业病的检查和救治,查 处违法行为。20三、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放射卫 生监督职责5、开展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卫生防护知识培训 培训。 6、开展放射防护工作的调研,参与起草、制定 有关规范性文件、卫生规范标准、工作要求。 7、负责举报投诉案件的备案、查处和回复承办 工作。 8、指导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有关业务工作。 9、负责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 传工作。21三、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放射卫 生监督职责10、完成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负责对用人单位涉及放射性职业健康监护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放射性建设项目进 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12、负责对涉及放射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监督检查。)22四、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监督职责对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医疗 机构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 检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23各级卫生部门的监管职责u卫生部1、负责全国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 理,制定法规标准,组织监督检查 。 2、甲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认证。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 国范围内进行放射影像健康普查的 批准 24u县级卫生局使用X射线CT机、CR、DR、牙科、乳 腺X射线机或普通X射线机等开展X射 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的审批。 u设区的市卫生局 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25u省级卫生厅局 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 。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进行放射 影像健康普查的审批。26u与医政监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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