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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楹 卢坤 :“大众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体维度”杨 楹 卢坤内容提要:大众化,意指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主体落实,它标志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实性特质。文章首先认为“大众化”取向内具深刻的批判性、超越精英化、确认了理论的现实主体以及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实归宿;其次,文章认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现实与理论双重生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大众化”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得以不断生成与发展的动力,更是当代中国现实生活不断得以发展、提升的基础。文章在确认“大众”之内涵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了大众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之特征;最后该文分析了检验“大众化”的理论尺度与实践尺度,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维度,在理论性上表现为从认知认同自觉运用作为批判的理论武器等几个层次,在实践性上,体现为对“民生”问题的解决。唯有如此,才能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的顺利进行。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大众化 民生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中,“大众化”是一个决不可忽略的维度与主题,因为它是马克思主义当代性的具体落实,同时也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合法性的重要支点。由此,追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将深刻地展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富内涵,深入把握现实与理论双重逻辑并在共生的逻辑脉象,洞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真谛,从而走出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经验主义和先验主义”窠臼,充分彰显出内蕴批判力与建构力的马克思主义所具有的独特理论品格。一 马克思从创立其理论之始就已确立突破思辨的藩篱,走入现实生活、从而改变现实生活的价值取向,这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独特的存在方式与出场路径。而马克思主义要展示对现实生活批判、引导、塑造与建设的生命力,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即是不断地“大众化”。因为只有不断被大众化的理论才能走出“观念论”的屏障,才能证明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真理的此岸性和现实性,才能对现实生活具有深刻的批判力与建构力。这样,“大众化”乃是马克思主义落根于生活世界、实现其理论转向的重要支点;没有“大众化”的取向与不断“大众化”的运动,马克思主义则不可能成为改变世界的物质力量,对此,马克思早有清醒的认识,他说:“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掌握群众,实质上也就是理论从外在于群众不断转化为群众的思想、观念与精神,成为内在于群众精神的内容,成为与群众生存、命运直接相关的理论,成为群众用之改变自身生活的精神武器,从而自觉地转化为现实的力量。检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现实化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一个不断大众化的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在现实世界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获得扩展的保证。从这意义上来看,“大众化”成为马克思主义是否具有现实生命力的关键,同时也成为区分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真、假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尺度。由此,可以判断,“大众化”构成马克思主义现实生活化的重要原则、机制与途径:没有大众化的落实,也就不可能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和民族性的出场,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切理论与“主义”都具有其内在主体规定或主体意向,都具有其价值归属。任何以超主体出场的理论,都是试图建立终极真理的理论,都是以无主体、去偏向的方式隐性地表达着自身理论的真正主体归向和偏向。这样,无论是黑格尔 “无主体”哲学和费尔巴哈抽象的“类人”哲学,还是各种试图“改制”社会、构造形形色色“乌托邦”的“主义”,都深深蕴涵或隐秘着它们自身的主体逻辑。而马克思在其理论的显性逻辑中,超越一切无主体理论或抽象化主体归隐的特征,不是要重新回到无主体、抽象主体的理论旧道上去,而是直言他的理论是关于现实历史主体的现实命运与未来生存,其主体是“现实的个人”、“无产阶级”和“社会化了的人类”,也就是被马克思称为既是历史“剧中人”,同时也是“剧作者”的“人民群众”,这一“主体”既不是抽象的“类”人,也决不是历史的“精英”。由此,“大众化”映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规定与价值诉求,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性与现实性特质的进一步具体化。如果只谈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与现实性,而不落实在大众性或大众化,那么,实践性、现实性依然是无所依着、依然是缺乏主体性的。一句话,马克思主义理论依然不可能成为改造生活世界的真理论。马克思主义这一路向的确定,彰显着该理论深刻而独具的逻辑理路与理论气象。这样,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之维也就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特征,展示出马克思主义如何走向现实、将理论、观念力量转换为现实的物质力量,最终促成新的现实生活的生成之具体路径,从而充分地表征出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境中“大众化”的深刻内蕴。首先,“大众化”承载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内具的深刻批判性。这种批判性指向并非某一个别和特殊的思想,而是一个系列、一种倾向:即将马克思主义活生生的理论教条化的倾向、将具有鲜明时代性和现实感的理论书斋化、学院化,化装成纯粹学术性的马克思主义;忽略或无视当代中国的现实问题,进行西方各种理论范式的简单中国迁移并强加给国人一句话,“大众化”取向批判了各种维护所谓理论的纯粹性、倡导马克思主义学术诉求而无视现实境况,撕裂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内在关系的形形色色思潮,破解了马克思主义经院化,进而拉回观念论的错误思维逻辑。这样,“大众化”也就具体表达了马克思主义现实对象化、显示出理论对现实改造的真正本质。其次,“大众化”使马克思主义理论超越精英化、超越精英思维的取向,确认马克思主义理论现实化、中国化的主体。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消解了任何先知“拯救”、“救赎”的“乌托邦”承诺,在其价值旨趣上开启了一条关于“现实的个人”、“无产阶级”、人“类”“自我解放”的现实道路;在当代中国则为“大众”开启了一条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进行理性批判、并在“以人为本”的价值原则基础上建构新的生活关系世界,从而不断追求自由与自主化生活的实践之路。这样,“大众化”也就指示出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必然化为人民群众认识、批判与建设自我生活世界的思想工具与武器。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能实现超越抽象观念论、超越精英化,走向现实,成为改造生活世界的强大力量,其根本则在于确立了“大众”为其理论的主体与实践的主体。在此,“大众化”成为马克思主义区别于其他哲学和社会思潮的一个重要的原则与尺度。第三,“大众化”集中表达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后归宿。马克思中国化本身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在结合着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基础上,不断转化为人民大众的价值引导与思维内容,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内在于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和现实生产、生活实践,惟有如此,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才获得真实的内容,中国的现实也才能在马克思主义不断大众化的过程中发生实际的改变。由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就是要通过大众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想、价值原则现实化为当代中国的生活追求,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从观念形态向现实实践形态的转化。从这意义上来说,大众化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价值对象化与价值主体价值自觉化的过程,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终价值诉求。总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是马克思主义从理论下降为现实生活、成为物质力量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不仅体现马克思主义是人民大众认识世界、改变生活世界的理论,而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为大众服务的价值原则。从这一意义上来说,“大众化”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真正的落实。二马克思曾说:“光是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也应当力求趋向思想。” 1(P209)“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现实与理论双重生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大众化”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得以不断生成与发展的动力,更是当代中国现实生活不断得以发展、提升的基础。要深入解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的丰富内涵,要求我们必须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中的“大众”和大众眼中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两个维度对之加以剖析,避免常识性的认知和错误性的判断。首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中的“大众”之真实含义与本质规定。在此处,“大众”不是自明的范畴,也不是一个描述性范畴,而是一个规范性范畴。明确这一点,是深入挖掘“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丰富内涵的前提。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之大众化”语境中的“大众”,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对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具有理论认同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具有价值认同性的“公民”。因而,作为公民的“大众”只能是一个多层次的、多元统合的范畴。她不是阶级、阶层的划分,也不是各种职业的区别,更不是族群的划拨;她不是贫民、平民,而是统合当代中国社会中具有不同的政治、文化、利益关切的现实性的、平等的、多元的社会价值主体,她具有如下特征: 公民具有着差异性的个体身份特征。无论从理论的或是从当代政治实践维度,公民的概念始终着眼于社会权利平等的个体。在社会主义的市场利益主导机制下,中国公民个体的自由权和自主权得到了基本尊重和维护,“个体”的成长和逐渐成熟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主体结构中的一个极为鲜明的特征。正视和尊重公民个体在经济、政治、文化等价值利益诉求中的悬殊差异也势必构成了当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原则、方式。公民具有着群体性的社会身份特征。在现代社会生存机制下,公民群体是“公民”的私人性和公共性矛盾统合的现实方式和重要特征。尤其随着公共生活的当代性发育、成长和不断成熟,公民群体(社团)日益成为公民个体参与和影响公共生活建构的基本且主要的方式、途径。对“大众化”内涵的深刻把握,其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各种层次、各种组织形式和目的的公民群在中国社会当代转型中的作用、意义及其发展趋势,以马克思主义思想来引导中国公共生活价值范式的建构,培育成熟的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公民具有现实统一性的社会主体价值构成特征。社会分化、利益占有的悬殊差异尽管已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但在现实社会主义的制度实质下,毋庸置疑,公民在整体利益以及根本利益上却是统一的、一致的。这种统一性构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大众现实的社会利益基础,成为社会大众接受和认同“中国化”理论、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事业的根本前提。不过,对“大众”的公民身份、意义的考察和界定,主要是针对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结构性转型的历史语境而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必须根据作为公民的“大众”身份结构的变化进行总体地思考和设计,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公民“大众”在人权和民生权利等方面的平等性,使理论更切实地走向其主体,避免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大众化”狭隘化、庸俗化和空洞化。其二,在“中国化”历程中,大众眼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真切面目。无疑,在“大众”眼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形态是多样的,这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与实践自身过程的结果,也是中国大众的实际生活境遇不断变动的结果。20 世纪初,马克思主义以一种颠覆反动统治,反抗资本剥削和西方帝国强权的异域思想形象而成功切入到正身处困顿的中国社会的民主、民族运动之中,赋予其以新的生命原则,为之开辟出一条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民族国家的建构路径。“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 1(P209)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化”主题始终贯注在对中国革命和建设特殊路径的独到规划,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实现了从“主权独立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的历史主题和目标的成功嬗变,确立了与中国国情和时代特征相符合的革命、建设和发展道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对于中国社会特殊而复杂的历史和革命情境的成功应对,顺应了本土社会民族心理的迫切需要,满足了中国人的民族情感,从而赢得了中国社会各阶层大众的最广泛地认同,并被公认为解决“中国问题”的唯一的科学理论。 20 世纪 30 年代,针对中国马克思主义日益严重的教条化、经验化以及主观主义运用,毛泽东同志号召构建具有“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反对本本主义和教条主义。“要使马克思列宁主义这一科学更进一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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