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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感-应和-象征主义”的美学前提性解析张弛摘 要:借鉴康德给予判断力以先天立法能力及其关于诸认识能力居于审美活动中的地位的判断,对象征主义“通感与应和”的前提性理解,同样可以借助人的诸认识能力解释“应和”发生的部分机制与运作原理;同时,康德关于判断先于审美愉悦的表述、超理性感官、认识能力的符号化等多种分析方法的初探式介入,可初步阐释象征主义美学与文论的神秘主义前提,并理解揭去象征作为传统形而上理念面纱背后的自由领域的开拓及其意义。关键词:规定性与反思性、知性与理性、垂直应和、超理性感官、表象与符号化、象征义1、知性与理性的工作依照康德对作为一种先天立法能力的“判断力”的理解,任何鉴赏活动(甚至推而广之说,人的任何经验世界的活动)都必须有其得以可能的前提,即某种原因获得对活动行为本身的归因、批判的地位确证。人的认识可以被区分为综合与分析两种能力,并且能从特定的经验世界范畴中提取出一般性,这就形成了康德所说的“规定性”判断与“反思性”判断。就前者而言, “从属于知性所提供的普遍先验规律的规定性的判断力只是归摄性的;规律对它来说是先天预定的,所以它不必为自己思考一条规律以便能把自然中的特殊从属于普遍之下。 ”(康德 14)而对“反思”而言,它的任务在于“从自然中的特殊上升到普遍” ,因此反思“需要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它不能从经验中借来,因为该原则恰好应当为一切经验性原则在同样是经验性的、但却更高的那些原则之下的统一性提供根据,所以这样一条先验原则,反思性的判断力只能作为规律自己给予自己。 ”(康德 14) “规定性” 会从个别与特殊事物中提炼归摄出某一般性特征,即将不同的经验现象嫁接、综合,作为一种综合判断的结果,构成了对经验知识的把握的重要条件;相反, “分析性”既然为某种“统一性”原则提供根据,那么“统一性”会成为其自身追问的目标,否则判断力作为规律就无法给予自身以言说的根据。以这两种判断力的综合为前提,保证了康德所确立的知性、理性以及诸认识能力居于审美或认知活动中的地位:知性用于帮助主体将具体时空中感性经验杂多糅合,生成出一个整体印象。这种印象给予最直观的生成性描述,被确证为一种表象。事物的概念会被加给某一表象,作为事物实存的某种确证。这种确证追问事物的意义,必然会超出知性范畴,在知性领地中的经验世界仅仅提供了一个感性的“模样” ,更进一步说, “理性”会依照分析的方式要求去对事物本身更深入地认识。一旦被纳入了某种“分析能力” ,理性的反思性会为事物设定某种“概念式”的目的,这种“目的”必然使得“有关一个客体的概念就其同时包含有该客体的现实性的根据” (康德 15)比如美、善、真等概念。据此,一切认识活动都是知性与感性共同作用,并统摄于理性之下综合的结果。而“判断力的原则就自然界从属于一般经验性规律的那些物的形式而言,就叫作在自然界的多样性中的自然的合目的性。 ”(康德 15)于是,理解这种一般经验性事物的前提条件,断然需要知性能力的在场,而理性也不应该简单地退场,各种认知能力需要阐明它在这一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尤其是在面对类似针对象征主义“通感-应和”的前提性理解的问题时。二、知性、理性与应和通感-应和-象征主义兼论中国象征主义诗论一文在论述波德莱尔“应和”所包括的诸层面涵义中的第二层时,即“自然通过自己的存在使存在于其间的人通过感官感受的互通” (李丹 180)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类似某种知性先天运作的结果。感官互通必须建立在感官接受客观存在的各自独立性的基础之上,无论是对音响还是对色彩、芳香的联通,感官若没有达到对经验感性杂多的糅合,就只能获得对对象的经验碎片,这样知性就缺乏对经验性认知范畴的划分,也就缺少了获得不同感官联通的先决条件。在第三层面上,感受主体借助“精神界的内容也可以引起相应的形象” (李丹 180) ,而精神界的内容作为理性的产物,所引起的形象应该是以整体性统一性样态出现的,也就是说理性同样是可以做到对对象的整体性把握,否则就难以从对象中提炼出一般性。所以对波德莱尔的“应和”居于诗中的对诗歌整体作用的把握,必须同时落实到知性与理性两个可能领域中加以区别对待,然后再统一,并且透过客观现象对映照超感官世界的象征性符号建构的过程,也同样会发现、关照这两种认知能力的自由嬉戏,需要反思想象力、快与不快的心理机制如何介入这种“应和”引发的自由之境中。值得注意的是后人的研究将波德莱尔的“应和”进一步区分为垂直应和与水平应和,前者“从物体及物体所激起的感受的平面,运动到抽象观念和个人感情的平面,从风景、声音、气味到它们所引发的概念或情感” , (查尔斯-查德威克 22)这种“应和”的产生起于经验性的感受,并上升到个体生命感与抽象观念的把握,理性必然要介入其中,否则无法解释事物对主体激发的感受何以会产生某种意义,这种意义是抽象的,尽管所用以表达其抽象状态的样态既可以是抽象的观念性对象,又可以是个人主观的但却是具体的情感,也就是说“垂直应和”中需要理性的介入,虽然这种介入的力量是微弱的,容易被忽视的,这就是为什么波德莱尔的应和论“在应和论指导下的艺术活动所针对的对象不只是人的感官,而是包含了感官和思想在内的人的全部” 1。理性在此不可或缺,否则“概念”或者说抽象观念无法仅仅通过直观就获得生成,除非采用康德或者黑格尔提出的“智性直观”的方式,此为后话。三、超理性感官与审美愉悦的联系:表象但有一个问题论文中没有提及,那就是理性在这种“应和”生成的过程中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何以能在由诗歌创作思维与功能的转变过程中,作用于诗意朦胧与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的产生不仅因为想象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鸿沟与混淆,也因为各种感知能力之间的混淆 ,运用超理性感官对这双重混淆进行联通,在表达方式上就打破了传统的诗歌样式,也摆脱了古典主义逻辑与清晰法则的束缚,扭转诗歌表达的确定性为不确定性,以此引起诗歌美学的变化。 ”(李丹 181)将诗意的朦胧化效果的获得,从意义的生成转变为审美主体认知机制原因的探求。这里有一个词语,叫“超理性感官” ,文章认为这种超理性感官联通了诗歌意象与主体诸认知能力,达到了前文所说的“从物体及物体所激起的感受的平面,运动到抽象观念和个人感情的平面”的效果。也就是说这种超理性感官应该需要达到一种类似反思愉悦的状态:个体既要想象出其本身处于某种状态中,并被这种状态所感动 一种直观后的自由愉悦的情感抒发,并且又不能仅仅浸淫于情感的宣泄中,需要适时跳出情感世界达到对经验感知的超越,获得某种一般性的启示。因此这种超理性的感官类似于康德所探究的判断与审美愉悦的关系其所倾于对象之评判先于愉快感,而可以预感到,超理性感官若无判断在先也难于付诸单纯感官作用下行为的发生。为何将超理性感官同判断与审美愉悦加以联系,得益于他们分享着相似的行为出发点感性直观,以及以此为基础的理论延伸。感性直观形成对对象的表象,直观的过程若是建构出对象的表象的过程,则主体直观经验到的表象极易带上主体强烈的主观意志, “表象”由此区别于对象本身呈现出的“现象” 。诚如康德所言, “正是被给予的表象中内心状态的普遍能传达性,它作为鉴赏判断的主观条件必须为这个判断奠定基础,并把对对象的愉快当作其后果。但可以被普遍传达的不是别的,而只是知识和属于知识的表象。 ”(康德 52)因此表象中包含着普遍性某种内心状态,在形成某物表象时,主体已经赋予了现象以这种内心状态,并且依照这种心意状态为标准对对象做出判断与判断意义的普遍传达,由这种普遍的传达指向普遍认同感(严肃地说是“部分地” )产生出愉悦感。超理性感官同样以直观作为起始,那也就无法规避这个表象的生成过程(或者说是“表象” ) ,可见,在建构出一个表象时,这个“表象”的过程就由情感、想象力、知性、理性共同参与的自由心意活动,这种自由心意活动及其呈现出的状态就康德而言是普遍可传达的,并成为激起自由情感与理性反思的前提条件。就对判断力的理解而言,直观对象获得对内心自由心意状态的反思愉悦代表了其对审美鉴赏的完整描述,而对“应和”的发生理论而言,则是一个基础性的开端与递进的开始。“想象力是一种近乎神的能力,它不用思辨的方法而首先觉察出事物之间内在的、隐秘的关系,应和的关系,相似的关系” 。 2康德的直观生成表象的过程需要借助想象力、知性、诸心理机制的共同作用,而“应和”的开启也同样需要想象力的非思辨的方式觉察事物本身,但这种居于事物之间内在的、隐秘的关系则恰恰是主体与客体的心意状态的内在联系的反映这种关系虽得益于直观的发现,但这种“发现”却非直观可洞悉,正如自由心意状态本身也是抽象的,需要成为一种普遍的获得情感体验与理性反思的对象,在人的感官之下自由地嬉戏,从对主体审美自由角度而言,我们称之为自由的心意状态,是主体与表象生成自由关系的嫁接;只不过象征主义未能具体到对人之作为主体获得审美愉悦前提的分析,因而将这种自由生成的关系解读为“应和” ,因为文中在解析“应和”与“象征”之间的关系时同样是采用这种分析逻辑:“为了探索和表现事物之间非肉眼、非感官所能勘破的应和与一致的关系 ,需要运用一种超感觉的直觉去认识一种超自然的本质 ,即发现声、色、味彼此沟通,彼此应和 ;进一步地,经由这种艺术追求可以实现符号和意义的直接结合以及内心生活、外部世界和语言的三位一体 ,即象征。 ”(郭宏安 11-13)当无法理清主体认知能力得以可能的前提原因时,对于“超自然的本质”沟通与应和的发现认识就会归功于所谓的“超感觉”或者“超理性感官” ,这种“超理性感官”及其得出的“超感觉”是否具有属人的先天机制与立法能力则是值得怀疑的,康德在此为其提供了解释的可能“应和”本质是对直观表象获得的“自由心意状态”与主体心灵建立起的情感愉悦与反思体验关系的具体演绎。愉悦可以表现为对“声、色、味”的进一步非功利目的的再加工,将其自由地相互衔接沟通;理性同时也介入反思出(之前有一个对自由心意状态直观并体验的阶段)对象表象所被赋予的意义。这一表象是主体生成的产物,康德将其确证为事物的规定性的体现,类似黑格尔的实体内容美学,会理解为理念或者概念及其辖下各种定性的表征,这种表征会作为“趋向美的倾向”独立于艺术家的能力与意志。那么类似波德莱尔则给予了这种表象以符号化意味。四、表象符号化与获取“象征义”符号化意味着“应和”变成了一种符号的生成历程,通过营造符号赋予“象”以实在的意义。因为这种意义使得“象”不仅仅是想象的产物,也使得“应和”具有主体的主观合目的性,因而, “象征”不该被简单理解为内心感受与外在实在对象的直接勾连。那么作为象征主义诗人需要完成的两个步骤“一是内在意绪与大自然存在状态的应和,也是内心感受与外在实物的勾连;二是准确地领悟并表达出这种应和,即象征符号与诗歌语言的重合”就获得了可理解的主体认知机制作为前提,这正如梁宗岱先生所说的“虽然有很强固的生理和心理底根据,在这里至多不过是一种物质的出发点。 ”3以感官的物质属性作为出发点是可取的,因为就一次象征“应和”活动或者类比一次审美活动的发生,其发生的先天依据与前提条件决定了其行为得以发生的可能,但我们需要将象征得以可能的前提、应和的主体认知机制及对其活动的确证加以描述,而不是简单地归结于感官交错或官能互借,毕竟单凭想象力是否可以觉察出“事物间隐秘内在关系本质,即为一种人之表象的自由状态”是值得商榷的。而且波德莱尔在对应和的几个层面的内涵概括中也提到了人的主体“精神” 。 “对于感受主体人而言,不仅需要通过感官来感受,更需要精神领域的感应,因为精神界的内容也可以引起相应的形象,正像在香味的感官感受中融入朽腐、神气的思考一样,透过客观现象,以象征符号映照超感官的世界,构成灵与肉感觉的应和。 ”(李丹 180)同时我们可以发现,理性的作用不仅仅停留于解释事物对主体激发的感受这一意义所在,还能解释象征符号生成的原因。精神界的内容必须被呈现,作为解释理性运动的条件。这一相应的形象是理性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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