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3页
第2页 / 共53页
第3页 / 共53页
第4页 / 共53页
第5页 / 共53页
第6页 / 共53页
第7页 / 共53页
第8页 / 共53页
第9页 / 共53页
第10页 / 共53页
亲,该文档总共5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政策2014年04月相关政策n 2012年24号公告、财税【2012】39号文件 n 2013年第12号公告 n 2013年第30号公告 n 2013年第47号公告 n 2013年第61号公告 n 2013年第65号公告 n 财税2013112号文件 n 2014年第13号公告 n 2014年第20号公告新政策变化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注销 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免税申报 有关单证证明办理 退(免)税原始凭证的有关规定第一章 出口退(免)税资格 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范围新增:零税 率应税服务 出口退(免)税资格注销 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 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第二章 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问题l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无疑点申报 l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 l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 l企业申报时提供收汇凭证问题 l申报时限一、出口企业实行无疑点申报 出口企业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 ,应按现行申报办法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 预申报,在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 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 方可提供规定的申报退(免)税凭证、资 料及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 进行正式申报。二、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新规定 新政策变化: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依据发生变 化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申报 进料加工计算方式变化 视同自产货物相关规定(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应根据单证收齐的出口销售额计 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 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 项税额”栏(第18栏)、免抵退税申报汇 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栏(第15栏)。案例: A企业2013年8月报关出口两批货物,出口 销售额为100000元(单证、信息齐全)和 80000元(单证、信息不齐),征税率17% ,退税率13%。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 旧政策:(100000+80000)*(17%-13%) =7200元 新政策:100000*(17%-13%)=4000元举例 2013年9月报关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000元(单证、信息齐全),8月出口 80000元货物发生退运10000元,计算9月不 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旧政策:200000*(17%-13%)-10000*(17% -13%)=7600 新政策:(200000+70000)*(17%-13%) =10800举例: 新旧政策计算不得免征抵扣税额累计数是 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计提的时点、依据 不同 旧政策:7200+760014800元 新政策:4000+1080014800元增值税申报表填列问题: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 口销售额”栏,填列纳税人当月执行免、抵、 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 额。 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 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列单证信息齐全出口 额征、退税率之差,应做进项税额转出。附表 二18栏如出现负数,填列为0。负数体现在免 抵退税汇总表第24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 扣税额抵减额”栏。(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 自2013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计算 全部改为实耗法。 第一步:确定计划分配率 第二步: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免抵退税抵减额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人民 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退税率 不得免征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出口 货物人民币离岸价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征税率-退税率)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计算 第三步:进料加工业务年度核销 企业应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 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 核销申报表(附件4)及电子数据,申请 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 )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进料加工业务申报具体步骤: 第一步:首次发生进料加工业务,先进行 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备案 第二步:出口业务发生时,录入进料加工 手册号 第三步:进料加工业务核销 核销分为:申请 实际分配率反馈 实际 分配率确认 进料加工数据复核 反馈进料加工核销问题 企业进料加工核销应在申报完成后进行进料核销,申报程序 : 第一步:进料加工核销申报录入。在“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 工业务明细录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模块,录入核销申请 。 第二步:向税务机关提交核销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后反馈企 业实际分配率。 第三步:企业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申报系统。 第四步:撤销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第五步:查看税务机关反馈进料加工实际分配率是否正确, 如分配率正确无误,填写确认意见“XF”。如实际分配率与 税务机关反馈有差异,填写确认意见“BF”。 第六步:如确认意见为“BF”,企业需录入“已核销进口报 关单调整录入”、“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 第七步:企业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打印“进料加工实际分配 率反馈表”。 第八步:将生成的进料加工电子数据报税务机关审核。税务 机关进行实际分配率复核,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 抵退核销表”,反馈企业。 第九步:企业将反馈数据读入申报系统,进料加工业务核销 完成。 进料加工业务核销需注意问题: 电子核销手(账)册核销时间 核销与申报的先后顺序 计划分配率变更(三)生产企业外购货物出口退税规定 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 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 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 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 关性。二、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外购的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 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 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 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 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集团控股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 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 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 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 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 除外)。三、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变化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申报 委托加工出口货物 对外援助出口货物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零税率应税服务退税申报 免退税申报。外贸企业兼营的零税率应税 服务,免征增值税,其对应的外购应税服 务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计税依据:国内购进为取得提供方开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国外进口 进口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退税率11%、6% 6%的海运费发票不予抵扣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货物出口 委托加工采用“作价销售”方式 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 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 ,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 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 对外援助出口货物 对外援助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 提供商务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 (“援外任务书”)复印件和商务部批准使 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 务书”)复印件。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是指:为国内中小型生 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 、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 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可由外 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自产货物; (二)生产企业已将出口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三)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出口合同,并 约定货物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至境外单位或个人,货 款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 四、企业申报时提供收汇凭证问题 2013年第30号公告 出口企业分为重点管理企业、非重点管理 企业 重点管理企业日常审核时需提供收汇凭证 非重点管理企业日常审核时无需提供收汇 凭证九类企业出口收汇申报 出口企业认定为九类企业后,申报程序: 第一步:读入预申报反馈信息。企业预申报, 提示“企业需提供收汇资料”。预申报完成后 ,将预申报反馈信息读入企业申报系统“反馈 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 第二步:做反馈信息处理。将反馈信息处理“ 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第三步:录入企业收汇信息。企业在“基础数 据采集-收汇信息录入-收汇信息录入(已认定 )”模块,录入企业收汇申报表。 第四步:生成数据正式申报。五、出口企业申报时限1、出口企业申报期限2、出口企业收齐单证申报期限3、出口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 退(免)税凭证有关问题申报免税期限1、出口企业申报期限2013年12号公告要求,出口企业或 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 货物,须在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 税申报。2、出口企业单证收齐申报期限问题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 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 单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 增值税免抵退税、免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 注意:出口企业纸质单证齐全,信息不齐 的情况,必须在申报期限截止前,向退税 部门申报。3、出口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 (免)税凭证处理一是延期申报。 按照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文件规 定,出口企业发生的真实出口货物劳务,由于一 些原因造成在规定期限内未收齐单证无法申报出 口退(免)税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 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举 证材料,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可进行出口退 (免)税延期申报。 n 二是免税申报。 应在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期 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 n 三是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如果企业放弃免税,6 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期前,按照规定缴纳增值 税。第三章 免税政策相关规定2013年12号公告扩充了适用免税政策情形: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货物 (三)出口企业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 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出口免税货物范围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 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4)含黄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