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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衡南县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考务工作细则 一、考点布置1、考点大门正上方必须悬挂字样为“衡南县年小学毕业质量检测中心学校考点”的横幅。2、考点必须在醒目位置辟有宣传栏,栏内张贴考室分布示意图、 考室规则、 考试科目时间表、 准考证号与学籍号对照表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3、考点办公室内须张贴监考规则、 考室规则、 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 工作人员违纪舞弊处理规定、 考试科目时间表、 考试程序、 试卷密封规则等。4、考点试卷装订室要备足桌,桌上张贴考室号。5、考点应标记饮水处、卫生间、医务室、送考人员休息室、停车处等标示,设置警戒线。二、考室设置1、考室应当采光充分、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桌椅整齐。考室内不准堆放多余的桌椅及杂物,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图表、墙报等应予清除或覆盖,抽屉内不准遗留任何纸张。2、标准考室按每室 40 人设置。有必要设立尾数考室的,尾数考室不得超过 45 人。每个考点只准设一个尾数教室。3、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行距不少于 0.8 米,桌距不少于 0.8 米,按五行八排形式摆放。考生座号从第一列第一排起,依次向后贴满,再从第二列最后一张课桌向前贴,呈“S”形排列。考生座位卡(座号)一律贴在课桌左上角。考生座号与试卷发放路线对照示意图如下:2(图 1)标准考室考生座号与试卷发放路线对照示意图(图 2)尾数考室考生座号与试卷发放路线对照示意图 08 09 24 25 40 07 10 23 26 39 06 11 22 27 38 05 12 21 28 37 04 13 20 29 36 03 14 19 30 35 02 15 18 31 34 01 16 17 32 33 前 门 讲 台09 10 27 28 4508 11 26 29 44 07 12 25 30 43 06 13 24 31 42 05 14 23 32 41 04 15 22 33 40 03 16 21 34 39 02 17 20 35 38 01 18 19 36 37 前 门 讲 台34、考室前门张贴本考室序号和考生的起止考号。考室讲台侧设置一什物存放处,以备考生存放物品。5、考室前面的黑板上书写(张贴)“沉着、认真、细致、守纪” 八个大字。6、考点提供每个考室的准考证号和学籍号对照表给监考人员使用。7、考室应于开考前一天布置好。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开考前一天对考点、考室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查漏补缺。三、考前准备1、考前要组织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务工作细则和考试有关规章制度。2、考点应在考前准备好草稿纸、墨水、浆糊、小刀、垫板、直尺、签字笔和铅笔、改正液等物品。3、考点要选定时钟,选定专人对准北京时间,统一发信号,每场考试的统一信号为“三铃四哨” 。三铃:预备铃:考前 15 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开考铃考生开始作答;终了铃考生停止作答退场。四哨:拆封哨考前 10 分钟,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发卷哨考前 5 分钟;界限哨开考后 15 分钟,迟到考生不能进考室考试(每科考试终考前 30 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不发统一信号,时间由主监考掌握);提醒哨考试终了前 15 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44、每个考室配备主监考和监考员各一名,考室外配数量适当且性别结构合理的流动监考人员,监考员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外乡镇老师担任。5、考前,各学校务必对考生集中进行安全和考试诚信教育,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 考室规则和考生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内容。四、考点管理1、考试期间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校门口要有保卫人员执勤、考务人员凭工作证、考生凭准考证入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考点。2、考室区域周围三米处划定警戒线。每堂考试开考前30 分钟,对警戒线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除考点工作人员、巡视员和考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警戒线内。3、加强考点的标准化建设,有电子监控系统和智能广播系统的学校要启用相关设备。五、考试工作程序1、考前 30 分钟,全体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集合,主考或副主考负责点名后,交待考试注意事项(从第二堂起还要简单小结前堂考试情况),并主持抽签确定各监考员本堂考试所监考考室。2、考前 20 分钟,监考员从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草稿纸等,并检查卷袋标记的科目与本堂开考科目是否相符,卷袋是否完好,核对无误后直接进入考室。3、考前 15 分钟响预备铃,监考员组织考生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同时对考生所带的笔等文具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考生入座后,主监考向考生宣读考室规则,并交待有关注意事项,监考员负责分发草稿纸。54、考前 10 分钟(拆封哨响后),主监考当众启封试卷。试卷启封后,主监考应逐份清点核对,若发现试卷有差错,立即报告主考,换取机动卷。5、考前 5 分钟(发卷哨响后),监考员将试卷分发给考生。发卷时,主监考在前台监视,同时提醒考生注意检查所发试卷是否与本堂考试科目相符,页码是否齐全,卷面有无破损、漏印、重印、行列歪斜、单面缺印和字迹模糊等情况。监考员指导考生在试卷上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开考前,禁止考生作答。6、开考铃响,主监考宣布“开始答题” 。7、开考后,监考员对考生的准考证”和“ 考室座次号”进行对照,若有不符,应立即报告考点办公室处理。8、开考 15 分钟吹界限哨,监考老师清点本考室考生人数,迟到考生不准进场。监考员在缺考考生的试卷“姓名栏”中填写“缺考 ”字样,将缺考情况在 考 试情况记载表和试卷袋上作好记载。9、终考前 30 分钟,提前作完试题的考生可交卷出场。10、终考前 15 分钟,吹提醒哨,主监考宣布:“还有最后15 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1、终了铃响,主监考宣布:“考试时间到,考生停止作答”。要求全体考生起立,严禁答题。考生清理试卷和草稿纸,依次从前门走出教室。监考员要防止考生带走试卷和草稿纸。考生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待发出离开信号后方可离开考点。12、考生出考室后,监考员依次收卷(包括缺考卷),清点试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收齐后,两人同时回试卷装订室,交验收员验收合格后密封试卷。6六、考室规则1、考生在每科开考前预备铃响后,凭准考证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面的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查验。2、考生进人考室,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除墨水签字笔、铅笔、橡皮、垫板、圆规、三角板、直尺外,不得携带其它任何物品。不准携带的物品统一存放在规定的“什物存放处” 。考室内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3、考生接到试卷后,如发现所发试卷与本堂考试科目不符或卷面质量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监考员。凡涉及试题内容,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若不涉及试题内容,而属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4、考生答题前,在规定的地方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仔细阅读试卷上的注意事项。5、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开考 15 分钟吹界限哨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室。终考前 30 分钟方可离开考室。6、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字距和行距不宜太小,修改时可用改正液将要修改的内容涂抹干净,再对本题重新作答,答案只能写在本题区域内,否则,答题无效。凡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7、保持卷面清洁,不要将试卷弄破、弄皱。禁止在非答题区乱涂乱画。禁止在答题区域内作任何标记。8、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传抄。交卷后立即离开考室,不准在警戒线内逗留、谈论。9、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答,起立清理试卷,然后依次离开考室。试卷、草稿纸等不准带出考室。七、监考规则71、监考按“全交叉监 考” 的原则进行,即所有 监考老师全部从外乡镇派遣。2、监考实行“滚动式 监考” ,即监考员每堂 监考都要无规律地进行滚动轮换,由副主考随机编排并在考前 20 分钟宣布。3、考试期间所有考务工作人员都要配戴相应标志,监考员须认真履行本章考室规则所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4、考试时,除考点正、副主考和巡视员外,监考员必须禁止其他人员进入考室。5、监考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防止考生代考、夹带、偷看、抄袭、换卷、传递或带走试卷(含草稿纸)等违纪舞弊事件发生。若发现考生违纪舞弊,须及时制止。6、监考员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解释题意、抄题做题,看书看报、抽烟、打瞌睡、室内谈笑、擅离考室、随意翻看考生试卷。不带任何通讯工具入场。不准将试卷传出室外,不准以任何形式协同违纪舞弊。对考生提出的试卷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监考员须当众说明。7、监考员在考试时间内不准上厕所,特殊情况经批准后不得再进入考室担任本堂考试监考,由流动监考顶替。8、如实填写考试情况记载表,凡在监考中发现的违纪舞弊情况都须在表中详细记载准考证号、姓名、违纪舞弊情节,并按本细则第九章的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须写出专题报告交考点办公室。9、考试期间,如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准考证,须报告考点主考。经查证核实无误,由送考人员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发临时准考证,准许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临时准考证随试卷上交。810、监考员要关心、爱护考生,发现考生有病,须及时通知流动监考陪同考生接受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八、试卷密封规则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必须认真清点试卷(包括缺考卷)份数,如发现考生将试卷带走,须立即追回。2、试卷每考室装一袋,严禁搓揉、污染。3、监考员将考生试卷(含缺考考生试卷和空白卷)按准考证号顺序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收齐排好,清点无误后,交验收员验收。验收员按准考证号和试卷页码顺序(包括缺考卷)验收,验收无误后。监考员再将试卷用订书机装订好(每沓试卷不超过七针,即密封线上五针,两头各一针),贴好密封条,并填写袋面的有关内容交考点办公室。4、考试情况记载表分科按考室顺序以考点为单位装订成册,连同严重违纪舞弊专题报告,与试题卷、答题卷一并送县教育局。九、 试卷发放、回收规定1、保密室在发放、接收试卷时,必须当面分别清点袋数,核实科目,检查卷袋密封情况,履行交接手续,填写衡南县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试卷交接表和衡南县小学毕业质量检测机动卷流向表。2、考前试卷出保密室,只能在当天考一科发一科。在每科考前 30 分钟送到考点办公室分发。 考后试卷进保密室,必须在当天考一科收一科。每一堂考试结束后,由监考员按要求清点、密封好,经考点主考全部检查验收后,由专人(两人以上)送交考点保密室。考试全9部结束后,考点按考室编号将试卷清点造册后送县教育局保密室。3、尾数考室的多余试卷,由考点办公室派专人(两人)在开考后 15 分钟至 30 分钟内统一收回,交保密室封存。待试卷上交后,由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处理。4、机动卷由保密员管理, 机动卷流向表由考点主考掌握。非特殊情况不得启用机动卷,机动卷启用应先报请县教育局基教股负责人同意,然后由考点主考、保密员共同签名后方可启用。启用的机动卷和考试余卷由考点主考、保密员对照机动卷流向表验明实物后,共同签名注销。十、主考、副主考职责1、考点主考在质量检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助主考分管保密、监考、保卫、后勤、宣传等工作。2、负责选聘和培训监考员及其他考务工作人员。3、负责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室,做好考前准备工作。4、负责因试题卷或答题卡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的处理。5、负责对因违纪需要终止其考试的考生、因违规违纪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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