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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介绍内 容 介 绍|为什么要介绍环境法律|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环境法律、法规的获取|环境法律、法规的识别|环境法律、法规的评价|环境法律、法规的更新为 什 么 要 介 绍 法 规 ?ISO14001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 能够根据法律要求和重大环境影响信息,制定环 境方针与目标。 4.2 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本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它: a b c 包括对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组织应遵守的 其他要求的承诺; 4.3.2 法律与其他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确定适用于其活动、 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以及其他应遵守 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4.3.3目标和指标组织在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时,应考虑法律与其 他要求, 为 什 么 要 介 绍 法 规 ?ISO14004标准: 4.1.3初始环境评审组织可通过初始环境评审,确定其现有的环境状况 。包括: 明确法律和法规要求。 4.2.3法律和其他要求 围绕法律和其他要求应考虑的一些问题: (1)组织如何获取并认定相关的法律和其他要求 ; (2)组织如何跟踪法律和其他要求; (3)组织如何跟踪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变化; (4)组织如何使员工了解法律和其他要求中的有 关信息。 为 什 么 要 介 绍 法 规 ?CACEB:EA110:2001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机构认可基本要求: 4.1.1.5组织有责任保持并评价法律法规要 求的符合性。认证机构应对此做必要的 检查和抽样,以确认组织的环境管理体 系在此方面运行的有效性,认证机构应 确认组织已对法律法规要求的符合性做 出了评价并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素 采取了纠正措施。 环 境 保 护 基 本 知 识|环境保护法概念是指国家为了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防治环境问题 而制定的,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活 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含义: A、特定的法律规范:体现国家意志,以国家强制力来保 证实施。 B、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C、调整社会关系的特定领域: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 和改善环境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 (2)环境保护法的作用: 环境保护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维护国家环境权益的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是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护生活和生态 环境的重要武器。 维护人民的环境权益,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工具之一 。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我国法律、法规与立法机关 1、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主 席令公布 宪法: 国家根本大法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和指导原则 环境保护法: 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法 单行环保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 环保单行法: 对特定保护对象、环境社会关系的专门调整 环保相关法: 宪法和环保法的具体化国际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批准、公布。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2、法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 其常委会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国务院令公布 单行法细则 对特定保护对象、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规定 地方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 会制定、公布 (地方:省、自治区及所在市、直辖市、国务院批 准的较大市) 在该辖区范围内适用的,符合地方特定环境的。国家法律、法规在地方的具体化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3、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有立法权的地方人 民政府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国家部门规章: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地方政府规章: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4、环境标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法律法规实施的保证系统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与依据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5、规范性文件: 国家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主管部门的职能部门 制定、公布 地方规范性文件:无立法权的政府及有立法权的政府职能机构制定、公布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6、其他要求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方、上级公司、有关部门、本组织、产品性能等要求。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环保法律、法规的关系1、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 规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法律有不同规定 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3、环境保护法是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法,高于其他环 境法律法规;4、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5、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 ,地方法规效力高于本级或下级政府规章;6、环境标准伴随相关法律、法规起法律效力;7、新法代旧法;8、优先执行地方环境标准,但地方标准必须严于国家标准。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主席令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立法目的 第2条:环境定义 第3条:适用范围 46条:环保政策 第7条:管理机构 第8条:奖励规定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 915条:政府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职责与管理权限 其中第13条: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1623条: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具体政策与措施 包括:生态、资源、农业、海洋、规划、建设等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2434条:对排污单位和向环境排污的管理规定 *跟工业企业有直接关系的章节 第五章 法律责任 3545条:违反本法的处理原则 第六章 附则 第46条:国际条约与我国环保法的关系第47条:施行日期等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环境保护单行法和相关法(1) 污染防治法,共5件。 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8.23通过,1983.3.1施行,8章48 条1999.12.25修改,2000.4.1施行,10章98条 水污染防治法: 1984.5.11通过,11.1施行,7章46条1996.5.15修改并施行,7章62条 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9.5通过,1988.6.1施行,6章41条1995.8.29修改并施行,6章50条2000.4.29修改,2000.9.1施行,7章66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10.30通过,1996.4.1施 行,6章77条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通过,1997.3.1施行,8章64条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2) 环保相关法,数10件,如: 水法:1988.1.21通过,1988.7.1施行 节约能源管理法:1997.11.1通过,1998.1.1施行 消防法:1998.4.29通过,1998.9.1施行 行政诉讼法:1989.4.4通过,1990.10.1施行标准化法:1988.12.29通过,1989.4.1施行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国家行政法规 数10件,如: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89.7.12国务院批准,9.1国家环保局公布、施行2000.3.3修改、公布、施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991.5.8国务院批准,7.1国家环保局公布、施行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 1982.2.5国务院发布,7.1施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19国务院发 布,施行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地方法规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4.7.6省人大常委会八届九次会议通过,1994.9.1施行。1997.9.22省人大常委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修改,施行。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00.5.26省人大常委会九届十八次会议通过,2000.9.1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1994.9.16市人大常委会一届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2.31施行。2000.3.3市人大常委会二届三十八次会议修改并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1993.12.24市人大常委会一届二十次会议通过,1994.5.1施行 。1997.12.17市人大常委二届十九次会议修改并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1994.12.26市人大常委会一届二十七次会议通过,1995.7.1施 行。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规定: 1997.2.26市人大常委会二届十三次会议通过,6.1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9.6.30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1999.8.24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规章(1) 国家部门规章,数10件,如: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办法:1992.8.14国家环保局发布,10.1施行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4.1国家环保总局发布,施行 (2) 政府规章,10余件,如: 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1999.8.5市政府令87号 深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 1997.4.3市政府 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 2000.7.4市政府修订 深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 1996.12.11市政府 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 1996.12.11市政府 深圳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 1999.4.16市政府 关于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 1999.7.19市政府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环境标准(1) 按标准的内函分类: 环境质量标准:限制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的规定。 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排入环境中的污染物或对环境造成危 害的其它因素. 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在环境监测中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 据处理等技术。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了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 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制定国家标准样 品,这种标 准样品应执行的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用于统一技术术语、代号、代码、图形、指 南、导 则、信息、编码等。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2)按标准的适用范围分类 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执 行,含上述 5类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在辖区范围内执 行,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 标准中没有制定的,或严 于国家标准的) 国家环保总局标准: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在全国执行 ,需要在全国环保工作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又没有 国家标准时。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3)按标准的法制性分类:强制性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 放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标准、被强制 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标准。 推荐标准: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体 系|规范性 文件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性文件: 第一部分 环保规划、计划管理 15 第二部分 环保科技产业管理 611 第三部分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221第四部分 环境监督管理(89) 22、深圳市高噪声设备管理制度 (91) 23、深圳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定 (94) 24、深圳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99) 25、深圳市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办法 (102) 26、深圳市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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