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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船 舶船舶概念与法律性质 船舶国籍和船舶登记 船舶所有权与担保物权 船舶安全航行 我国对外国籍船舶的管理第一节 船舶概念与法律性质一、船舶概念和分类(一)、概念 海商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 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总吨以下的小型 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 “Ship“ as referred to in this Code means sea-going ships and other mobile units, but does not include ships or craft to be used for military or public service purposes, nor small ships of less than 20 tons gross tonnage. The term “ship“ as referred to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shall also include ships apparel. n中国海商法从下列几个方面界定了适用于该法 的船舶: 1、可航性 海上航行能力指海船或海上移动装置应具有海上航行 能力或海上自航能力。 2、吨位海商法适用总吨位在20吨以上的船舶。 3、目的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应用于商业或民用目的,军 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不适用海商法的规定。 4、区域适用于海商法的船舶须在海上及与海相通水面或 水中航行。请判断下列哪些船舶属于我国海商法中 的船舶:n运输船n海洋开发船n科学考察船n帆船n渔船上的厨房用具n缉私船n沉船n潜水艇请判断下列哪些船舶属于我国海商法中 的海上移动装置(navigable floating structure):n自航式钻井平台n水上飞机n浮吊船n灯船n桥船n竹伐n木排n水上滑行器争 议 案 例2004年1月,集装箱船J轮受干线承运人的委托,从武 汉承运55个集装箱到达上海,然后再转船运往国外。 但是,当该轮驶抵长江口外高桥码头外水域时,与沿 海油轮D轮发生碰撞,造成J轮沉没,其所承运的55个 集装箱落水。J轮持有内河船舶所有权证书和内 河船舶适航证书,航行区域被规定为“A级”,其含 义即为允许该轮航行于长江,直至长江口水域。在J轮 申请设立责任限制基金时,一审民事裁定书认为 : J轮“具有的是内河船舶吨位证书和内河船舶适航 证书,性质属于内河船舶,亦不符合海船和其它海 上移动式装置的特征,因此不能适用海商法和 规定关于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规定。” 上诉后,二审民事裁定书认为:J轮“船舶所有权登 记证书、内河船舶吨位证书、内河船舶适航证书,证 明J轮系内河船舶,不属海商法第三条所称的船舶 ”,因此,不能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n问题: (一)是不是内河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是海商法第 三条规定的船舶? (二)武汉到上海的运输是海上运输还是内河运输?海商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海上运输,是指海上货物运输 和海上旅客运输,包括海江之间、江海之间的直达运 输。 海诉法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 序法第六条规定的海船指适合航行于海上或者通海水 域的船舶。”n最高人民法院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讨论稿) 第76条规定:“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海商法第四 章关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但可适用该法其他 章节的规定。” n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 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海 事法院几个问题的决定(二)、 船舶种类船舶按其性质、功能及用途的不同分类,在不 同程度上影响到其法律地位: 1、依国籍的不同可将船舶分为本国船和外国船2、依航行的区域可将船舶分为海船和非海船/沿海船与 远洋船3、依船舶的功能可将其分为客船和非客船4、依船舶的用途可将其分为商业船舶、专用船舶和公务 船舶 (三)、船舶吨位1、总吨位 (Gross tonnage)总吨位是船上所有围蔽空间以100立方英尺为一个吨 位的丈量总和。总吨位反映船舶的建造规模。用于国 家对商船队的统计;表明船舶的大小;用于船舶登记 ;用于政府确定对航运业的补贴或造舰津贴:用于计 算保险费用、造船费用以及船舶的赔偿等。 2、净吨位 (Net tonnage)净吨位是衡量船舶营运能力的数值,一般指船内能够 运载旅客或货物的空间总和。海关吨税的收取一般依 据净吨位来计算;也是为船舶向港口交纳的各种税收 和费用的依据;作为船舶通过运河时交纳运河费的依 据。 3、排水吨 (Displacement tonnage)排水吨是船舶满载时的排水重量。船舶满载的标志是 船舶载货吃水至载重线。载重线是船舶在当时所处的 区带、区域和季节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装载时所达到 的吃水线。 4、载重吨 (Dead weight tonnage)船舶满载排水吨与空载排水吨的差额是载重吨。船体 、机器和船上设备的重量称为空载排水吨。由于空载 排水吨不包括燃油、消耗品、淡水等的重量,因此, 上述消耗性供应品的重量应计入载重吨。我国船舶检验局对各条载重线(Load Line),分别以 汉语拼音首字母为符号。即以“RQ“、“Q“、“R“、 “X“、“D“ 和“BDD“代替“TF“、“F“、“T“、“S“、 “W“和“WNA“。n总载重吨 是指船舶根据载重线标记规定所能装载的最大限度的 重量,它包括船舶所载运的货物、船上所需的燃料、 淡水和其他储备物料重量的总和。n净载重吨 是指船舶所能装运货物的量大限度重量,又称载货重 吨,即从船舶的总载重量中减去船舶航行期间需要储 备的燃料、淡水及其他储备物品的重量所得的差数。 n5、巴拿马运河吨和苏伊士运河吨巴拿马运河吨和苏伊士运河吨是分别由巴拿马运河 和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丈量的船舶吨位。运河吨位是收 取运河费的依据。n二、船舶的法律性质(一) 、 船舶是合成物船舶是由本体、设备与属具等独立物结合而 成的合成物。 Article 2 The term “ship“ as referred to in the preceding paragraph shall also include ships apparel. 船舶这一合成物主要分为三大部分:1、船体(Hull)-船体即船舶本体,包括龙骨 、甲板、 船舱(hold/cabin)、船壳和轮机构成。 2、设备-设备指船舶上的一切设施。锚、锚链(anchor cabin)、舵(rudder)、消防(fire-fighting equipment )、救生(life rescue)、起重、电信、卫 生设备(hospital and dispensary)等。 3、船舶属具-船舶属具指航行上及营业上必需的附属于 船舶的能移动的各种用具或机械,如罗经(compass)、 绞盘、探测仪(depth sounder)、海图(charts)等。船 舶设备与属具的区别是前者为船舶的一部分,而后者 则有相对的独立性,但两者有时很难区分。n处理原则: 依民法中有关“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的 原则,船舶的处分也应及于船舶设备及属具,因此, 船舶设备和属具应与船舶本体共命运。但该原则也可 以通过约定加以限制,如约定其处分不及于从物。这 也体现了从物的可分性。(二)、船舶的不动产性船舶是动产(realty/ real property),船舶的不动 产性主要表现在船舶所有权及抵押权均以登记为对抗 要件 (三)、船舶的拟人化船舶是产权的对象,但人们在法律上常常将船舶视同 自然人或法人,学者称其为是船舶的“人格化”。船舶 的人格化所强调的是船舶的法律属性,人格化使船舶 从客体的地位上升为船舶自然人的地位。第二节 船舶国籍和船舶登记一、 船舶国籍(一) 、法律意义1、国际法意义1958公海公约(“GENEVA CONVENTION ON THE HIGH SEAS ”)198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U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每个国家,不论是否是沿海国,悬挂其旗帜的 船舶均有权在公海上行驶 Every State, whether coastal or not, hasthe right to sail ships under its flag on the high seas.每个国家应确定对船舶给予其国籍、船舶在其 领土内登记以及船舶悬挂本国旗帜的权利的条 件。Each State shall fix the conditions for the grant of its nationality to ships,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ships in its territory, and for the right to fly its flag 船舶具有被授权悬挂其旗帜的国家的国籍。 Ships have the nationality of the State whose flag they are entitled to fly. 国家和船舶之间必须具有真正的联系,特别是 ,一国必须对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有效地行使行 政、技术和社会问题上的管辖和控制。 There must exist a genuine link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ship, in particular, the State must effectively exercise its jurisdiction and control in administrative, technical and social matters over ships flying its flag.船舶应只悬挂一国的旗帜航行,在公海上应受该国的 专属管辖。除所有权确实转移或登记变更的情况外, 船舶在航行期间或在挂靠港,不得变更其旗帜。 Ships shall sail under the flag of one State only and shall be subject to its exclusive jurisdiction on the high seas A ship may not change its flag during a voyage or whilein a port ofcall, save in the case of a real transfer of ownership or chan ge of registry.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的旗帜航行并视方便而换用旗帜 的船舶,对任何其他国家不得声称属其中任一国籍, 并可视同无国籍的船舶。 A ship which sails under the flags of two or more States, usingthem according to convenience, may not cl aim any of the nationalities inquestion with respect to a ny other State, and may be assimilated to a ship without nationality.2、 国内法意义海商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 的海上运输和拖航,由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旗的船舶经营。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Article 4 Maritime transport and towage services between the por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undertaken by ships flying the national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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