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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中央地勘基金经费预算专家 杨阿里主要内容v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v第二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v第三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讲解v第四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概、预、结算的编制v第五部分 关于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说明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新政”主要内容据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程利伟主任介绍,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 “新政”主要是指:1.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2号)2.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国土资发201113号)3.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勘查项目权益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13号)4.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和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1156号)5.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这5项制度,简称为“4+1文件”。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v 二、中央地勘基金特点:1.重点支持国家急需稀缺矿种的高风险勘查;2.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运作;3.强调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和拉动作用;4.投资要求回报,但不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三、中央地勘基金新政新在哪里修订后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删除了“周转金”和“暂行”五个字;新出台的中央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不再有“年度”和“试点”字 眼,就是对基金管理工作实现从试运行向规范运行转折最好 的诠释。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一是明确了“政策调控,化解风险”的 地勘基金定位。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精神,“国家 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的目的在于:“建立矿产资 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 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 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 导作用”。核心是加强投入。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在修订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时,专门增加了一条,即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地勘基金投资应当着力发挥政策调控和分担勘查风险的作用,优先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矿种、重要成矿区带的地质找矿工作,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并明确 “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立足点从“投资手段”转化为“政策工具”。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二是形成了“财政预算,市场运作”的基金管理运行模式。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地勘基金与其他社会投资的区别在于:基金承载着国家意志,以帮助社会资本化解风险为目的。因此,只做风险最大的预查、普查阶段,完成后实行退出机制;其他社会资本则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风险大了不进,风险小了不退。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新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在第一章第六条中 , 将“滚动发展” 修订为“良性循环”。其意义在于变基 金管理微观小循环为财政投资宏观大循环,进而淡化基金的 投资意义,强化政策调控作用。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三是厘定了各相关方的责、权、利及其相互关系。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v财政部主要负责地勘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确定地勘基金年度总预算及资金来源;审定并批复地勘基金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经费预算;审核办理资金拨付并对地勘基金的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地勘基金年度财务决算。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v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地勘基金项目的管理会同财政部发布地勘基金项目立项指南并组织项目的审核、论证;依法协调和处置相关的矿业权设置;编报地勘基金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经费预算;汇总编制项目支出用款计划,办理资金支付;汇总编报地勘基金年度财务决算;监督检查地勘基金项目执行情况。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v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管理地勘基金 项目,负责地勘基金项目的初审和矿业权核查、协调,协助 项目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和项目成果验收。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v中央地勘基金与中央地勘基金管理中心分账核算中央地勘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进行宏观大循环;中央 地勘基金管理中心为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现有四项职责: 基金项目管理、国外风险勘查专项管理、折股管理和矿产资 源战略储备,涉及国家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及国家资源 性资产管理和国家的资源安全。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和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确立了两级基金“政策统一、投向互补、协调联动”的原则,明确了中央地勘基金对省级地勘基金的业务指导关系。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四是规范了地勘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各个环节的管理。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1、立项项指南着重明确了立项项的原则则、重点、条件、 程序、论证论证 及项项目投资资方式、预预算编报编报 、签订签订 合同和矿业矿业 权权登记记的相关规规定。2、预算标准则突出全成本核算、差别化管理和自 动更新机制三个特点,力求基金项目管理更加适应地勘市场 的需求。3、监理办法通过合同管理、法人负责、模拟第三 方监理的体制创新,重点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施工质量和 进度问题。4、权权益办办法从兼顾顾中央、地方、矿业权矿业权 人和勘查查 单单位的权权益出发发,对对基金勘查项查项 目的矿业权矿业权 登记记、评评估作 价、处处置及合同签签署、退出机制和收益分配各阶阶段分别进别进 行了规规范,使地质质工作规规律与市场经济规场经济规 律在基金管理中 实现实现 了完美的结结合。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三、中央地勘基金新政的主要内涵一是实施国家意志。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地勘基金主要用于支持煤、铁 、铜、铝、铅、锌、钾盐、锰、镍、铀、金等国家急需紧缺 重要矿种;钨、锡、锑、钼、稀土、萤石、高铝粘土等国家 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国家限制开采总量的重要 矿种。 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地勘基金采取全额投资方式投资煤炭国家规划矿区 ,钨、锡、锑、钼、稀土、萤石、高铝粘土等国家规定实行 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国家限制开采总量的重要矿种,生 态脆弱区和跨省(区、市)的矿产勘查项目,尚未登记矿业 权、且社会资金不愿承担投资风险的其他重要矿种勘查项目 。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二是弥补体制缺位。 立项指南规定:“项目工作程度原则上控制到普查,构造复杂、需进行 井田划分的煤炭勘查项目可以做到必要的详查”。权益办法规定:“地勘基金项目在完成普查或必要的详查后,地勘基金 退出勘查。体现了地勘基金投入勘查项目“高风险进入,低风险退 出”的基本原则。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立项指南规定:“已登记矿业权的矿产勘查项目,地勘基金采取合作 投资方式。原矿业权人按矿业权评估价或以实际投资额计算 投资比例,并有权按货币资金的方式追加投资、提高投资比 例 ”,为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社会投资人提供了融资渠道。 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三是遵循市场规则。 立项指南按照市场规则对基金项目立项作出五项原 则规定:即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多元化投资受益的原则;开放式立项的原则;合同制管理的原则;项目实施的监理制原则。 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权益办法则规定: “地勘基金投资勘查项目应依 法取得探矿权”,从而又明确了地勘基金项目依法勘查的原 则。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四是主动分权让利。 权益办法规定:地勘基金全额投资和合作投资( 探矿权属于地勘基金管理机构处置的)的勘查项目,探矿权 属于国土资源部审批登记的,原则上委托项目所在地省级国 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置。 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权益办法规定:地勘基金 “全额投资勘查项目的探矿权出让收入按照 国家对矿业权价款的有关规定管理(中央和地方按2:8比例 分成)”。地勘基金 “合作投资勘查项目取得的探矿权转让收益 由地勘基金、合作勘查投资各方按合作勘查投资合同的约定 分享权益,地勘基金的收益部分按照国家对矿业权价款的有 关规定管理(中央和地方按2:8比例分成)”。第一部分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新政“全额投资勘查和合作投资勘查项目探矿权收益中的地 勘基金所得或分成部分,原则上委托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 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关于探矿 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的规定收缴”。权益办法规定:“合作投资勘查项目,地勘基金按 照合同的约定转让其权益,合作的其他投资方有权以探矿权 评估值优先购买”。 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一、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制定概况及特点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一)制定概况随着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不断完善,预算标准的作用愈加突 出,同时也受到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中央、行业和地方均加强 了预算标准的建设工作,但一直没有一部能够完全适应中央地质勘查基 金运行的预算标准。由于基金项目的承担对象面向社会,具有多元化的 合作主体,既包括了财政补助的事业性地勘单位,也包括了社会企业、 公司和矿业权人,这些多元化的合作主体分别以资本参与或技术合作等 方式来承担基金项目,享受投资权益,承担勘查风险。因此有必要根据 中央地质勘查基金运行机制,制定一套有针对性的预算标准。目前,预 算标准已于2011年出版试用,需经过一年的试用期后,根据实际运行情 况,再进行修改完善。程立伟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目前,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批准试 用。这标志着,我国有了第一个对地质勘查项目实行差别化预算,并具有动态 调整机制的地勘预算标准。同我国传统的地质勘查预算标准比,预算标准实现了三大创新:一是在预算标准经济构成方面,首次实现了全成本核算。为适应地勘基金 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按全成本费用内容,在预算中补全了人员费、福利费、社 会保障费(五险一金)、折旧费等,并提出了利润率控制标准和税率控制标准 。二是建立了差别化预算原则。针对目前地质勘查项目承担主体事企并存的 现实,根据项目承担主体的不同,预算标准分为全成本费用、部分成本费用两 种,分别适用于事业、企业等不同性质的项目承担单位,方便与各类市场主体 的合作。三是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针对以往预算标准制定发布周期长、时效性差 的弊端,建立了预算标准的动态更新方案模型,能够根据国家发布的经济指标 进行自动调整。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二)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特点:v一是针对性强,符合地勘基金项目的勘查工作特点和项目管 理特点;v二是成本费用构成包括完全成本、合理利润和税金,符合市 场运作、合同管理的要求;v三是按承担单位的性质区分为事业或企业,在使用时采用不 同水平的预算标准;v四是针对预算标准研制发布周期长、时效性差的客观情况, 研究提出了预算标准动态更新方法和模型,实现了新突破。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v(三)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获批试用 。 2010年年底,该标准经财政部、国土部批准试用。财政部:关于同意试用的函 ;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关于同意试用的通知 。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二、预算标准体系和成本费用构成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一)预算标准体系结构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体系依据地质勘查单位财 务制度对工程手段的划分构建,结合地勘基金项目的勘查 阶段、工作精度等特点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整和完善 。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第二部分 中央地勘基金项目预算标准的制定(二)预算标准成本费用构成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标准成本费用构成按企业地 勘单位和有事业费拨款补助单位分开,企业地勘单位按照完 全成本核定,有事业费拨款补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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