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8页
第2页 / 共48页
第3页 / 共48页
第4页 / 共48页
第5页 / 共48页
第6页 / 共48页
第7页 / 共48页
第8页 / 共48页
第9页 / 共48页
第10页 / 共48页
亲,该文档总共4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讲义背 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在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 起施行,全文共八章,六十条,五千余 字 。下面我们与纳税人一起了解企业所 得税法的基本规定及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章 总则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 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 1、居民企业: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在 境内。 2、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地区)法律 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未设立机构场 所,但有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的企业。 三、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纳税人就其来源于境内境外 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所得的内容及来源地的判定 1、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按发生地 确定。 2、转让财产所得: 不动产按经济来源地确定; 动产按收益者所在地确定; 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经济来源地确 定。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 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 得,按支付或负担者所在地确定。 4、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 管部门确定。 五、企业所得税税率 基本税率 25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 2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15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 制为原则。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 亏损 第二节 收入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 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 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 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 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二、收入确认的原则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 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三、收入的确认条件 国税函【2008】875号 国税函【2010】79号 四、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一)两者的差别: 不征税收入:是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 济利益,是专门从事特定目的的收入。 免税收入:是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只是 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给予的优惠。 (二)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 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 (三)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 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 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第三节 扣除一、扣除的一般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 :实际发生,并非实 际支付的概念,一般认为支付义务产生, 即意味着费用支出发生。 (二)相关性原则:税前扣除必须从根源 和性质上与收入相关。 (三)合法性原则:非法支出不能扣除。 (四)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原则:前者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后 者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应当分 期扣除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 (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资 产费用。 (六)除另有规定外,不得重复扣除 。二、扣除的具体规定 (一)成本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 他耗费。(二)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 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准予 税前扣除的费用,必须是生产经营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也就是说是企业在 生产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过 程中的支出和耗费。 (三)税金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 附加。(四)损失 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 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 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 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 失以及其他损失。 三、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 (24项) 四、不予扣除项目(12项) 六、亏损的认定和弥补 亏损是指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本 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 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 扣除以后小于零的数额。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 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 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 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 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 限计算。第三章 税收优惠 一、减免税优惠分类 列入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的各类企业 所得税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定期减免 税、优惠税率、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 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 免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下面我来为大 家重点介绍: (一)免税收入 新税法首次采用了“免税收入”的概念, 将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和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确定为 免税收入。(二)降低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 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 不超过1000万元。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 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 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 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 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四)税收优惠管理 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 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 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 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 二、减免税项目为事先备案减免 税项目: (21项) 三、减免税项目为事后报送相关 资料的减免税项目(7项): 京地税企【2010】39号第四章 法律责任 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 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 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主管 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规定备案而 自行减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 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理。第五章 征收管理一、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 为纳税地点;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 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 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 所得税。二、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 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 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 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三、季度预缴 企业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 报表,预缴税款。 四、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 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第六章 新办企业 所属管理的划分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 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 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 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 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 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 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谢谢大家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