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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新课程的 学分认定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孟蔚时1高中课程修习的学分管理高中课程修习实行学分管理,学分用以描述学生的 课程修习状况。学生修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即 可获得相应学分。 n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2学分。 n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l8学时,1学分; n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形式是课题研究,应当保证270学 时,每学分不少于18学时,计15学分; n社会实践1周,2学分(三年共6学分); n社区服务按照工作日计算,三年累计不得少于10个 工作日,2学分。2n选修课程开设,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 时,1学分;也可以为36学时,2学分。n学分认定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 应依据教育部课程标准、安徽省普通高中 新课程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分认定 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评价和实施 细则,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n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n学生三个学年必须获得144个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包 括:必修学分116 (包括研究性学习15学分 ,社区服务2学 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28以上 (其中在选修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 ; n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达到毕业所需的 144个学分后,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修习更多 选修课。凡是选修新的课程模块并通过考核的,可以 获得更多的学分。4学习领域科 目必修学分(116)选修学分选修学分语言语文l0根据社 会对人才多 样化的需求 ,适应学生 不同潜能和 发展的需要 ,在共同必 修的基础上 ,各科课程 标准分类别 、分层次设 置若干选修 模块,供学 生选择。学校根 据当地社 会、经济 、科技、 文化发展 的需要和 学生的兴 趣,开设 若干选修 模块,供 学生选择 。与文学外语10数 学数学10人文思想政治8与社会历史6地理6 科 学物理6化学6生物6技 术信息技术4通用技术4 艺 术艺术或音乐、美术6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11综合实践 活动研究性学习活动15社区服务2社会实践65学分认定的实施n学分认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领导学校学分认定工作。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导处(教务处),负责 统筹规划和组织处理本校学分认定的具体事务。在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领导下,成立各学科学分 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本学科各模块学分认定 工作。学校要严格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 程,严禁学分认定中的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以保证学分认定工作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 原则和学分认定的科学性、真实性。6n 学分认定的条件 学生获得学分的基本条件是:达到规定的课程修习时间;学习过程评价良好;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合 格。7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 l 修习课时记录。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规定的课时 开设课程,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出勤情况由授课教 师登记。学生修习时间未达到模块学时要求的,不 能取得相应学分,具体规定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制 定。 l学习过程评价。在模块学习过程中,授课教师应根 据模块学习要求组织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评价,具 体内容包括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及 学科实验和实践活动情况等。 l模块考试与测试。模块学习结束,由学校组织考试 。考试除书面笔试外,还应根据不同模块的要求, 设置听说能力测试、实验操作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 等。8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 (1)研究性学习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学分获得除了要完成规定的学 时,还要提供以下几方面材料:开题报告或课 题项目的研究方案;体现研究过程的记录、总 结及相关佐证材料;研究成果及评价。 (2)社区服务学生三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 务,并提供活动计划、记录、总结和社区证明材料,方可获得2学分。 (3)社会实践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有组织的社会实践,并提 供个人的社会实践记录,如日记、体验材料等,学校和有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可获得2学分。9 选修课程学分认定学校应开设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选修课程, 为学生选修创造条件,并在修习结束后进 行考核。选修课程学分从修习过程记录 、修习过程表现和学习成绩(成果)三方面来 认定。10n学分认定的程序学生在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并经考试、考核 后,授课教师对学生修习课时、修习过程、考试 考查成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书面学分 认定意见,提交学科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学分认定作最终审核和确 认,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公示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 生应及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并告知其原因。11n学分认定中可能产生的情况及处理办法 未获得学分认定的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4日内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书面提出复议申请。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起14日内应进行复议,并作出决议书面通知 申请人。 学生若对其他学生的学分认定有异议,可以书面形 式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反映,阐明提出异议的理 由并有权得到答复。 因模块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可以 申请补考,补考时间由学校安排,补考合格后方可 获得学分。除必修课程和有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课 程外,补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块。重修或改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 完成,高三年级要在本学年第一学期内完成。12学分认定的管理n学分与学籍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 修习的课时、修习过程评价、考查考核成绩、学 分认定时间等。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应分别记入学 校学生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和学生成长记录。学校不得以学分奖励学生。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 秀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可在学生成长记 录和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予以记录。所有学生在校期间应当使用统一的学籍号,便于 学籍管理、学生成长记录以及查询。13符合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 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学 分可以互认。由已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 市、自治区)转入的,必须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 材料,转入学校应当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 学分。由尚未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市、自 治区)转入的,转入学校应当根据原学校提供的 学习成绩证明,并按照其所学内容与新课程模块 内容之间的关系认定相应的学分。转往外省(市 、自治区)就读的学生,学校应将该生学分认定 情况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出。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的,其学分及 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14n保障措施 学校要建立和逐步完善学分认定管理和工作制度,特别要 建立学分管理诚信制度。学校要为授课教师、学科学分认 定工作小组成员建立诚信档案,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 对在学分管理工作中有不良行为的教师予以教育、批评和 必要的处理。 学校要运用信息系统进行学分管理,建立学分管理平台。 有条件的学校可利用校园网,向学生和家长提供学分查询 和交互的平台。 学校每学期要将学分认定结果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分管理工作要适时进行检查 和指导,进行有效监督,并对学校学分管理质量作出评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公告学校学分管理质量情况。 学分管理质量的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普通高中办学质量 的重要指标。对学分管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通 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15u学科类课程修习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u综合实践活动学分成绩评定登记表 u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记录表16n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的毕业要求: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要求;综合素质评定合格;参加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统一监测 考试合格。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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