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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法规、制度 宣讲材料 (2010年)主讲人:俞润贤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法规,是国家对施工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环节,是促进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力保证,是实现施工项目科学管理,维护建筑市场正常、健康运行的有力工具。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为了使我国建筑施工项目质量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历年来国务院、国家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工程质量管理法规。自1998年以来,我国又颁布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我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了法定依据。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这一系列法规、制度颁布、施行,进一步强化了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此,我们要很好的学习、掌握、理解这些法规、制度来指导我们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一、国家、部现行常用法规、文件、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 11月1日第八届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 第91号)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0年第279号令, 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 过,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3、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 (试行)交通部水运司(水运质监字 1999404号,1999年7月8日施行) 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4年第3号部长令, 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5、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交通部令 2005年第2号令,2005年6月1 日起施行) 6、关于开展治理质量通病活动的通知(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质监水字 2004118号,2004年12月27日)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7、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质监发200852号 ,2008年5月7日施行) 8、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5年第12 号令,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9、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 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办公 厅(厅质监字2009183号,2009年8月 10日)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10、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 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 11、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1 号令,2000年8月25日起施行)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 有关制度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交股安监 字2007195号)(2007年3月23日起施行) 2、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中交股安监字 2007195号)(2007年3月23日起施行)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工程评 选办法(试行)(中交股安监字2007195号 )(2007年3月23日起施行) 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 法(中交办字2005118号)(2005年12月 23日起施行) 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督查办法(中交股安监 字2008559号)(2008年8月5日起施行)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三、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质量管理有关制度 1、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 管理责任制(四航工程字201017号,2010 年1月5日) 2、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优质混凝 土和品牌混凝土评选办法(四航工程字 2009939号,2009年12月17日) 3、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试行)(四航工程字2009196号, 2009年3月30日)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4、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 奖奖金发放规定(四航工程字2009936号, 2009年12月17日) 5、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子(分)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考核细则(四航工程字 2009949号,2009年12月22日) 6、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质量 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四航 工程字2009865号,2009年11月24日)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1 建设参与单位和参与人的质量责任 1.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三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1.2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二十五) 坚持企业经营管理者抓质量。企业的厂长(经理)要对企业的质量工作负全部责任。厂长(经理)要负责组织制订企业质量管理目标,组织建立企业质量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1.3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七十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2 参建单位、人员资质要求及质量责任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 察单位、设计单位和 和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1)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2) 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所适应的具有法定的 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3)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技术条件。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2.2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对 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 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 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五条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 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 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 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3 工程总包与分包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 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 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 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 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 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 的工程再分包。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3.2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工程。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负责。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 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 ,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 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4 试验检测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 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基本条件如下: (1)试验检测水平、人员及检测环境等条件与所申请的等级是否相符;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2)申报的试验检测项目范围及设备与所申请的等级是否相符; (3)采用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 有效; (4)检定和校准是否按规定进行; (5)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6)是否具有良好的试验检测业绩。 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二十九条 取得等级证书,同时按照计量法的要求经过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可向社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 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在等级证书注明的项目范围内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可以作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评定和工程验收的依据。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三十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事故鉴定、 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和高速公路项目验收的 质量鉴定检测,质监机构应当委托通过计 量认证并具有甲级或者相应专项能力等级 的检测机构承担。 取得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可设立工 地临时试验室,承担相应公路水运工程的 试验检测业务,并对其试验检测结果承担 责任。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三十二条 工程所在地省站应当对工地 临时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测机构应当严格 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 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 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 确。 第三十三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严密、完 善、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当按照 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 检定与校准。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三十四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样品管理制度,提倡盲样管理。 第三十五条 检测机构应当重视科技进步,及时更新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六条 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保证档案齐备,原始记录和试验检测报告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三十七条 检测机构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第三十八条 检测机构依据合同承担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业务,不得转包、违规分包。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四十条 检测人员分为试验检测工程师和试验检测员。 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担任。 试验检测报告应当由试验检测工程师审核、签发。第一节 工程建设法规和制度 第四十一条 检测人员应当重视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试验检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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