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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 纲 铁路工程安全生产形势 专职安全人员职责和铁道部要求 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 安全突出问题和事故案例1铁路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一、近年铁路工程安全事故情况1. 2006年 2009年,铁路建设发生安 全事故58起,死亡210人。其中: 2006年发生事故10起,死亡40人; 2007年发生事故11起,死亡68人; 2008年发生事故18起,死亡66人; 2009年发生事故19起,死亡36人。年度百亿元投资(GDP)死亡人数铁路建 设全国建筑业全社会备 注20062.58人6.11人56人2007年发 生一起特别 重大事故, 造成35人死 亡。20073.86人5.33人41.3人20081.98人4.42人31.2人2009 0. 60人2. 2006年2009年事故分析 铁路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人数与全国建筑业 百亿元投资及国家百亿元GDP死亡人数对比情 况见下表:20062009年事故统计减去胶济铁路“1.23”(18人)、宜万铁路”11.20”(35人)8月份是一个事故高发的月份 10月份是一个事故次高发月份3. 20062009年事故类别分析20062009年,隧道工程事故28起死亡 127人,事故次数和所造成的死亡人数都是最多 的,分别占总量的48.3%和60.5%。其次是桥 梁工程事故17起死亡42人,占总量的29.3%和 20%。两项合计占总量的77.6%和80.5%。28起隧道工程事故中,洞内塌方14起死亡 35人,洞口工程5起44人,涌水突泥5起30人, 洞内爆炸和火灾5起15人。58起事故中,设备事故24起死亡59人,分 别占总量的39.7%和27.1%。特别是2009年,若 将桥梁模板和支架、工程设备及自轮运转设备全 部合并计算,设备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均超过了 60%。 2006年设备事故3起死亡10人,分别占事故 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0.0%和25.0%。2007年设备事故3起死亡7人,分别占事故 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3%和10.3%。2008年设备事故5起死亡18人,分别占事故 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7.8%和27.3%。2009年设备事故12起死亡22人,分别占事 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3.2%和61.1%。24起设备事故中,支架坍塌和模板爆模(含 隧道组合钢模架1起)事故11起,死亡28人;起 重设备(含架桥机)事故8起,死亡19人;自轮 运转设备事故4起,死亡10人;盾构机设备事 故1起,死亡2人。事故高发区:1. 隧道塌方和涌水突泥2. 桥梁支架、模板和起重设备3. 8月份和10月份是事故高发月4. 2010年安全事故情况1至5月份,全路发生建设工程亡人事故7起 ,造成28人死亡,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 上升40%,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211%。 7起亡人事故中,重大事故1起,死亡10人, 较大事故2起,各死亡6人和5人;一般事故4 起,死亡7人,隧道塌方致8人涉险事故1起, 桥梁支架垮塌致1人重伤事故1起。另外,租住 民房火灾事故1起,死亡10人。二、事故原因分析设备方面:有的未经法定检测机构检验或验 收就投入使用,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有的属于 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违规 使用;还有的不按规程维修养护,无安全保障 技术措施,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更有的随意 减弱结构部件,减少结构零件。自制的设备、 器材,施工设计标准不执行,复核检算制度不 落实,加工制造质量不过关,进场检验和安装 调试程序简化,缺少经常性的维修保养、检查 和隐患治理。隧道方面:一是超前地质预报工作不到位 。二是初期支护不规范、不到位现象仍很突 出。三是仰拱和二次衬砌跟进不及时,没有 严格落实标准。四是变形监控量测不认真。 不按要求设置断面量测布点,量测断面、布 点数量和量测频次不足,量测资料整理分析 不及时,起不到指导现场施工的作用。2专职安全人员职责和铁道部要求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要求;掌握项目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组织制定安全工作实施计划;组织制定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奖惩 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 投入;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 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职责 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 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3.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审查其安全 技术措施,并做出决定性意见; 领导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并组织技术鉴定 和验收;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使用前,组织审查其 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 相应的操作规程;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从技术上分 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防范措施。4. 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责: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规范,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 督实施;组织或参与企业(项目)生产安全相关活 动;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订企业(项目)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 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5.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 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 做好记录;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 纪律等现象;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 生产管理情况。二、铁道部对施工单位的要求铁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报批稿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共列了二十三条 。其中:1. 施工单位必须在铁路建设项目设立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规定数量、满足生产 需要的专职安全人员;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以及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应适 当增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通过相应培 训和考核。2.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参与上岗前 培训和技术交底,进行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督 促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及 时制止并纠正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的 行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 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并督促整改。3. 施工前,项目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 工的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措施向施工作业班组 、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交底记录由双方签字 确认,交底及确认资料纳入工程档案。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 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意见、 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4.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 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检算,经施工企业 技术负责人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建设单 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还应 对上述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一) 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 井工程; (二) 高坡、陡坡土石方开挖工程,滑坡治理 工程; (三) 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 (四) 拆除、爆破工程;(五) 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六) 隧道工程; (七) 铺轨和制、运、架梁工程; (八) 营业线施工; (九) 大型支架、模板、脚手架、作业平台、便 桥的架设与拆除; (十) 跨越或者穿越既有铁路、公路、航道、石 油天然气管道等工程施工; (十一)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施工的 工程; (十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于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审查、 建设单位批准并不减免施工单位的安全 责任。5. 在营业线施工时,应严格执行铁道部关于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照设计文 件进行现场设备核对,按照审查后的指导性施 工组织设计和现场设备核对情况编制实施性施 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经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查后报建设单位审批,依据批准后的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与铁路运输企业签署施工 安全协议并组织实施,接受铁路运输企业的安 全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应比照营业线运输管理 规定建立新线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调 度命令,规范运输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管理制 度组织行车,加强对运输机车车辆的维修保养 ,保证施工运输安全。6. 隧道工程应采用与工程地质条件适应的 工艺工法,使用与施工方法匹配的施工设备和 机具。加强围岩监控,及时按规范进行支护和 衬砌;有瓦斯等有害气体的隧道必须配置符合 相关规定的通风设备。实行隧道风险评估制度 ,按规定需要进行工程地质超前预报的,必须 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进行工程地质超前预报 ;完善现场人员管理,实行洞口出入登记制度 。7. 建立铁路建设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 档监控制度和预警机制,按照评估的事故隐患 风险等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 任制。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向建设单 位、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工程所 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报告。8. 所承建工程施工现场和驻地容易引发自然 灾害、事故灾难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 、风险评估,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定期进行 检查,根据危险源分布、危险性分析状况和可 能发生的事故等级组织制定应急预案。重大危 险源的专项应急预案须组织论证或评审。 应急预案在监理单位批准后报建设单位核备 ,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每年组织一次修 订。应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应 急预案。 9. 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 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 工作档案。新开工项目应在开工前进行全员安 全培训,新上岗及转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安全 培训。未经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 员,不得上岗。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 应当对生产管理、技术及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 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三、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 1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 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 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 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 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级施工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 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 (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 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 ,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级施工 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2. 营业线施工实行审批制度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 (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 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3. 施工方案审核程序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经建设项目 施工方案预审,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后, 上报铁路局主管业务处。提报的施工方案应 包括: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 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 方式及流程、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 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防护办法、 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 等基本内容。4.施工安全协议 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 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基本内容应包括:工 程概况;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 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 、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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