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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钦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1、单位职工参保:、单位职工参保:凡年满 16 周岁,且男性 60 周岁、女性 55 周岁以下的灵活 就业人员均可在市内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参保:户籍在本地的 16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未参加职工养老保 险的居民。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单位首次参保:、单位首次参保: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单位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 复印件 1 份) (2)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1 份),如果属 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此件; (3)单位基本情况报告书一份(内容包括:单位成立时间、现经营项目及状况、 从业人数等情况); (4) 北海市劳动合同鉴定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1 份); (5)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一式二份 2、城乡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参保: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双面复印,若无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 所打印户籍证明原件 2 份);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份;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单位首次参保:、单位首次参保:有单位代办,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 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2、城乡居民参保:、城乡居民参保:持以上资料到户籍所在的乡镇、社区设立的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试点办公室办理;领取指南领取指南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向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管理部门依 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对参保人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进 行审核。一、申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按以下分类向社保经办机构申 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审核手续,并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供相关证件 和资料。(一)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二)符合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条件的人员;(三)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且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个人参保人员;(四)新参保单位参保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五)缴费年限不满 15 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第一、第二、第三类人员填写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第四类人员填写 新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表 ,第五类人员填写一次性养老保 险补贴申请表 ,同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居民身份证;(二)户口簿;(三)人事档案;(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五)银行存折复印件;(六)第二类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 书原件;(七)第四类人员还需提供原审批的离退休的材料。二、受理: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管理部门收到申领人提供的相关表 格和证件、资料后,检查申领人的申报手续及相关证件和资料是否齐全,如齐 全的即时受理转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审核环节,如相关证件和资料尚未齐 全的暂不受理,向单位或申领人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并将申报材料退回 给单位或申领人。三、审核: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管理部门根据档案材料对申领人的 出生年月、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现工作岗位、原用工形式、从事特殊工 种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上填写核准意见并加盖印 章,转入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环节。复核不通过的,向单位或申领人说明不 通过的理由或需补充的材料,将申报材料退还单位或申领人。四、存档: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管理部门将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保 险待遇条件审核有关材料归类存档。二、医疗保险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1、城镇居民参保:、城镇居民参保: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 范围的城镇居民; 2、城镇职工参保:、城镇职工参保: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应当向当地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城镇居民参保、城镇居民参保: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 寸彩色照片两张; 注:注:特殊情况下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城镇职工参保:、城镇职工参保: 1.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单位成立的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复 印件 1 份) 2.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 1 份),如果属个体 工商户不需要提供此件; 3.单位基本情况报告书一份(内容包括:单位成立时间、现经营项目及状况、从 业人数等情况);4.北海市劳动合同鉴定登记表(原件、复印件 1 份);5.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一式二份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城镇居民参保:、城镇居民参保:钦州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县(市、区)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学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辖区内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和 农民工可在居住地或就业单位所在辖区的社区办理。 2、城镇职工参保:、城镇职工参保: 1.填报北海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社会保险登记表1 份 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凭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北海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请表到办理地点领取。报销指南报销指南报销条件: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 有关单据和资料。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 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 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报销流程;报销流程; 经办程序: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 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 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 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三、工伤保险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认定标准: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 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 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 等基本情况。认定流程;认定流程; 1、电话申报、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 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 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 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1、企业、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职工;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 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注:前款所列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前款所列人员,以下统称职工。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职工申请材料职工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数码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 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社会保险登记证 3、 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4、 钦州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 件的) 5、 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6、 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 的)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 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并准备好所需的 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 费用 20 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 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 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 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四、失业保险四、失业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参保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所需资料:所需资料: 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非农业户籍失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审核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办理 失业保险待遇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正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除 外); 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非农业户籍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1、个体工商户歇(停)业登记通知书(工商)或注销税务(地税)登记通知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及复印件。参保流程;参保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 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钦州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并准备好所需的 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 费用 20 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 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 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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