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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 数量、包装和作价学习目的与要求掌握商品品质的定义、表示方法,数量条 款中的计重方法,了解商品包装的种类和标志 的识别,理解国际贸易合同种数量条款和包装 条款的商定,掌握商品作价的原则和方法以及 价格条款的内容。 课程内容讲解第一节 商品的品质一、商品品质的概念商品的品质是指商品的内在质量和外观形态的综 合。内在质量指商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机械性能及生 物学特征等内在素质;外观形态指商品的造型、结构 、色泽及味道等技术指标或要求。合同中的品质条件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 分,使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 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卖方交付货物,必须符合约定 的质量。如卖方交货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条件,买方有 权要求损害赔偿,也可要求修理或交付替代货物,甚 至拒收货物和撤销合同。二、品质的表示方法(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1、看货成交。即买方或其代理人一般要在卖方所在地验看货物 ,若认为商品品质符合其购买意图,就可以达成交易 。2、以样品表示商品品质。即买卖双方根据样品进行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 并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最后依据。适用于工艺品、 土特产品、服务、轻工业品等商品的交易。(1)凭卖方样品买卖。是指凭卖方提供的样品磋 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最 后依据。(2)凭买方样品买卖。是指凭买方提供的样品磋 商交易和订立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最 后依据。(3)凭对等样品买卖。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 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 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采用凭样品买卖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 全一致。(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3)采用凭样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时,应在 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如“品质与样品大致 相同”或“品质与样品近似”。(二)以文字说明表示品质1、以规格、等级或标准表示商品品质(1)凭规格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用规格来 表示商品的品质。规格是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 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等。(2)凭等级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以商品 的等级表示商品品质。商品的等级是指同一类商品, 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 级。凭等级买卖时,由于不同等级的商品具有不同的 规格,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争议,在品质条款列 明等级的同时,最好一并规定每一等级的具体规格。(3)凭标准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以商品 的标准表示商品品质。所谓标准是由政府机关和商业 团体统一制定和公布的规格或等级。世界各国一般都 制定有国家标准。(4)以FAQ表示商品的品质。在国际贸易中,对 于某些品质变化较大而难以规定统一标准的农副产品 ,往往采用“良好平均品质”(FAQ)这一术语来表示 其品质。所谓“良好平均品质”(FAQ),是指一定时 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或 而言。其具体解释和确定办法是:一是指农产品的每个 生产年度的中等货。二是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装船月份 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2、以商标、牌号、产地或说明书表示商品的品质(1)凭商标、牌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 用商品的商标或牌号表示商品的品质。有些商品的品 质稳定,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树立了良好的商业信誉, 其商标、牌号本身就代表了一定的质量水平,可以用 来表示商品的品质。 (2)凭产地名称买卖。是指买卖双方在农副土特 产品的交易中,以产地名称来表示商品的品质。之所 以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有些农副土特产品受产 地的自然条件和传统加工工艺的影响较大,其品质优 异,具有特色,用产地名称就可以说明其品质。(3)凭说明书买卖。在国际贸易中,有些机器、 电器和仪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因其结构复杂,对材 料和设计的要求非常严格,用以说明其性能的数据较 多,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表明其品质。对这类商 品,一般用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以及各种数据来 表示品质。三、品质条款(一)订立品质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规定品质条款时,用词须简单、具体、明确, 既能分清责任,又能方便检验。应避免使用“大约”、“ 左右”、“合理误差”等含糊笼统的字眼,也不能使用绝 对化的词句。2、应注意品质条款各项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做 到相互一致,避免矛盾和脱节。3、在同时采用两种方法表示商品品质时,应慎重 考虑。凡能用一种方法表示品质的,一般就不宜用两 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来表示。4、应注意品质条款的科学性和灵活性。(二)品质公差、品质机动幅度及品质增减 价条款1、品质公差。是指被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或买 卖双方所认可的产品品质差异。在工业制成品生产过 程中,产品的质量指标出现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 免的,如手表每天出现误差若干秒,应算行走正常。 凡在品质公差范围内的货物,买方不得拒收或要求调 整价格。2、品质机动幅度。是指对于某些初级产品的质量 不甚稳定,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允许卖方所交货物 的品质指标在一定幅度内有灵活性。通常有以下三种 规定方法:(1)规定一定的范围。(2)规定一定的极限。(3)规定上、下差异幅度。3、品质增减价条款。是指在品质条款中,根据商 品在品质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来调整合同价格的规 定。通常有以下三种规定方法:(1)规定在品质机动幅度的范围内,根据交货的 实际品质与合同规定品质的差异予以增价或减价。(2)规定在品质机动幅度范围内,只对品质低于 合同规定者扣价,如果交货品质高于合同规定,不予 增价。(3)在品质机动幅度的范围内,买方按品质差异 程度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扣价办法。第二节 商品的数量一、约定商品数量的意义根据公约的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 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如果卖方交货的数量大于约定 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部分,也可以收下多交部 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同时应按合同价格付款。如 果卖方交货数量少有合同的约定数量,卖方应在规定 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 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 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二、常用的度量衡制度和计量单位(一)度量衡制度目前,国际贸易中使用比较广泛的度量衡制度有 公制、英制、美制和国际单位制四种。其中,公制广 泛使用于亚洲和非洲的大多数国家,美制主要在北美 洲国家和地区使用,英制则主要在英联邦国家普遍使 用。为消除国际度量衡制度的不统一,促进国际贸易的 发展,1960年国际标准计量组织颁布了以公制为基础 的国际单位制,此后被许多国家纷纷采用。国际单位 制共包括7个基本单位、2个辅助单位,它们是表示长 度的“米”、表示质量的“千克”、表示时间的“秒”、表 示电流强度的“安培”、表示热力学温度的“开尔文”、 表示物质的量的“摩尔”、表示发光强度的“坎德拉”、 表示平面角的“弧度”和表示立体角的“球面度”。我国 的法定计量单位以国际单位制为基础。(二)计量单位1、长度单位。公制:公里、米等。英制和美制:英里、海里、码、英尺、英寸等。2、重量单位。公制:吨、公斤、克等。英制和美制:长吨(即英吨)、短吨(即美顿)、 磅、盎司、打兰、格令等。3、面积单位。公制:平方公里、平方米等。英制和美制:平方英里、英亩、平方码、平方英 尺、平方英寸等。4、容积单位。公制:升、立方米等。英制和美制:加仑、立方码、立方英尺、立方英 寸、蒲式耳等。三、计算重量的方法(一)按毛重计算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与内、外包装重量之和。(二)按净重计算净重是指货物本身的实际重量,等于毛重减去皮 重。对于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他商品,有时也 以毛重当作净重计价,通常把这种方法称为“以毛作净 ”。对于如何计算皮重,即包装重量,国际上有下列几 种做法:1、实际皮重法。即对包装逐件衡量后相加所得的 包装的实际重量。2、平均皮重法。如果商品所使用的包装比较划一 ,重量相差不大,就可以从整批货物中抽出一定的件 数,称出其皮重,然后求出其平均重,再乘以总件数 ,即可求得整批货物的皮重。3、习惯皮重法。有些商品的包装比较规范,重量 相对固定不变,并在长期的业务实践中为国际贸易所 公认。对这样的包装,可以直接将大家公认的重量作 为皮重,而不必再进行称量。4、约定皮重法。即以买卖双方事先约定的包装重 量作为计算的基础。(三)按公量计算国际贸易中的棉毛、羊毛、生丝等商品有较强的 吸湿性,其中所含的水分受客观环境影响较大,故其 重量很不稳定。为了准确计算这类商品的重量,国际 上通常采用按公量计算的办法,即以商品的干净重加 上国际公定回潮率与干净重的乘积所得出的重量,即 为公量。其计算公式有以下两种:(1)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2)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 实际回潮率)(四)按理论重量计算对于一些按固定规格和尺寸买卖的商品,只要其每 件重量大致相等,就可以通过单件重量与总件数来推 算出总重量,由此而得出的重量程为理论重量。(五)按法定重量计算法定重量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与直接接触商品的包 装物料的重量之和。四、数量条款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 量和计算单位。规定数量条款,需要注意下列事项:(一)正确掌握成交数量。在出口业务中,出口商品的数量应适度,既要避 免出口商品数量偏少所造成的我国商品市场占有率偏 低的问题,也要避免出口数量过大引起的商品价格下 跌给我国带来的损失,还要使出口商品的数量与国外 客户的经营能力与经营作风相适应。在进口业务中,要根据我国市场上的实际需求与 外汇支付能力确定进口商品的数量,另外也应考虑进 口商品国际市场行情的变化趋势,以防进口数量巨大 的商品价格下跌给我国造成无形的价格损失。 (二)对进出口商品数量的规定要明确、具 体。在商品数量条款中要对商品的数量、计量单位作 出明确规定,有时还要说明计算重量的具体方法,尽 量避免使用“大约”、“左右”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说明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这个约数,可 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三)注意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数量机动幅度是在合同中规定的、卖房所交货物实际数量可 以多于或少于合同中规定数量的幅度。数量机动幅度一般有两种 规定方式。1、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加“约”字,以此来表示卖方交货的 数量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 这个约数,可解释为交货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2、在合同中规定具体的幅度,即溢短装条款。一个完整的溢短装条款由三部分内容组成:(1)机动幅度,即允许多交或少交的百分比。(2)选择权,即约定何方有权决定多交或少交。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决定由买方选择还是由卖 方或船方选择。(3)超过或不足部分的计价方法。对机动幅度范 围内超出或低于合同数量的多装或少装部分,一般是 按合同价格结算,这是比较常见的做法。也可在合同 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不按合同价格计价,而 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 第三节 商品的包装一、商品包装概述(一)包装的意义商品包装是实现商品生产、流通、销售乃至消费 良性循环的重要因素。1、从商品生产的角度看,绝大多数商品只有进行 了适当的包装,生产过程才算完成。2、从物资流通的角度看,由于商品的实物流动包 括了运输、装卸、储存、信息管理等多个环节,具有 动态特征,易使商品受到损害;而包装恰恰能起到保 护商品、减少损失的作用,因此在商品物流中具有重 要意义。3、从商品销售的角度看,良好的商品包装可以增 强商品的竞争力,起到促销的作用,还可以提高销售 工作的效率,减少损失,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4、从商品消费的角度看,随着商品对包装的依附 性的加大,商品包装给消费者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利益 。(二)包装的分类1、散装。是指直接将货物置于舱体、车体或船体 的一定部位内,不加任何其他包装。适用于大宗的不 易碰损的商品、不容易包装或不值得包装的商品。2、裸装。是指将商品用铁丝、绳索等加以捆扎或 以其自身捆扎成捆、堆或束,不加任何额外的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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