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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培训 之贷款发放与支付2010年5月1内容摘要贷放分控一实贷实付二法规的具体要求 三2第一节 贷放分控一、贷放分控的定义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三、贷放分控的操作要点3一、贷放分控的定义l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 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 ,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l其中“贷”指的是信贷业务流程中贷款调查、贷款 审查审批等环节,尤其是指贷款审批环节,以区 别贷款发放与支付环节。“放”是指放款,特指贷 款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过审核,将符合放款条 件的贷款发放或支付出去的业务环节。 4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一)指定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放款。按照银监会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设立 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负责贷款发放和支 付的审核。 5【链接】l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流动资 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 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l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贷款人应加强 对贷款的发放管理,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的原则,设立独 立的放款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 约定条件的个人贷款。l省联社指引中,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第二十 七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第十九条:农合机 构应指定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 审核。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指引十六条:指定责任部门 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条件、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个人贷 款。 6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二)审核资本金到位及按进度放款。项目资本金制度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发 挥着重要的风险约束作用,因此要明确一 定比例的资本金要求,监督资本金按期、 按比例到位,确保资本金不被抽逃。 7【链接】l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固定 资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 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 用。l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贷款人应当根据 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发 放贷款资金。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发放 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 用。l省联社固定资产贷款业务操作指引第三十条: 贷款发放前应落实以下条件:(二)与贷款同比例的 项目资本金已足额到位(属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 自有资本金须全额到位) 8二、贷放分控的具体内容(三)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新规要求贷款资金要用于借贷双方所 约定的贷款用途上,不得挪用。对于采用受托支付的,审核工作要在贷款 发放前完成;对于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 式的,放款前贷款人要审核确认贷款发放 与项目进度相匹配,贷后要跟踪信贷资金 的实际用途。 9三、贷放分控的操作要点(一)明确放款执行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审核授信流程、核准放款前提条件、协助参与贷后管理 (二)明确岗位设置与业务流程一般至少应设置审查和复核两个岗位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工作可合并,也可分开 (三)建立完善对放款执行部门的考核和问 责机制10第二节 实贷实付一、实贷实付二、“实贷实存”三、实贷实付的重要现实意义 11引言l“实贷实付”的贷款支付方式是贯穿于“三个办法 一个指引”的主线和重要变革。l “实贷实付”的贷款使用支付原则,不仅是对 国际先进经验和成熟做法的有效借鉴,更是结 合当前信贷管理时弊,推动银行信贷管理根本 性变革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我国银行业信贷管 理和信贷业务发展产生极其深远的积极影响。12一、实贷实付所谓“实贷实付”,是指商业银行(贷款人)按 照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贷款需求,根据借款人 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主要通过 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 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13二、实贷实存研究“实贷实付”原则,就离不开传统意义上的 “实贷实存”。应该说,“实贷实付”之所以成为 信贷新规则的重要创新和重大变革,是和我国 银行业长期以来忽视贷款使用支付管理,纵容 “实贷实存”、“派生存款”的实际问题密不可分 的。14二、实贷实存l所谓“实贷实存”,是指借款人在申请贷款获得 贷款银行批准后,由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指 令,把贷款资金划拨到借款人在本银行的账户 上并形成借款人的存款。l贷款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决定 资金的使用,只要资金使用不违反协议约定的 贷款用途,贷款银行不实施干预和管理。“实 贷实存”是很多银行目前贷款发放中的实际做 法。15如何准确理解实贷实付的核心要义?l(一)满足有效信贷需求是“实贷实付”的根本目的l(二)按进度发放贷款是“实贷实付”的基本要求l(三)受托支付是“实贷实付”的重要手段l(四)贷放分控是“实贷实付”的内部治理机制l(五)协议承诺是“实贷实付”的外部执行依据16三、实贷实付的重要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将信贷资金引入实体经济二是有利于加强贷款使用的精细化管理三是有利于银行管控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17第三节 法规的具体要求一、明确贷放分控的部门职责二、贷款支付以受托支付为主原则、借款人自主支付 为例外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五、重申项目资本金同比例到位的要求六、明确受托支付的资金到账时间七、严格自主支付的支付控制八、明确账户管理要求 18一、明确贷放分控的部门职责l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 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管理和 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l一般要求,设立独立的放款执行部门。l鉴于我省农合机构法人机构较多,规模不大, 在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可不设立独立的放款 执行部门,但明确要设立独立的岗位,负责贷 款发放和支付的审核工作。 19二、贷款支付以受托支付为主的 原则、自主支付为例外“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确立了两种贷款支付方式 ,用于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即 :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其中,受托支付是贷款支付的基本做法,自 主支付是贷款支付的辅助做法。 20l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 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 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流资)l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 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 款人交易对象。 (固贷和个贷)l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 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 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21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固贷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 币的贷款资金支付,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同时,对于固定资产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单笔支付金额小于50万元人民币的,可采取借款人 自主支付方式。(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 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 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22举例:例1:某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贷 款额度5000万元,则单笔贷款受托支付的最低 限额为多少万元? A、400万元 B、250万元 C、500万元23举例:例2:某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 贷款额度8000万元,则受托支付的最低限额为 多少万元? A、700万元 B、500万元 C、400万元24举例:例3:某固定资产贷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贷款 额度400万元,则单笔贷款高于多少万元时必 须实行受托支付? A、30万元 B、50万元 C、可全额自主支 付25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流贷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 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 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第二十六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 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 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26三、明确受托支付的刚性条件-个贷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个 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 易对象支付,但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贷款,经 贷款人同意可以采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 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二)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 方式的; (三)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 民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7l生产经营性贷款超过50万元时,如何处 理?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 户申请个人贷款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 超过五十万元的,按贷款用途适用相 关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28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一)总的原则l贷款发放前必须确认该笔支付已经过审 核同意,不同意支付则不能发放。即应 确认借款人符合贷款发放条件,且其支 付对象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支付事 项与其提交的交易合同等相关资料一致 。29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二)受托支付的要求l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提交合同约定 的交易资料供贷款人审核。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合同 中对借款人需提交的交易资料作出约定,具体规定各 类交易所应提供的交易文件或凭证,以及对于交易文 件或凭证的详细要求等内容。 l对项目融资等大型项目,必要时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有 监理、评估、质检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签署的确认项目 进度和质量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承包 商以及第三方机构共同签署的单据等。30四、规范受托支付的审核要件(三)特殊情况:用于置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现有负债的固定资产贷 款: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关负债资金确实用于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投入的有效证明材料,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通 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债权人。对归还他行贷款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以在 贷款资金发放后支付到借款人在他行的存款账户。以上两种方式都必须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供还款凭 证。 31五、重申项目资本金同比例到位 的要求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 十八条、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 条及省联社制度中均做出相关规定,对 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资本金到位情况 提出具体的管理要求,允许同比例到位 ,但对房地产开发贷款则要求自有资本 金应足额到位。32【链接】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固定资 产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贷款人应确认与拟发放贷 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套使用 。”这是对贷款发放和支付过程中资本金的要求。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规定:“贷款人应当 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和资金需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条 件发放贷款资金。贷款发放前,贷款人应当确认与拟 发放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并与贷款配 套使用。” 省联社操作指引第三十条第(二)款:贷款发放前应落 实以下条件.与贷款同比例的项目资本金已足额到位 (属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自有资本金须全额到位) 。33六、受托支付的资金到账时间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和贷款支付的常见做法 ,贷款人原则上应在贷款发放的当天,将贷款 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确因客观原因在贷款发放当天不能将贷款资金 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贷款人应在下一工 作日完成受托支付。即:“T+0”或“T+1”。 34七、自主支付的支付控制1、借款人在提出提款申请时应同时提供贷款资金使 用计划。2、在贷后管理中,贷款人应定期核查贷款支付是否 符合约定用途,并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 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3、对于借款人不按合同约定用途和金额标准支付贷 款资金,或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等情形 的,贷款人应及时采取补充贷款发放支付条件、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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