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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2015-11内容提要1、传染病防治法概述2、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3、传染病控制措施的法律规定4、我院传染病管理情况概述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传染病的概念:传染病是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和原虫等引起的一类疾病,它可以在人间、动物间或人与动物间传播。(一)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以及预防、控制措施,并有权检举、控告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适用。(三)立法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 (四)传染病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五)法定管理的传染病病种修订后的传染病防治法列入的法定传染病共37种, 其中甲类2种,乙类25种,丙类10种。在2008年将手足口病 列入丙类传染病,2009年将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 ,使得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2013年月日起,我国将人感染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管理。与此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甲型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自年月日起纳入现有流行性 感冒进行管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由“乙类 传染病甲类管理”调整为“乙类传染病乙类管理”。甲类传染病的病种(2种):鼠疫、霍乱-实行强制管理乙类传染病的病种(26种)n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禽流感。-实行严格管理n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被列为乙类传染病,但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丙类传染病的病种(11种 )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甲型 H1N1 )、手足口病 。-实行监测管理二、传染病预防的法律规定(一)传染病预防的措施1、开展卫生宣传教育2、消除各种传染病传播媒介3、加强管理和改善公共卫生状况4、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5、严格遵守各项卫生制度(1)健康检查制度(2)消毒管理制度(3)菌种、毒种管理制度6、做好专业人员的防护和医疗保健7、自然疫源地建设项目的卫生调查8、充分发挥预防保健组织作用n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 n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二)传染病疫情的报告1、疫情报告人义务报告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责任报告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 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 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 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 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 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 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 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2、 疫情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3、疫情的通报和公布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开疫情,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地如实通报和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三、传染病控制措施的法律规定定义:是指当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为了阻止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而采取的措施。(一) 一般性控制措施1、 隔离治疗2、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3、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4、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二)紧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 群聚集的活 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 源、 食 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三)疫区封锁疫区概念:是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或者流行,其病原体向 周围地区传播时可能波及的地区。 疫区封锁: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决定,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2、封锁大中城市疫区、跨省、市、自治区的疫区,封锁主 要交通干线或跨国境线疫区者,由国务院作出决定。四、 医院传染病的管理概述n(一) 相关制度n传染病报告管理规定n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n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n 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n传染病处置工作制度n传染病病人住院隔离和转诊制度n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n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n 特定传染病的医疗救助相关制度n传染病健康教育宣传制度n传染病疫情管理自查、核对与奖罚制度n检验、影像科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制度n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制度n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n健康教育工作制度n发热门诊管理制度n发热门诊工作制度n肠道门诊管理制度n肠道门诊工作制度n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n死因登记报告制度n恶性肿瘤登记报告管理制度n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n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n劝阻吸烟工作制度(二)传传染病防治组织结组织结 构图图分管院长传传染病领导领导 小组组 -院感科 医务务科 保健科 - 感染性疾病科、 儿科、急诊诊科、内科、医技科室人民医院传染病预防控制与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 成 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三)报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首诊 医生负责制。 2、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审核、督导、上报 传染病疫情信息,并按规定向上级有关 部门报告。(四)人民医院传传染病报报告流程门门、急诊诊首诊诊医生 病区主管医生发现传发现传 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规定填写(纸质纸质 )传传染病报报告卡,并填写 传传染病登记记本其他乙类类及丙类传类传染病及时时填写传传染病 报报告卡送交保健科甲类类及按甲类类管理的乙类传类传染病及时电时电 话报话报医务务科及保健科,夜间间及节节假日报报 总值总值班,并送交传传染病报报告卡医务务科报报院领导领导 并组织专组织专 家会 诊诊,确诊诊后通知公卫卫科保健科审审核报报告卡进进行网络络直报报,并进进行登记记、分析、统计统计及 督导检查导检查(五) 特殊传染病报告要求艾滋病病人的报告要求1、输血科、检验科发现HIV初筛阳性结果的病人,应及时将 检查结果反馈到送检医生,送检科室医护人员做好防护工 作,并电话报告医务科和保健科。2、检验科应及时再次采集患者血标本及相关信息送至上级疾 控中心进行确诊检测,在收到确诊检测阳性报告时,应在 24小时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以及传 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随同阳性结果复印件报保 健科。(五)特殊传染病报告要求肺结核病人的报告要求1、确诊的“肺结核”病人,除按规定程序上报传染病报告卡 外,如病情允许,应按照国家卫生部“肺结核病人归口管 理”规定,遵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病人转至户口所在地 结核病防治所进行归口治疗。2、对于户口所在地为我市的确诊肺结核病人,首诊医师应在 报告传染病报告卡同时及时填写“肺结核可疑者、肺结核 病人转诊单”,将病人结核病门诊进一步诊断治疗。(六)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有关院科领导及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及各项传染病防治方面的更新内容等。3.新入院的医务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4.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拒绝参加培训者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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